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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安知魚之苦──新店溪魚群暴斃事件之啟示

動物倫理
文/
郭武昌 (關懷生命協會流浪動物志工隊成員)


5月9日週六早晨,是筆者固定的上班日。一如往常地騎著機車,沿著新北市河堤道路,正準備上連結到台北市的中正橋。此時有一股奇妙的氣味飄散,正覺得疑惑。上了橋後,往河濱公園的視野方向看,「壯觀」的景象映入眼簾。橋下河面與河灘,散布許多白灰物體,仔細一瞧,是魚群!大量死亡!在這種炎炎夏日,怪不得氣味如此「鮮美」。傍晚歸途,河面上魚屍雖大部分移除,河灘上仍堆得滿滿的,氣味過了一整天仍未能散去......
 
 
到底發生什麼事?回到家動動指尖,上網查詢。果然有以下新聞:「北北基地區的新店溪、大漢溪、基隆河等流域,河面及河岸均出現大量暴斃魚屍。」很巧地也看到另一則亦是當天相似的新聞:「台中西屯區協和里東大溪下游再度發生魚群集體暴斃事件。」據兩地地方政府環保局檢測後的初步結論,都是河川缺氧。前者是連日少雨高溫造成溶氧不足,後者據聞是施工時水泥灌漿所影響。順著這些新聞找下去,看到了外來魚種侵入河川,還有一些釣客分享釣點與各式釣魚技術等等的資訊。
 

 
瀏覽過這些資訊,不禁胡思亂想了一陣。尊重生命這回事,具體來說到底是什麼呢?回憶起那群魚,遙想了莊子與惠施於濠梁之上的論魚之樂,倏忽有感。我們雖不知魚,也許無法完全知悉魚之樂,然而我們可以從魚在環境中受刺激的表現與反應,加入同樣身為脊椎動物的同理心,再兼具一些類似藝術文學的想像力,也許能稍微逼近魚的感受。然而相較於樂,痛苦似乎更為具體可知,也更有重量。故尊重生命,是否可以意味著我們在各種作為上,應盡力減少牠們不必要的痛苦?
 
曾經人們以為魚類大腦沒有新皮質層,也沒有類似哺乳類的某些神經纖維,因此沒有類似哺乳類的痛覺,而狀似痛覺的行為反應只是人類單方面的想像。然而近期英國利物浦大學(University of Liverpool)發表在英國皇家學會出版的《自然科學會報B:生物學》(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 B一項研究發現,在遇到其它動物感到疼痛的情況下,魚類作出的反應類似其它動物躲避或減輕疼痛的行為(諸如食慾減退、活動量減小、永久性行為改變,同時還觀察到,當魚的唇部受到痛感刺激時,會用嘴部蹭擦魚缸壁,很像人類踢到腳趾會去揉一揉的動作);當實驗者給魚使用止疼藥後,魚兒這些行為消失,由此推測魚類一樣會感到疼痛。
 

 
垂釣就如同許多展演動物與觀光狩獵一樣,人類為了一時的娛樂、成就感等等的,常讓牠們承受不必要的痛苦與傷害;而不當引種、溢流、棄養,乃致於「慈悲地」放生於非原棲地之溪河,不適合該環境者難以存活,或因適應過度成強勢物種而造成他種魚類生存不下去。這些作為,都是人類以恣意便利、貪求功德之樂,建立在魚兒們的痛苦之上,理應不是我們所理解的尊重生命。
 
魚與人類親緣關係較遠,在人們的心目中,或許很難如哺乳類鳥類般,被視為高等生命,因而重視程度較低。在這個炎熱枯水期魚群暴斃的事件中,除了人們對自身生活品質的要求(河濱公園景觀、水質等),可不可以在心中還容有對「低等動物」魚兒們感同身受的空間呢?
 
想必這個新聞過後幾天,人們也將迅速淡忘。感慨!子非魚,安知魚之苦?雖不盡知,八九而不離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