上一篇提到,替代工具已經足以取代課堂上的動物。然而,有了工具,學校不見得就會改變,還需要制度推一把。各國的推動方式並不相同,大致可分為四種:歐盟把目標寫進法規,印度由主管機關下禁令,澳洲保障學生拒絕的權利,烏克蘭則由民間團體和大學逐一簽約。以下依序說明。
一、歐盟:先把目標寫進法規,再補配套
首先是歐盟。歐盟在 2010 年通過《保護用於科學目的之動物指令》(Directive 2010/63/EU),要求各成員國轉化為國內法,研究與教學訓練都要遵守。指令前言寫明,只要科學上可行,科學與教育用途最終都要完全以其他方法取代活體動物;指令也把 3R 原則,也就是替代(Replacement)、減量(Reduction)、精緻化(Refinement)納入規範,已有可行的非動物方法時,就不得使用活體動物(Directive 2010/63/EU, 2010)。
不過,法規只訂了方向,實際推動還要靠配套。歐盟實驗動物科學教育訓練平台(ETPLAS)開設免費線上課程,例如教研究人員搜尋現有非動物替代方法的 EU-52 模組(Education and Training Platform for Laboratory Animal Science, n.d.)。此外,歐盟研究區政策議程(ERA Policy Agenda 2025–2027)把「加速新途徑方法」列為第 17 項行動,下設教育與訓練工作小組,預計在 2027 年提出教育訓練計畫,並推動跨國聯合課程(ERA Portal Austria, n.d.)。
〔補充小知識〕什麼是新途徑方法(NAMs)?
▍新途徑方法(New Approach Methodologies)泛指不使用動物的研究與檢測方法,例如細胞培養、類器官、器官晶片與電腦模擬。
圖說:哈佛大學威斯研究所(Wyss Institute)開發的「肺晶片」,在透明晶片中培養人類肺部與微血管細胞,用來模擬肺部組織的反應,是新途徑方法的代表例子之一。(圖片來源:Wyss Institute for Biologically Inspired Engineering, Harvard University/Wikimedia Commons,CC BY 2.0)
二、印度:主管機關分兩階段下禁令
其次是印度。相較於歐盟的漸進路線,印度的做法直接得多。在 PETA India 等團體與國會議員梅納卡.甘地(Maneka Gandhi)多年推動下,主管全國高等教育的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UGC)在 2011 年發布指引,大學部學生不再需要親手解剖,研究所改為選修。參與審議的專家委員會成員夏爾馬(B. K. Sharma)估計,這項改變每年可讓約 1,900 萬隻動物免於犧牲(PETA India, 2011)。
三年後,UGC 更進一步。2014 年的通知要求全國大學與學院的動物學、生命科學大學部和研究所課程,全面停止以訓練為目的的解剖與動物實驗(PETA India, 2014)。
三、澳洲:保障學生拒絕的權利
再來是澳洲。澳洲沒有直接禁止,而是從學生的權利著手。《科學目的動物照護與使用規範》(第 8 版,2013 年發布、2021 年更新)已納入全國各州與領地的法規,適用範圍包括教學用途(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 [NHMRC], 2021);其中第 2.1.5 條要求使用動物的機構,必須訂定處理學生「良心拒絕」的政策(Charles Sturt University, n.d.)。
然而,規範寫了,學校不一定做得到位。以查爾斯史都華大學(Charles Sturt University)為例,校方程序寫明,學校沒有義務一定接受學生的良心拒絕;若無法另作安排,學生仍須參與原本的活動才能通過課程(Charles Sturt University, n.d.)。因此,獸醫學者奈特(Andrew Knight)建議各校把處理程序寫得更清楚、更一致,減少爭議(Knight, 2014)。民間也在補位,倡議組織「動物免用科學倡議」(Animal-Free Science Advocacy, AFSA)為學生與教師整理指引,並在澳洲境內出借中學解剖替代教具(Norecopa, 2024)。
四、烏克蘭:民間團體和大學系所簽約
最後是烏克蘭。前三種做法都靠政府或法規,烏克蘭則由民間主導。國際人道教育網絡(InterNICHE)與德國「反動物實驗醫師協會」(Doctors Against Animal Experiments, DAAE)合作,直接和大學系所簽訂協議:學校獲贈教學影片、電腦軟體,以及筆電、投影機等設備,系所則停止相關的動物實驗。
這種一間一間談的方式累積了可觀成果。DAAE 統計,自 2008 年計畫開始以來,已與 35 個城市、86 個系所的負責人簽約,對象以烏克蘭為主,也包括俄羅斯、白俄羅斯、吉爾吉斯、烏茲別克、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及保加利亞。每年因此不必在大學課堂中死去的動物超過 6.2 萬隻,包括約 4.6 萬隻大鼠、青蛙、兔、犬、貓等脊椎動物,以及逾 1.6 萬隻昆蟲、螃蟹等無脊椎動物(Doctors Against Animal Experiments, n.d.)。
當然,民間協議並非單獨發揮作用。研究者指出,烏克蘭在 2006 年通過支持學生良心拒絕、並規範教學用動物實驗的立法,教育部也鼓勵大學採用電腦等創新教學方法,這些因素和民間協議一起推動了轉變(Leporsky & Jukes, 2009)。
四種推動模式比較
| 國家/地區 | 推動方式 | 關鍵機制 | 成果 |
|---|---|---|---|
| 歐盟 | 法規訂目標,平台給支援 | Directive 2010/63/EU、ETPLAS、ERA 第 17 項行動 | 各國逐步在課程中導入替代方法 |
| 印度 | 主管機關分階段禁令 | UGC 2011 年指引、2014 年全面禁令 | 估計每年約 1,900 萬隻動物免於犧牲 |
| 澳洲 | 保障學生拒絕的權利 | 規範要求機構訂定良心拒絕政策 | 各校落實程度不一 |
| 烏克蘭 | 民間組織與系所簽約 | InterNICHE 與 DAAE 的校級替代協議 | 86 個系所簽約,每年逾 6.2 萬隻動物免於使用 |
四種做法,各有長短
比較下來,四種做法各有優缺點。禁令見效最快,但前提是要有足夠的政治決心;保障學生拒絕的權利,讓學生多了一條退路,但落實與否仍取決於學校;校級協議彈性最大,只是能推多廣,受限於民間團體的人力和資源。對剛起步的地方來說,或許可以先保障學生的選擇權、讓學校容易借到替代工具,等條件成熟,再把目標寫進政策。
然而,即使有了工具和成功經驗,動物實驗在許多課堂與實驗室裡仍然很難退場。下一篇就來談背後的原因。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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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動物實驗教育專欄 III】工具都有了,為什麼還改不動?看見動物實驗背後的「黃金標準」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