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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昭慧法師與彼得辛格教授的學術合作

動物倫理
文/
釋昭慧(關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

  動物解放運動的精神領袖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教授,與關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暨佛教弘誓學院創辦人之一的昭慧法師,正在進行一項備受矚目的國際學術合作——以對話模式展開倫理議題的思辨並將成果集結成冊。部分內容已經公開發表:首先是刊載於 2018 年10 月的《哈佛大學哲學評論》( The Harvard Review of Philosophy ),篇名為“ Animal Welfare : A Buddhist - Utilitarian Dialogue ”。昭慧法師對此內容有另作回顧,為中文讀者書寫了〈將人與動物作「平等考量」的理據——與效益主義哲學家Peter Singer的對話〉,發表於 2019 年 4 月的《應用倫理評論》第 66 期;這不只在語言上有利中文讀者,而且可以免費線上閱讀,彌補了許多人無法近用《哈佛大學哲學評論》的缺憾。接著,佛教弘誓學院的《弘誓》雙月刊在獲得授權之下, 於2019 年 12 月發行的第 162 期以「動保哲學與護生佛學的思想輝映」為專題 ,刊載了“ Animal Welfare: A Buddhist-UtilitarianDialogue ”的中文版,內容經《弘誓》重新編輯分三篇刊出,同樣可以免費線上閱讀,使中文讀者先睹為快。

  約在二、三十年前, 昭慧法師就因倡議動物權益而接觸到辛格教授的大作,後又於 1996 年,關懷生命協會出版《動物解放》中譯本時,為該書寫序。2002 年辛格教授初訪臺演講時,兩人便進行過輕鬆的哲學對談, 主題圍繞著西方的「動物解放」與東方的「護生哲學」。2014 年,關懷生命協會、玄奘大學與佛教弘誓學院共同舉辦了「動物解放、動物權與生態平權——東、西方哲學與宗教對話」國際研討會,邀請辛格教授、《打破牢籠》的作者暨動物權利論立論者湯姆‧雷根(Tom Regan)教授兩大哲學家聯袂出席演講。會後,昭慧法師因贈與辛格教授一本她與德國古倫神父合著的書《你信什麼?——基督宗教與佛教之對話》( 2013 ),而擦出兩人「合寫新書」的火花。也因此,在2016年5月辛格教授第三趟的訪臺之旅中,便與昭慧法師依「效益主義」和佛法的「中道論」展開多項倫理議題的對話。

  以下節錄自昭慧法師的〈將人與動物作「平等考量」的理據——與效益主義哲學家 Peter Singer的對話〉,略過摘要、註腳、參考書目,以及第五節「深層討論之二:公共領域與個人經驗」( 全文可從《應用倫理評論》網頁下載 );而對第五節的討論感興趣者,除了可以閱讀法師的梳理,也可透過《弘誓》的「動保哲學與護生佛學的思想輝映」專題,閱讀完整的對話脈絡。

法師說明合作方式:

  ……(我們)於 2016 年 5 月,依於「效益主義」與佛法的「中道論」,彼此展開了多項倫理議題的對話,目前正一章、一章地就著對話初稿而進行修訂,準備整理成書。此中第一項議題,正是辛格教授念茲在茲的「動物解放」。該篇對話的英文全文,業已於 2018 年 10 月,刊載於《哈佛大學哲學評論》( the HarvardReview of Philosophy )。本文將彼此於該議題上的觀點異同,作一回顧與闡述。

  辛格教授開宗明義即先從彼此的異同說起:他是一位生活在美國和澳大利亞的無神論哲學家,而筆者則是一位居住在臺灣的佛教比丘尼,但我們共同致力於改善動物福利,然則彼此從不同的出發點,是如何得出同樣的結論?由於著述之初,彼此就有「採用對話模式」的共識,所以雖然對話前,辛格教授已預擬對談大綱,但在談話進行過程中,難免會隨著彼此對談的內容,而拋出新的問題,這也就激盪出許多更為深層的思考與回應。受限於篇幅,在此無法將所有問答內容作全面的陳述,只能擇要為之。

法師重述辛格所說明的效益主義的「平等考量」觀:

  雖然《動物解放》一書,業已載明了他完整的「動物解放」論點,但辛格還是在開場白時,用非常精簡的陳述方式,說明他的論點。

(一)「人類平等」的事實主張與道德主張

一般認為,所有人都有平等權利,且有比任何非人類動物更高的道德地位。辛格教授指出:雖然這個想法是被廣泛接受的,但是一旦我們詢問:「什麼是人類平等的基礎 ?」就會陷入困境。在任何特定的特徵,如身高,體重,美德,理性,運動能力等方面,並非所有人都平等。因此,我們不應該將「所有人類是平等」,理解作描述人類的事實主張。相反地,我們應該說,這是對人類應該如何被對待的道德主張。

理解這一點的最好方法就是,無論人們的部落,種族,性別,宗教,階級有何差異,或是具足任何一種受到歧視的特徵,我們都應該「平等考量」所有人的利益。「平等考量」,也就意味著對相似的利益給予同等的重視。

(二) 將「平等考量」延伸至非人類的動物

以上所述,都是討論「人類平等」的哲學家所熟悉的內容。「動物解放論」的不同之處,在於辛格將它延伸到物種範圍。理由是:對所有人的同等重視固然重要,但所有具足生命的眾生都有他們的利益,不僅是人類已。如果我們限制範圍,只對人類的同等利益而作考量,那麼我們將又創造出另一個歧視類別──物種主義。實則,無論是對人類還是非人類動物而言,等量疼痛的經驗都是很糟糕的。

(三)「平等考量」與「平等待遇」的差異

重要的是,強調對相似的利益的平等考量,並不意味著對不同種類眾生的平等待遇。人類和非人類動物具有一些共同的喜好(利益),如對避免劇烈疼痛的關注,但也有對不同喜好的關注。所以「平等考量」原則,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以同樣的方式來對待人類和非人類,甚至給予同等價值的生活。

「平等考量」原則,已為今天對待動物之道,提供了堅定的基礎,因為人們經常不考量動物的利益,或是考量動物利益的程度,遠不及給予人類的同類利益。

法師論述緣起中道論的「眾生平等」觀:

  筆者在回應時,作佛法觀點之精簡剖析如下:

(一) 緣起、護生、中道論

佛法的核心理論是「緣起」,各種因緣相互依存或相互排斥,而產生了現象界的運轉,由此「實然」的運作法則,對應出來的「應然」倫理就是「護生」,其護生規範則須視人們的能力與情境,作出「相對最好的選擇」,此即「中道」。

(二)實然層次的「等同」vs. 應然層次的「平等」

根據以上原理與人們的實際經驗,生命理所當然地存在著差異。要論述「平等」,顯然並非易事。然而實然層次的是否「等同」,和應然層次的「平等」,不是同一層次的概念。我們不否認生命之間存在著差異(不等同),例如不同程度的形體、性別、膚色、幸福感、價值觀、知識技能,乃至感受痛苦的能力,但我們不能將這些差異,作為性別、種族或物種因此應該受到不平等或差別待遇的理由。

(三) 人類──「道德主體」的能力與義務

佛教在「平等」概念上有三個重點,其中之一是:動物與人類同樣擁有「感知苦樂」的能力,以及「離苦得樂」的強烈本能。

我們可以從兩個面向來看待「感知苦樂」這個問題。一方面有道德受體,即道德行為的接收者。有感覺的眾生,能夠覺知痛苦與快樂。另一方面,人類又是有倫理判斷與行為能力的道德主體。道德主體的感知能力越強,就越能對道德受體的痛苦,感同身受而產生不忍之情。所以就人類普遍對他者痛苦「感同身受」的能力而言,人們有義務對其他生命的痛苦,作出「平等考量」。

法師回顧關於「感同身受」如何可能的深層討論:

  在講到「感知苦樂」時,筆者作了後設性的探討:當我們從道德主體的角度來談論平等時,必須先詢問,這個道德主體,如何能夠如實感受並同等重視不同動物(例如豬或昆蟲)的痛苦?又為何必須努力為動物減除這些痛苦,增益他們的快樂?我們會立即發現:作為道德主體的人,其對他者苦樂的感知能力往往差異甚大 ──有的人對他者痛苦「感同身受」的能力強大,有的人則對他者的痛苦麻木不仁。

  即便與道德受體同屬人類,對於「感知他人痛苦的能力」,其差異尚且如此鉅大,然則如何可能對非屬人類的豬或昆蟲,作出「感知能力相同」的判斷 ? 這項「實然」的判斷倘若不能明確,我們又如何提供「應然」的倫理判斷,對「豬或昆蟲」的苦樂作出平等的對待呢 ?

  回到道德主體身上。人類之中,依然有些「對他者痛苦麻木不仁」的特殊情況(如面對仇人)或變態心理(如殺人魔)。但是一般而言,在正常情況下,人們擁有「對他者痛苦感同身受」的能力。即便是殺人魔,依然有能力意識到別人的痛苦,只是無動於衷,甚至變態到為他者的痛苦而感到亢奮,如此而已。

  因此,依於前述所提判準,在同等能力的意義上,人基本上是可以意識到另一個生命的痛苦的。

  但是,如果我們進一步觀察,將會發現,隨著道德主體對應不同的道德受體,「感同身受」的靈敏度依然存在著差異。我們對豬的痛苦和蚊子的痛苦,會有不同的感受。經驗顯示,殺死一個人時,我們的罪惡感,將比殺死一頭豬的罪惡感更為強烈。殺死自己的母親,其罪惡感又將比殺死其他人更為強烈。

  而即便是面對同樣的道德受體(如微小昆蟲),一些人比其他人具有更敏銳的感知能力。對於有這種感覺的人來說,他們覺知和感受其他生命之苦難或痛苦的能力,就像使用著放大鏡來觀察事物;所以他們會像感受到人類的痛苦那樣,對蚊子的痛苦感同身受。當我們談論相同的靈敏度時,仍必須考慮到這些不同程度的靈敏度。

法師總結兩人在「動保議題」上的互相同意之處:

  ……辛格教授與筆者之間,針對「動保議題」的對話,在「讓動物離苦得樂,或至少減輕痛苦」的結果層次,有著很高的一致性,並且在公私領域的劃分與藉助科學的方法論上,也已達成了共識。

  無論是道德主體增加自己覺知眾生苦樂的敏銳度,還是運用科學發展而增加對眾生苦樂的觀察力,人們永遠得面對能力極限,因此,無論在公領域的公共政策還是私領域的個人行為,畫出那條「可不可為」的線依然是必要的。在這方面,辛格教授效益主義的觀點,與佛法的中道論非常相似,實踐過程不是零和遊戲,而是與時俱進地強化個人的覺知能力,科學的觀察技能與設備,即便不能百分之百杜絕所有對眾生的傷害,也要盡己所能地讓眾生「減輕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