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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實驗動物的處境與保護

動物與實驗
文/
李力

因為一些宣稱偉大的理由

  一般人很難想像,每年在台灣的各心理學、生物學、動物學、分子生物學、醫學、獸醫學或藥學等與生命科學相關的實驗室以及民間的藥廠中,有數以十萬計的動物被研究人員以「增進人類科學或健康福祉」為理由而犧牲,這些動物就被稱為「實驗動物」。但是,實驗動物使用的機構並不全然是學術研究單位,而犧牲實驗動物的理由也不全是實驗人員口中所謂:「科學知識的獲得」或「為了人類之健康福祉」所為,例如化粧品、軍火、工業……等,就常以各種不同的動物檢測其產品,而國家研究機構,每年也常見為了消耗預算,提出許多不必要或重複的研究計畫,常因此犧牲大量無辜的動物。

  「實驗動物」嚴格說起來,包含了所有被用來做實驗的動物,但是歐美各國的實驗動物保護相關法令,皆以脊椎動物為基礎。人們最熟悉的實驗動物應該是白老鼠了,但是您可能不知道,為了”科學”的名目,有多少特殊品系的小白老鼠被人工培養出來?這方面我們後面會再提及。

台灣的動物實驗一直沒有進入管制規範

  有關「實驗動物保護」與應對「利用動物進行實驗有所限制」的討論,在歐美已經很激烈地進行了三、四十年,但在國內卻鮮少有人注意。在此之前,我們社會始終忽略的事實是:動物實驗已經在沒有任何法律規範,以及倫理反省的情況之下,悄悄地進行了數十年!即使是今天在臺灣,仍然持續進行著許多在歐美等先進地區已受到嚴格管制、或根本禁絕的動物實驗。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我們曾經受到國際社會很大的抨擊,而目前的流浪狗問題也亟待合理的解決,如果在實驗動物的保護方面,繼續任由生物醫學等方面研究者無規範的使用,或是實驗動物的生產培育機構不斷為滿足研究所需而擴充其動物生產量,相信在不久的未來,我們也會招致批評。

  由於實驗動物非一般行業的人所會接觸,所以對於許多人而言,了解實驗動物的處境或者為何要保護它們,便成了一個相當陌生的課題,因此我們必須在此簡略的做些介紹。

動物的貢獻竟成了他們繼續遭受殘虐的理由

  「動物實驗」是指所有可能造成動物疼痛、緊張、痛苦、遺傳訊息非自然的改變、暫時性或永久性的傷痕甚或死亡的實驗,由這裡可以知道所謂的動物實驗範圍非常的廣,從學校裡的青蛙解剖到複製羊桃莉的產生皆包含在內。

  人類稱謂為了科學的進一步發展與對抗人類及動物的疾病,而培養了許多不同種類的動物(老鼠、兔、貓、狗、雞、豬……),或捉來許多野生動物做實驗與測試,僅僅前面提到的小白鼠就已經有了超過一千種的人為品系,以供科學家們為不同科學實驗而有的不同需求;這些品系都是經過嚴格且長時間的培育過程,每個品系都有牠的特性,這裡所謂的品系特性多半是負面的,有的品系特別容易得癌症、有的品系免疫能力很低、有的品系全身無毛……,但是在「為了科學與為了人類健康」這個偉大的前提下,彷彿我們都應該同意科學家有權利製造各個品系的小白鼠。

  據G. KUsters (1993)統計,截至1990年為止,已有六十次的諾貝爾獎金頒發給研發重要藥物成功或發現已有藥物之新功能的研究者,而在這些所有得獎的研究中,都有實驗動物的參與,因此以過去的科技發展歷史而言,實驗動物對人類的對抗疾病與延長壽命真的功不可沒;但是,過去的功績就代表它們在未來也無可取代嗎?更矛盾、更諷刺的現象是--它們為人類健康所做出的犧牲,反而成了它們要繼續被關在鐵籠裏面等死的唯一理由!由這個矛盾我們意識到實驗動物的犧牲所引發的問題,不在於它們對人類貢獻的有無或大小,問題的根本是來自每一個正常人內心的道德衝突。

台灣--急起直追的實驗動物消耗量

  當歐美等地區關心動物之團體與個人,為了實驗動物的生存權益而努力抗爭的同時,實驗動物這門科學逐漸在臺灣發展開來;事實上、實驗動物學在東亞,除了日本已具根基之外,其他都是最近十年的事。以臺灣而言,一方面本身近十年來的生物醫學發展需要,另方面也因為歐美之實驗動物有關的科學或工業,受到法令約束或社會批評太強,亟須尋求海外之合作對象,因此給了臺灣一個很好的急起直追的機會,希望藉由實驗動物學(提供標準化之實驗動物)與生物醫學(需要標準化之實驗動物),彼此供需的依存關係達到相互刺激,而完成生物醫學研究與實驗動物學共同有所發展突破之目的。

  實驗動物的飼養機構在目前的臺灣相當多,但其中許多是最近五年內才陸續成立的,我想這裡可以國科會的國家實驗動物繁殖及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國科會動物中心)的建立作為一個新的指標。國科會動物中心是在民國八十三年正式運作,並對外售賣實驗用動物,至今包括有大白鼠、小白鼠、倉鼠及天竺鼠等共二十餘種品系;在國科會動物中心成立之前,臺灣已有臺大動物中心、國防醫學院動物室、衛生署預防醫學研究所動物中心、陽明大學動物中心及成功大學動物中心,在國科會動物中心成立之後,國內實驗動物中心的生態顯然受到刺激而顯得風起雲湧,一些研究單位成立自己的動物室或動物房以求自給自足,也有一些醫院及醫學院皆有了自己的動物中心,而原本已存在的動物中心則多在擴建轉型之中;至於在臺灣一般所需要的實驗動物種類,除了囓齒類的一些鼠類之外,還有兔、貓、狗、雞、猴、豬、牛、羊等種類的動物,每年因實驗目的而犧牲的動物數以十萬計,這還未包括私人的藥廠、生物技術方面的公司以及軍事單位。

殺死他--因為他長大?因為不是雄(雌)性?

  在最近五年當中,國內的實驗動物消耗量顯然比五年前增加了許多,這並不意味著生物醫學研究人員所需要的實驗動物數目增加了,當然更與研究的品質無關,因為各動物中心的成立必然增加實驗動物的總數量,但是如果市場的需求並不需要那麼多,多出來的動物就會白白的犧牲了。這一點一定要特別說明,因為動物是會成長的,如果說研究人員需要的是六週大的老鼠,那麼超過這個年齡的老鼠就賣不出去了,也就是說必須殺掉,另外還有一點也是實驗動物生產與一般餅乾工廠不同的地方,動物生下來的性別比例大約是公母各半,但是許多實驗需要的老鼠卻是特定性別的,所以在許多品系的實驗動物會有約一半的數量是一出生就要被淘汰掉的,這種情況雖然殘忍,但是若從保護實驗動物的立場來看,不需要的動物立刻給予安樂死,是不是比繼續囚禁牠一輩子要人道一些?

  而至於這些實驗室都是如何撲殺掉這些動物的?又撲殺的動物數量等問題,容我們下次再擬專文介紹,我們可以先來看隨著動物中心大量的成立所衍生出來的問題。

每個人都有一套遊戲規則?

  首先,是台灣對於動物中心的生產動物或研究人員所進行的動物實驗等,沒有法令可以規範;一個動物中心它可以在經費容許的範圍內,完全決定它的飼養動物方式、密度、種類等等,而一個研究人員也可以在他研究經費許可的情況下,決定他要用甚麼動物、甚麼時候用、誰來執行等等,在這樣買主與賣主都可以隨心所欲去做的情況下,造成了買賣雙方彼此很大的困擾,大家每個人都有困擾,誰還會去談這些動物應該享有那些權益?

  這與歐洲美國等地區有很大的區別,在那些實驗動物保護法規周全的國家,非但很明確的規範了實驗動物生產單位應有的設施、人員的資格等,也很明確地指出每一種動物在牠生活史上的每一個階段,所需要的生活空間大小,以確保動物不是在一個過於擁擠的環境下成長;另外對於實驗動物使用者(進行動物實驗者)也有很嚴格的要求,像是使用隻數、何時使用、誰來執行等,都必須交待得清清楚楚才可以被允許進行動物實驗(這些我們後面會再談到),而台灣終於在今年十月通過了動物保護法,其中有關實驗動物的部份幾乎是一句話帶過,這對於每年數以十萬的生命而言,實在是一種令人痛心的蔑視!

實驗動物的吶喊

  有人說:實驗動物完全是因為實驗的目的而飼養,又為什麼要保護牠們呢?我想這個問題最基本的還是牽涉到每一個實驗動物生產相關人員、動物實驗的參與研究者,以及關懷生命尊嚴的社會人士等,對生命的反省與人道精神的發揮。因為實驗動物所遭受到的命運,在根本上是一個自認為較高等的物種,為了自己的生存及利益,未經許可地去支配去犧牲另一些被認為是較次等(次要)的物種,就如同自認為較高等的男人可以支配管理女人,或為了白種人的利益而犧牲其它有色人種的生存尊嚴及福利等一樣。

  任何一個生命(不管是人類動物或非人動類物),牠的生存權都是應該受到尊重的,我想這類的討論在許多書籍中都已相當深入,但我們無法否認人類的社會事實是建立在億億萬萬動物的悲慘地獄上。目前臺灣的實驗動物現狀之改善,主要在於從業人員的觀念作法以及研究人員面對動物實驗的態度,因此這裡想先就在實驗動物上特殊的一些問題提出討論:

一、動物利益與人類利益
  人類有支配或決定其他種類生物的生死權利嗎?這裡必須要說明的是被人類飼養、交配繁殖、被實驗然後被宰殺的實驗動物,牠們除了用行為的表現來做抗議之外,無法表達牠們不願意繼續做實驗桌上的白老鼠,這一點與在馬戲團裡表演的動物有相似的地方,至於從事動物實驗的人也多承認:人類沒有支配其他動物生死的權利,但是科學的進步與人類健康福祉的兩頂大帽子常常在這裡被運用,也就是說許多人會說到,為了增進科學的進步與對抗人類的疾病,我們必須繼續以動物來當作我們實驗的材料,這樣的說法在思考邏輯上是否正確是一回事,起碼在實際情況上是無法駁斥的,因為以我們今天的科技水準而言,的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夠全面放棄動物實驗,台灣當然也是這樣,但是我們也必須問的是,所有在進行的動物實驗都是必要的嗎?動物的犧牲真的是為了科學與人類嗎?還是為了研究生的論文或教授的升等(而可能同樣論文的動物實驗已被做過千百回)?所以我們可以暫且階段性的同意無法放棄動物實驗,但是我們亟需對目前在進行的動物實驗進行檢討審核。

二、實驗動物的飼育問題
  目前在台灣的各個實驗動物中心都標榜自己的設備新穎與產量充足,但是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我們也曾看見動物處於過於擁擠的環境,也曾看過不同動物種類卻用同樣的方式在飼養,這些問題也都是需要有一個公正公開監督的辦法,而且臺灣現有的動物飼養單位往往迷信:動物產量越高表示工作績效越好!這是一種完全忽視動物權的迷思,而且也忽略了所飼育動物品質的說法,一個精緻的飼養環境一方面是為了動物的權益,另一方面也可以從人類的私心來看,因為越是在充裕合理的環境之下養成的動物越是健康,越是健康的動物越能滿足實驗需求。

  此外,另一個應該重視的問題是:不同的實驗動物種類應該有不同的飼養方法與環境,我們絕對不可以節省時間、人力或金錢為藉口,而忽略了動物個別的需求與動物種與種之間的差異。

三、實驗動物及動物實驗從業員之資格
  無論是飼養動物或是執行動物實驗都是一門很專業的學問,都需要有專業的訓練,可是今天在台灣,我們沒有任何這方面資格認定的問題,也就是說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飼養實驗動物,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參加動物實驗,這樣的後果會造成極大的浪費,因為缺乏專業的知識會使實驗成功的機率降低,這所代表的當然是不斷的重複同樣的實驗,所需要的實驗動物在數量上當然是大大地增加,在實驗室中我們碰過一些動物實驗參與人員,對於這些生手我們必須從手抓老鼠而不尖叫訓練起,由這些會緊張的實驗人員所做的許多實驗結果是不可信的,因為他們會造成動物的緊張,而一隻緊張的動物體內荷爾蒙比例可以在20秒之內完全改變;以德國動物保護法為例,即明定動物實驗的執行人必須是醫學系、獸醫學系或動物學系畢業者,或者是經過公認訓練課程結業者方可擔任。

四、動物實驗的必要性問題
  實驗動物在人類醫學史上確實有很大的貢獻,但是我們相信實驗動物的犧牲,有很大的一部份是可以避免的;首先動物實驗的結果是否可延伸至人類?就有許多人質疑,現在我們姑且相信這些質疑是多餘的,但我們仍然要問:許多動物實驗在根本上是可以取消的嗎?對於每一個動物實驗在科學上的角色,是很難給予一個評價的,可是我們卻知道某些實驗的結果對於人類生活不是必須的,例如化粧品工廠在製造口紅時,也必須拿動物來塗塗抹抹試驗一番,或者是在毒理學上常用的50%致死率試驗(LD50-Test),除了犧牲大量動物之外其意義常被質疑,而且在許多歐洲國家已明文禁止,其他在大學裡面我們也常可以看到動物實驗只是研究生的畢業論文材料,這方面的非必要性使用的例子非常的多,人道考慮在碰到個人前途考量時常常被置於次要的地位,也正因為如此,在談實驗動物保護時,除了僅能盡量避免訴諸人道外,應該要很明確地在法令上有所規定,那些實驗是不應該做的,那些實驗是不必要的,那些實驗在科學上是沒有突破性的,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一過公正且合法的裁判單位與一個研究人員的申訴管道。

五、審慎研究規劃實驗的問題
  造成國內實驗動物大量浪費的另一個原因是動物實驗規劃的問題;如果一個研究人員能在他的實驗開始之前,很明確的提出他所要使用的動物種類、數量、性別、年齡、需要時間等等項目,那麼在實驗動物的生產單位就能夠較有頭緒的加以規劃生產,對生產動物的種類數量等都能儘量接近實際需求量,而不致造成今天許多單位某些品系生產過多而必須大量淘汰,或者是某些品系的動物又供不應求而延誤研究者的實驗進度,事實上在歐美有關動物實驗所需動物的申請非常嚴格,用意絕非刁難研究人員,反而是希望在周詳的計畫下,每一位研究者能如期的取得他的動物需求,同時經由繁瑣的計畫申請表格,養成尊重珍惜實驗動物的心態。

六、動物實驗是否有替代方案
  我們前面提過,以今天的科技水準而言,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宣稱可以立刻全面放棄使用動物協助發展科學,但是我們想到一個類似的石油問題,雖然石油當做能源在今天依然無法放棄,但是有許多科學家在努力從事開發新能源的研究。

取代、減產、精緻化

  的確,在歐美已有許多國家的研究人員意識到使用動物的倫理衝突,他們積極的將大量人力金錢投入不需使用動物而能取得同樣結果的方法,例如在德國聯邦消費者健康保護及獸醫研究所(Bun-desinstitut fuer Gesundheitlichen Verbraucherschutz und Veterinaermedizin, 原德國聯邦衛生署:Bundesge-sundheitsamt)之下早已成立一個專門研發取代實驗動物之實驗方法之部門(Zentralstelle zur Erfassung und Be-wertung von Ersatz und Ergaenzungsmethoden zum Tierversuch),事實上早在1959年 Russel 與 Burch 就在他們的一本書 :The principles of human experimental technique 中提出凡是從事與動物實驗有關工作者都應注意的三項觀念原則:Replacement(取代)、Reduction(減產)、Refinement(精緻化);這三項大觀念隨著實驗動物保護觀念的開展越來越顯得重要,而且因為實驗動物從事者的自我檢討覺醒,最近十五年來已由觀念落實成歐美各大動物中心生產實驗動物的工作指導原則,但是令人痛心的是,這三項作法原則在臺灣仍然只是書本上的幾句話或演講時的一張幻燈片而已!在截至目前為止,尚未見到有任何與這三個R有關的科學論文發表,也未見到國內任何研究人員加入實驗動物取代方法的研究行列。

喚起研究者的人道精神

  實驗動物的保護在普遍缺乏人道關懷的臺灣社會似乎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而且我們也知道只要還有人吃狗肉、吃野味……就很難讓同樣的一群人去為白老鼠權益奔走吶喊,不過我們卻希望能夠喚起實驗動物飼養人士的良心,也希望從事動物實驗之研究者,能夠將實驗結果與生命尊嚴放在左右手上估計孰輕孰重,更希望有一群研究人員能夠積極加入實驗動物取代方法的研究,實驗動物保護絕不是要限制科學的發展,而是要使我們的科學更精緻、更理智以及更有人道的氣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