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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熊來台的省思──談動物保育的平等對待

動物與保育
文/
關懷生命協會

 

走私貓熊?

貓熊該不該來台?我們先要釐清的是,貓熊到底是屬於國際或是國內事務,假如是國內事務,由於涉及國家定位與統獨問題,只能用政治方式解決。如屬國際問題,由於貓熊為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一的瀕危動物,輸出入需要按CITES規定,由雙方分別核發輸出入許可證。倘若不依華盛頓公約(CITES)的程序處理,不按規定讓貓熊來台入住台北市立動物園,恐會衍生成為走私動物問題,參與單位及人員,如農委會、陸委會、經濟部國貿局、財政部海關、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動物園恐將淪入涉嫌走私之爭議。

不過問題是貓熊真的只是國內事務嗎?牠是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一的瀕危動物,台灣雖不是簽約國但仍以世界各國相同一體適用,因此並不是國內或兩岸一廂情願談好就好,仍需受國際公約規範,因此台灣必須妥善處理,否則容易變成向國際社會發出錯誤訊息,造成難以收拾的後果。

 

保育不是請貓熊來吃牢飯

除了政治議題之外,野生動物保育是普世價值,引進單位巧立名目定調為學術研究與保育教育目標,但實則只是商業炒作,此類明星動物熱潮一過,隨後降溫如今誰還關心當初風光一時來台的澳洲無尾熊,最後卻得癌只好安樂死的消息呢?殊不知現今當前國際保育主流價值,強調的是在地保育,加強棲息地的保育研究,而不是倒行逆施,遠渡重洋引進來台圈養至另一個監牢,讓貓熊離鄉背井遷移家園來到亞熱帶的台灣,還得在封閉性的空調環境生活。 還記得嗎?以前加拿大曾送北極熊給台北市立動物園,牠們離開遙遠的極地故鄉來到亞熱帶台灣。幾年後竟然開始生病,擁有一身雪白毛皮的北極熊開始渾身潰爛、脫毛最後竟然死亡。由此觀之,保育簡單的道理,不就是讓牠們活在適合生長的原棲地環境嗎?

 

M型社會展現於動物

高級寵物雖然尚未來台,不過,截至目前為止新光企業己捐三億元蓋個豪華別墅迎接嬌客,未來每年的照顧費用更是驚人。大家似乎忘了,台灣所有本土野生動物的保育總經費一年不過一千多萬左右,亦即僅僅二隻貓熊一年的費用,竟然超過台灣全年編列野生動物的保育經費。然則,全台估計台灣黑熊數量還不到二百隻,貓熊至少還有一千隻。台灣黑熊十一年來編列的研究費用總計不過是一千七百多萬,相對而言,貢養高級寵物的貓熊一年花費竟然高達二千萬以上,不知能供應多少本土動物域內保育的計劃。如此天壤之別的懸差待遇,讓人甚為傷感不禁為本土野生動物抱屈。尤其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單靠農委會每年所編列之經費尚不足以支應,還需靠國外捐款經費補助。國內的野生動物都顧不好了,還有餘力引進貓熊?

 

我們於此鄭重呼籲三點:

  1. 引進貓熊是背離保育的意義,貓熊只是成為被利用的搖錢樹,我們嚴加反對將動物囚禁展示,如此根本無法達到教育功能,活體展示實則只是娛樂效果,滿足人類的窺伺慾與好奇心。保育需要在原棲地復育,不能假藉協助復育的名義,將動物遷徙到不合宜的展示場所獲取觀光利益。如真心關心團團圓圓,應當將其留在四川復育基地,如條件俱足更希望有朝一日,野放回歸自然棲地,而不是反倒來台灣吃牢飯。
  2. 保育野生動物應要平等對待,花費鉅資如神明般供奉二隻「明星動物」,卻放任台灣本土特有動物的處境備極艱難無以為繼,此行徑就是打腫臉充胖子,如此忽略或選擇性犧牲,根本不符合保育資源分配的正義公平原則,最起碼要針對本土性的黑熊、雲豹、石虎和穿山甲等提出相對的保育研究經費,才有資源再談要不要引進貓熊。
  3. 動物園的存在無法短期消除,但我們希望藉由審查貓熊的評估機制,未來要引進動物時也要比照辦理之,審查「飼養處所」「醫療照顧」「教育計劃」項目,而不是厚此薄彼的大小眼待遇。另外,藉此檢視台灣現有的動物園素質一直參差不齊,缺乏設立的標準及監督機制,尤其是圈養的熊科動物宛如神經病患,一直有嚴重的刻板行為,需要更積極的環境及餵食豐富化措施。希望未來主管機關應定期評鑑所有動物園的圈養情形,作為加強改善現有圈養動物的福利依據,讓動物園經營管理的監督責任得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