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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到位,淨空牢籠 ──《打破牢籠》序

動物倫理
文/
釋昭慧(關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

湯姆•雷根(Tom Regan)教授依義務論而創立「動物權」理論,與依效益主義以證成動物的道德地位的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教授分庭亢禮而蜚聲國際。早在1983年,他已在《為動物權利辯護》(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一書中,將源自「道德直覺」的動物意識,用綿密、繁複的哲學辯證,完成了「動物權利」(animal rights)的系統理論。簡述理論梗概如下:

一、理論結構──本有價值(inherent value)與生命主體(the-subject-of-a-life):

動物之所以具有權利,是因為動物具足「本有價值」,且具有作為「生命主體」的特徵。而在所有具足「本有價值」的個體之中,吾人只對「生命主體」具有道德上的直接義務。

二、道德原則:

1. 尊重原則:對符合「生命主體」判準的個體,應尊重它的「本有價值」。

2. 不傷害原則:作為「生命主體」的個體,具有苦樂的感知能力與趨利避害的欲求。因此吾人有義務不傷害他們。

具體而言,「動物權」也者,正是源自這兩大道德原則:動物擁有兩項「基本權利」(basic rights):受到「尊重對待」的權利(the right to respect treatment),以及「不受傷害」的權利(the right not to harmed)。

三、衝突處理原則:

作為具足「本有價值」的「生命主體」,個體與個體間一旦遇到衝突,可循著兩個道德原則來加以解決:

1. 「最小凌駕原則」(the miniride principle或the minimize overriding principle):當傷害的狀況相當時,以個體數量較少的一方,作為不得不凌駕其權利的對象。

2. 「消除更糟原則」(the worse-off principle):當傷害的狀況不相當時,不得不凌駕傷害最小的一方之權利,以避免產生更鉅大的傷害。

以上這些論證,圍繞著一個核心信念:動物具有「本有價值」,本有價值,正是這一系列理論得以成立的基本前提。而「本有價值」的證成,恰是最令人難解且容易引生爭議的命題。

這套系統理論,既繁複且艱深,一般非哲學系所科班出身的人,很難確切掌握系列專有名詞的定義,遑論窺其理論堂奧!

但是,雷根教授絕非活在高端知識象牙塔中的學者,他步下象牙塔,在生活中與動物近距離互動,並從其中體察動物的苦樂與欲求,見證動物受到人類凌虐與剝削的血淚場景。

《打破牢籠》,不啻是雷根教授的「現身說法」。在這部書中,他將艱深枯澀的哲學論述,轉換成淺顯易懂的科普文章,將他個人提倡動物權的背景故事,以及動物在人類社會中的悲慘處境,娓娓道來。他平靜地敘述著自己如何從一個肉食者、皮草購置者、屠宰業的兼職者,逐漸轉化成為一個打破牢籠以解放動物的提倡者。在平靜的筆觸底裡,激盪著澎湃洶湧的生命感情。於是,作為讀者的我們,不祇是在理智上跟著他的步伐,平靜地作出倫理判斷,更在情感上深受無以言喻的震撼!

雷根教授「現身說法」地告訴讀者:倘若你是生性慈憫動物的「達文西人」(DaVincians),或是瞬間在某種情境觸動下,經由同理心與同情心,進入動物的內在生命而產生動物意識的「大馬士革人」(Damascans),那麼你容或不須閱讀本書;但是,作為一個與他一樣躊躇漸進的人(Muddlers),必須一步一步、一點一滴地產生動物意識,那麼,請你務必要閱讀本書。因此他開宗明義地將本書「獻給全世界還在躊躇不前的人」。

而躊躇不前的人,恰恰就是人口中的多數。受限於人類沙文主義的觀念盲點,他們在理智上無法平等尊重人以外的動物,受限於(以口腹之欲為主的)各項利益誘惑,他們將動物排除在良知之窗的外緣。雷根教授遂於本書中雙管齊下,一方面揭露動物受虐的真象,以敲擊人們的道德感情,一方面駁斥似是而非的謬論,以提供理性的道德判斷。

他一步到位,直接提出「打破牢籠」的訴求:

動物權利的真正含意是:讓牢籠消失,而非將牢籠變大。

依此訴求,他正色駁斥諸如「動物福利」或「人道對待」之類的美麗名詞,以杜絕人們更加心安理得以利用動物的躊躇空間。

非常有趣的是,他以相當份量的篇幅,訴說著動物解放者被汙名化為「激進者、好戰者、恐怖份子、反人類福祉者,反科學、反理性、反美國人、反一切正派人士價值觀的厭世暴力違法者」的艱難處境,以及處心積慮將他們汙名化的共犯結構──依靠動物以牟利的產業,以及依靠產業以存活的媒體:

媒體把動物權利提倡者給抹黑了;而多數媒體之所以做出負面報導,是因為他們不斷被財大氣粗、靠動物牟利的產業發言人灌輸了負面訊息。

他引述加拿大海洋環保人士保羅・華生(Paul Watson)的名言:

媒體只關心四個面相:性、醜聞、暴力和名人。如果你的故事沒有上述元素,那就等於沒有故事。

這不祇是美國動物解放者的處境,而是全球深受媒體霸凌之害者的共同處境,台灣在這方面,也絕對不遑多讓。

令人震驚的是,他舉證歷歷地指出,依靠動物牟利產業的人,總是會確保有足夠的「動物權利恐怖份子」,以滿足他們的需要,因此在必要時,他們不惜雇用奸細,潛入動物權利運動中,以達成「損害動物權利提倡者名聲」的目的。

這是本書的特色之一,雷根教授「現身說法」,以自身與動保友人的經歷告訴讀者:「提倡動物權或動物解放,你可能會面臨什麼樣的打擊?」然後提供一套心理建設並捍衛理念的「教戰守策」。

早在1996年元月,關懷生命協會就已出版彼得•辛格教授的《動物解放》中譯本;2006年 協會擬進一步將雷根教授的《動物權》相關著作,引介給台灣讀友。因為雷根教授依義務論以證成的「動物權」理論,與辛格教授依效益主義以證成的「動物解放」理論,在哲學界與動保界,堪稱「雙璧」。雙璧缺一,當然是台灣讀者的極大憾事。但是聯絡出版社的過程並不順利,音信如石沉大海,這使得翻譯計畫為之中輟。

2014年,一場由協會、玄奘大學宗教學系與佛教弘誓學院聯合主辦的國際動物保護會議,一舉將兩位大師邀請到大會中進行主題演說。我們親睹兩位大師睿智與慈心兼具的哲人風采與宗教家情懷,也見證兩位大師在台上針鋒相對,在台下情誼篤厚的學者風範!就在這次相聚的過程中,我們與兩位大師締結了珍貴的情誼,遂把握難得因緣,建請雷根教授惠允將其著作中譯,於台灣出版。雷根教授不但慨然首肯,回到美國之後,還抱病為協會居間連繫出版社,讓協會順利獲得了本書版權。

本書的發行,是台灣動保界的一大盛事,也讓全球動保「雙璧」的智慧,得以完整呈現在台灣讀者面前,彌補了協會的十年憾事。謹於序文之末,誠摯感謝本書作者雷根教授,促成本書出版的弘誓學院院長性廣法師、協會理事長見岸法師、副理事長張章得先生與輔大張瓈文教授,推動本書中譯的陳若華、林云也、吳奐均與陳悅萱女士,以及擔任編、校的協會秘書長傳法法師與編政工作的吳念諠女士。諸位的無私奉獻,必當功不唐捐,因為本書的發行,讓「還在躊躇不前」的華人,有了跨步邁進動保行列的大好機會!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于景英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