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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無價?──談校園動物實驗的道德爭議

動物與實驗

前言

世界自然憲章中闡明:「生命的每種形式都是獨特的,不管它對人 類的價值如何,都應當受到尊重。為使其他生物得到這種尊重,人類的行為必須受到道德準則的支配」。

  台大護理系大二的必修課程「藥劑實驗」,其中之一是欲測試嗎啡對動物的痛覺麻醉反應。實驗方法是將老鼠分為兩批,一批施打嗎啡,另一批則不施打。接著把老鼠固定在箱子中,使其無法動彈,再用火灼燒老鼠的尾巴。燒到一定程度後,放出老鼠,老鼠因為疼痛所以會舔舐自己的尾巴,學生觀察是否施打嗎啡的老鼠舔舐的時間比較短,是的話就代表嗎啡有舒緩疼痛的效果。實驗發現嗎啡的確有減輕動物痛覺的作用。在這個實驗結束後,因為沒有人願意收養這些老鼠,所以就將這批實驗鼠全部安樂死。

  看了這段實驗經過,你有什麼感覺?是覺得當一隻實驗動物真是不幸,但為了學習成果,也沒辦法?還是認為理所當然,科學實驗本來就應如此進行?

  其實在大專院校中,許多科系都免除不了做動物實驗。像理學院的心理系、動物系;農學院的農化系、畜產系、植病系、獸醫系和醫學院各系所例如:醫學系、醫技系、護理系、藥學系、毒裡所、生理所等都有會用到動物做實驗的必修課程。例如普通生物學、普通動物學、藥理學、生理學、解剖學、麻醉學、、臨床病理學外科實習等,會用到的動物,從蟑螂、蝸牛、青蛙、魚、老鼠、兔子、雞、狗、馬、豬、牛等,種類可說是非常多。

  可見,動物實驗在教學方面,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但是長期以來,動物實驗一直存在三點爭議。一是動物可不可以不必如此痛苦和被虐待。二是動物實驗會不會養成殘忍人格。三是是否有替代方式(alternatives)卻不用。因為在實驗室裡,研究者極易被訓練成把動物當成「工具」,視動物在實驗過程中所受的痛苦為理所當然,且絲毫沒有罪惡感。

  西方社會很早就察覺動物實驗對人類的影響,雖然動物實驗促進了科技進步以及滿足科學家的好奇心,但人類容易在無數次的實驗過程後,逐漸失去對生命承受痛苦時感同身受的態度。十九世紀,英國的反對動物解剖者,即據此對動物實驗秉持全面否定的立場。他們擔憂在科技文明無止盡的發展下,人類將失去反省能力,喪失文明的重要指標--人道精神。

  雖然不是所有的實驗都牽涉到「切割」「活體」動物的身體,但是不能否認的是,實驗動物多少都將遭受非人道待遇。此外,就算有經過「麻醉」手續,也不能免除動物實驗的道德爭議,因為動物在麻醉醒來後,還是會感受到痛苦。另有許多實驗因為擔心使用麻醉劑會影響教學或研究結果,這種情形下,動物所承受的痛苦就更強烈。

  也因此,目前許多西方國家,對以教學為目的的動物實驗採取相當謹慎的作法,都盡量朝著減量、精緻和替代的方式去教導學生,能用屍體動物就絕不用活體、可以用臨床動物就不會用實驗動物、能用非動物取代就絕不用動物。就是因為他們驚覺許多動物實驗其實對動物造成嚴重迫害,也間接培養出對生命感到麻痺的學生。

   在美國,屠夫不許當陪審團的團員,就是因為他們習於殺生,早就對生命感到麻木,做出的判決不夠客觀。由此可之,要日後成為醫師或獸醫師的學生,習於解剖動物、用動物作實驗,會讓他們同樣對生命感到麻木,日後對待病患的態度易於漠然、冷酷。

   澳洲哲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在其一九七五年的著作「動物解放」一書中提到,「不論如何,即使動物實驗對人類的益處真有說服力,以動物作實驗的道德問題卻不行因而變的正當。人與動物的權益必須平等考量---追求知識的權利不具有超越生命的神聖性。」

  他強調,「如果對人類作痛苦的或致死的實驗,雖然可能獲得比其他方式更多更快的知識,我們也不認為科學家有權在未經人同意下作此實驗。現在,我們必須將對科學的這種限制擴充到其他動物身上。」

教學用動物實驗初探
  在大專院校中,許多科系都免除不了做動物實驗。但似乎很少有人探討過學生在上實驗課時,用的實驗動物的來源、種類、數量、實驗過程、結束後動物如何處置等問題,以及老師是否有特別提醒同學對動物該有的尊重。而對實際從事動物實驗的一些同學來說,他們的心態和想法又是如何,他們是否在目睹動物的痛苦時,內心遭受到衝擊和掙扎?

  若對動物實驗作一簡單區分,可分為活體解剖、屍體解剖、活體實習。活體解剖就是在清醒的或是經過麻醉程序尚未死亡的動物身上解剖。屍體解剖顧名思義就是解剖已經死亡的動物。活體實習是指動物實習後,仍能存活著的非侵入性實習。

屍體解剖

解剖課

  解剖學在各個獸醫系、醫學院、生物系、動物系等是很基本的課程。

  通常醫學院的學生在上普通生物學時,會解剖青蛙、老鼠或兔子,比較特殊的是獸醫系,他們多是用狗來上解剖課。而狗因為和人類的關係很親密,多半被當成同伴動物,所以用狗做實驗,常受到愛護動物人士聲討,同學自己心理也會很難受。

  也因此,獸醫系老師、學生在上解剖課必須更小心地處理實驗狗,取得狗的途徑、飼養過程、實驗方式、結束狗生命等過程,都必須非常地謹慎和符合人道標準,否則很容易引起外界的誤會,認為他們虐待實驗狗。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初,爆發的新聞事件---中興獸醫女生不滿系上虐待解剖課的實驗狗,憤而出走到德國學習獸醫,就是個例子。

  中興獸醫系的Icefire在林怡伶一事發生後,在網站「黃歡與狗狗的會客室」的留言版上陳述他們實驗的情形:「狗帶回來後先送到動物舍,在要處理的當天則帶到解剖室,先以麻醉劑施行深度麻醉,之後將狗抬上解剖台,以手術刀劃開頸側的皮膚,再將頸靜脈挑出,此時狗的腹部朝上仰臥,四肢則由繩子吊起,以保持其伸直的姿勢。狗的口中會放置一個木塊,保持其口部呈張開狀,固定液即福馬林,以橡皮管將之注入切開的頸靜脈,同時頸靜脈的另一端則會流出狗體內的血液,待福馬林充滿身體,血液即被排空,此時狗的固定步驟即完成,送入冰庫,待以後每週上課時取出,使用的時間為兩學期。」

  獸醫系費昌勇教授也說,台大獸醫系解剖課的情形,是先在狗的靜脈注射大量防腐劑,務必要使防腐劑輸送到全身的血管、器官中,將血液推擠出來,才能固定住,以利教學用。上課情形是從狗的外層皮膚觀察切割起,慢慢深入觀察牠內部構造、組織等。 由上述可知,兩所學校在上解剖課時,處理實驗狗的步驟基本上是一樣的。

  在台大獸醫系教授解剖學的郭宗甫教授說,目前他們上解剖課時,用的狗雖然都是從位於吳興街的台北市家畜衛生檢驗所拿的,但是都是拿已經安樂死還未送進焚化爐的狗的屍體,因為解剖課不需要用活的,純粹是屍體解剖。 「這是一種遺體的再利用,就像是人類的大體捐贈給醫學院的同學解剖一樣。」郭教授強調。

  據台大獸醫所研究生劉予中表示,他們上解剖課的情形是大約六個同學一組共用一隻狗,所以兩學期共一年的課程,六個人一共會用到兩隻狗。他認為,這個數量剛剛好,若是太多人用一隻的話,每個人摸一摸、切一切,那只有前面的同學能真正學的東西,後面的同學的學習效果等於零。所以一年解剖課上完,一共使用了二十隻左右的實驗狗。

普通生物學

  台北醫學院醫學系學生余欣怡說,在她們大一的必修課---普通生物學,用過不少動物作實驗。從低等到較高等的動物,包括了蟑螂、蝸牛、青蛙和兔子,主要目的都是解剖牠們,觀察牠們的內部構造。

  像青蛙的話,就是觀察牠的肌肉、血管、骨頭。處理兔子時,必須先用乙醚將牠昏死,再剝皮浸泡在福瑪林中。

   但是製成的標本無法留給下一屆使用,因為重要的是學習製作標本和解剖的過程,且一隻動物只能被解剖一次,所以每一屆的學生都必須拿活的動物實地操作。

  她記得,在用兔子做實驗時,她都會先唸佛教的往生咒,唸過一次才敢下手。余欣怡說,因為兔子算是較高等的動物,所以要將牠安樂死以及剝皮時,都會於心不忍,「連一些男生都下不了手。」

活體解剖

生理實驗課

  醫學系的生理實驗,多使用青蛙、老鼠或兔子進行實驗,實驗結束後,這些動物一定都會被犧牲,且就算還活著的話,也都因為沒有人要飼養最後被安樂死。而這方面的實驗通常屬於沒有使用麻醉劑的活體實驗。

  台北醫學院醫學系學生余欣怡說,大三的生理實驗,主要是觀察青蛙、老鼠和兔子等動物受到不同刺激後體內會發生的反應和變化。

  例如用電流刺激青蛙或施打藥物在牠的心臟,觀察其反應;老鼠則是會在牠身上插些管子;兔子的話,因為較高等,所以老師就要求同學把兔子當成是人,做一些醫學上的步驟練習,例如替牠打打點滴等。

  根據余欣怡表示,這些動物在做完生理實驗之後,「弄到後來不可能會活著」。她進一步解釋,因為要觀察動物體內臟器或組織等的反應,勢必要將牠解剖才能夠清楚地觀察。

  此外,余欣怡和陽明醫學院的陳右軒異口同聲地表示,在進行生理實驗時,幾乎都沒有麻醉實驗動物,因為麻醉會影響動物生理反應,形成另一個變因,使同學無法正確觀察生理變化,所以大部分都沒有麻醉。

  提到老師在教學時,是否會特別要求尊重實驗動物?余欣怡個人覺得,事實上,醫學院的老師並不會特別要求學生在做實驗時,要顧及到道德性的問題。但是她強調,在處理到較高等的動物,像兔子、老鼠時,大家都會於心不忍,「在下刀的時後,手會發抖,甚至連男生都會哭。」

  台大醫學院畢業,即將成為眼科醫師的謝伊廷則有不同的經驗。他說,在生理實驗課中,老師同樣會要求同學珍惜這些實驗動物的生命。老師希望同學真的能夠學到東西,不要白白犧牲了動物的生命。

  在動物實驗過程中,他並不特別害怕。只是,他在結束動物生命時還是會感到害怕。尤其當用針去破壞青蛙的頭腦讓牠死亡,雖然老師說這是讓青蛙最不痛苦的方式,他還是覺得很恐怖,感覺很可怕。至於在做青蛙的電擊刺激時,因為是在牠死亡後才做,純粹觀察牠肌肉的反應,所以較不會感覺恐懼。

  剛自軍中退伍,畢業於高雄醫學院的蘇博喻也同意,他說,在生理課時處理青蛙的過程比較殘忍,因為要將青蛙的腦袋切除一半,剔除牠的脊髓和大腦,觀察青蛙在破壞這些部分後,是否還能夠有平衡的反應。

陽明醫學院的實習外科課

  醫學院的動物實驗課程並不多,大多是和其他第三類組一樣的必修課。此外,因為他們日後行醫是為了救人類,所以大體解剖課對他們來說才是最重要的。比較特殊的是陽明醫學院,他們有一門「實習外科」,會用狗做實習對象,據說是全台灣唯一用到狗做實習的醫學院。

  陽明醫學院大七學生陳右軒說,大五時,有一門課叫做「實習外科」,老師要求全班六十個同學分成八組,每一組用一隻狗,對這隻狗共進行三次的外科手術實習。進行方式是八位同學分工合作進行實習,每個人承擔不同的職責,除了一個主刀者外,還有助手、負責麻醉的、兩個同學固定狗等工作。整個手術的過程,老師要求同學將狗當作病人一樣處理,所以從一開始的剃毛、找血管、打點滴、麻醉、接管等步驟,都和真的手術一模一樣。

  陳右軒說,老師通常只要看到狗狗的肚子有縫起來就好,並沒有全程參與和監督同學操作的情形,他記得有的狗會被切的亂七八糟。而麻醉藥的施打也是全權由同學負責,大家都是當場學習。

  如果同學沒有經驗,麻醉劑量不足,狗就會痛得清醒過來,這時就必須補打麻醉劑。此外,老師要求一學期必須動三次手術,分別是切盲腸或是將腸子切斷再吻合起來等手術。有時同學在第一次手術,就不慎將實驗狗弄死,因此只好再去學校的實驗動物中心領取另一隻狗做實驗。所以,一學期的課程結束,總共約犧牲十一、二隻實驗狗。

  陳右軒說,在實驗結束後,還活著的狗就將牠們安樂死,在牠們死之前,同學會買狗罐頭給他們飽餐一頓,「就像死刑犯要上刑場之前,會給他們吃一頓豐盛的最後的一餐。」

  他強調,老師在上課前會要求同學對待實驗狗必須跟對待真正的病人一樣慎重,並要尊重牠的生命。因為狗狗是為了人類的利益而犧牲,牠將牠的生命奉獻給人類,同學必須善待實驗狗。

   至於在做實驗時,每個人對待實驗狗的態度和反應都不一樣。「有的人尊敬,有的人不會,有的人會害怕,有的不會,其實都是因人而異的」陳右軒表示。

非侵入性的活體實習

臨床病理學

  為日後當獸醫需要,獸醫系的臨床病理學必須用狗作實習對象,但是這些狗並不會像解剖學的狗被犧牲,課程結束後,實驗狗都還能活著。除非真的沒有人願意收養牠們,那只好下一學期繼續使用。

  獸醫系章老師(化名)認為,嚴格來說,臨床病理學是屬於非侵入性的動物實習課程,他認為這和動物實驗不一樣,只是臨床上應用方式,不算是實驗性質。因此,同學們在上臨床病理學時,絕不會發生傷害動物的行為。此外,這一門課程的學習步驟在臨床上已被重複無數次,同學純粹是練習基本的病理診斷技術,完全不具有任何實驗性質,所以他認為稱這課程為動物實驗課並不恰當。

   台大獸醫系大五學生Vivien(化名)也說,臨床病理學學的是一些細胞學、血液學等知識,因此需用活的狗,而牠們通常是被用來做一些抽血、陰道抹片等簡單的觀察。她強調,「這些都是沒有侵入性的實驗。」

  Vivien解釋,在診斷的時候,因為動物不會說話,無法像人一樣表達牠們的病痛,因此,抽血檢驗就成為初步瞭解動物病症的最基本的方式;只有藉著觀察活體動物的血液、細胞等組織構造,大家才能真正瞭解動物生病的症狀、推測原因和想辦法治療牠。

   至於對待實習狗方面,據章老師瞭解,教授該課程的老師嚴格要求同學務必輪流飼養、照顧和帶狗散步,當然還包括打掃狗的居住環境。絕不容許同學為了社團或約會等私事影響到實習狗的照料;總之,老師對狗的生活品質非常要求。

  此外,老師盡量不會每一年都使用同一批狗,以避免重複對同一隻狗作實習。數量上,是將同學分成六個大組,一組使用一隻,每個大組底下又分為三到四個實驗小組。而課程結束的時候,一些同學都會自願認養狗,因此,整個實驗的過程都相當尊重和照顧被用來做實驗的狗。

  課程結束時,會徵詢同學意見,看是否有任何人要領養,若是沒有人要認養的話,只好將狗予以安樂死。

  但目前面對到一個困難,就是狗的來源取得不易。據了解,以前是向捕犬單位購買或是自己抓,或是平常獸醫系同學撿到的流浪狗,但是近年來,在保護動物團體的壓力下,從這些方面取得實習狗容易遭受到批評和責難。因此,未來恐怕會面臨到重複使用同一批實習狗的困境。

 

不可承受之「痛」

Experiments on animals are a mainstay of modern medical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But what are the costs and what are the returns?(動物實驗是現代醫學和科學研究的主流,但是這當中的利益和道德爭議又該如何計算呢?)

  一八三一年,英國生理學家Marshall Hall曾提出著名的五條戒律,規範動物實驗,直到一百年後英美的動物福利法問世,他的觀點才為人所知,而這可能是最早的動物實驗管理原則。

1. 如果靠觀察可以獲得所需的資料,則不需進行動物實驗。

2. 如果沒有明確的界定和預期結果,則不需進行實驗。

3. 科學家應對前人和同代人的研究工作有充分的瞭解,以避免不必要的重複實驗。

4. 良好的實驗應該使動物受到最少的痛苦。(可改用較低等,反應較遲鈍的動物)

5. 任何實驗需在能提供明確結果的環境下進行,以避免或減少重複實驗。

  到西元一九五九年,英國的動物學家Russell WMS及微生物學家Burch RL發表了動物試驗三項原則 ,就是三個R的準則,減量(Reduction)、精緻(Refinement)和替代(Replacement)。這同時也是「國際人道研究基金會」向各界提出了在做動物實驗時,大家應遵守的三大原則:

一、取代-有下列數種模式:離體技術、使用較低等的生物、免疫學的方法、生理反應的數學模式運用、人類疾病模式、電腦教學,及資料的交換運用等。這可能成為未來動物試驗的最終方向,故也是目前許多人致力研究的目標。

二、減量-幾項頗受爭議的實驗,如傳統的急性毒性實驗及疫苗的LD80試驗,已可藉由統計方法的精進、抗體偵測技術的加強,來達到動物減量的目的。

三、精緻化-欲達到試驗的精緻化,須由多方面考量,例如:對操作者施行訓練,以降低因技術不熟練導致疼痛及緊迫、適切地利用鎮痛劑及麻醉劑來減少動物的痛苦等。而當動物實驗確定必須執行,在動物的選擇上也必須小心,應使用最少量、神經生理感受性最低的物種,及產生痛苦最少的方法。

   由三個R的標準去檢視前述一些教學用的動物實驗,發現許多值得探討的面向。

  就對動物造成的影響而言,從實驗動物的來源、實驗過程(麻醉與否)、學生操作純熟度、實驗結束後動物的照顧等都是常引起爭議的問題。

動物實驗對動物的影響

When it comes to feeling pain, a rat is a pig is a dog is a boy. (談到感受痛苦,一隻老鼠、一隻豬、一隻狗和一個男孩是完全一樣的。)

  疼痛是種複雜之經驗,其產生的原因是當組織因外界刺激而受損時,或組織感受到潛在危機時。所有動物均具感受疼痛之能力,且能對疼痛產生對應的反應。

  痛覺之刺激會引發退縮及規避之反應。疼痛為一緊迫因子,若未加解除,會對動物產生相當程度的緊迫和焦慮。 動物在感受痛苦時,不一定會表現出痛苦的表情或聲音。在自然界中,當動物受傷或生病時,為了自衛,牠們往往不動也不出聲,正好和人類相反。但這不意味動物沒有感受痛苦的能力,動物的感官知覺、對外界的刺激反應,遠比人類敏感數倍。

  特別是狗,因狗具有高度機制和複雜的心理意識活動,其感受程度更深。狗一旦被關進籠子裡,牠們心裡很清楚自己失去了自由、失去自衛的能力,所以牠們起初會吼叫,漸漸感到深沈的絕望…。去過流浪動物收容所參觀過的人,可以感受裡頭的動物完全沒有生氣,眼神沒有一絲熱情,只有空洞和絕望。

  由於人和動物在感受痛苦的程度類似,越來越多的動物實驗者,必須在科學的重要性與動物實驗的人道考量上尋求平衡點。

動物實驗過程

  早在1876年,英國就通過了防止殘害動物法(Cruelty to Animal Act),規定以動物作實驗時應先行麻醉,只有在進行麻醉將妨害實驗目的時,方可免除此一要求。

  台大獸醫系在上解剖學時,老師會從旁嚴格監督,而且麻醉或安樂死過程都由老師親自遭刀。

  「學生絕對不可以拿著解剖器械隨意地對動物亂割、亂切,一定要我先示範一次,同學跟著我照做一次,我說切同學才准切割,絕對不行亂操作。若是同學亂切割動物屍體,不但破壞上課進度,而且也是非常不尊敬為實驗犧牲的動物。」在台大獸醫系教授解剖學的郭宗甫嚴肅地表示。

  「若有學生調皮拿起卸下的肢體對別人開玩笑一次,即死當無疑。」現任慈濟醫學院實驗動物中心主任王明升也表示,他以前在台大任教解剖學時,他同樣嚴格要求。

   此外,動物的安樂死過程完全由王明升本人執行,以免學生因操作不當增加動物的痛苦,雖然有學生反映這延遲她們學會這些技術的時間,他還是堅持親自替動物執行安樂死。

  但其他科系的情況就有所不同。台大醫技系同學佩君說,台大護理系的藥劑實驗課和醫技系的普通動物學,在用到動物實驗時,都只有由研究生充當助教指導學生做實驗,正式的任課老師沒有在一旁督導。

   陽明大學醫學系的陳右軒也說,他們上課時,老師並沒有一直在旁邊監督,且麻醉也都是同學親自現學現賣,所以有時動物會在手術進行中痛醒。老師頂多快下課時,來看一下,只要狗的肚子有縫起來,裡面的情形一概不理。若是狗狗撐不到下次上課,同學就再去動物房拿一隻新的狗做手術。

思考

在實驗過程中,麻醉深度的拿捏與實驗過程的監督格外重要。授課老師的責任尤其重大,若是中間沒有全程監督,就會造成同學自己嘗試、摸索,徒增動物的痛楚。

動物實驗對人類自身的影響

  動物實驗除了造成動物痛苦,實際操作者也往往必須歷經心中的自我掙扎、和體制妥協。最糟的結果,會讓人對生命態度漠然、麻木,喪失人的同理心….。

我不是變態殺狗人啊!

  中興獸醫的Ivy說,「因為處理的是生命 所以會比較沉重、謹慎,也因為這樣,久了以後大家必須有點點麻痺」。

  「心理掙扎一定是有的。我大概到了大五開始實習以後,才比較釋懷。」

  「因為我所做的很多實驗,讓我可以當一個獸醫師,可以治療其他動物的疾病至少是有幫助的,而非白白犧牲。」

   「我很喜歡動物,也不是變態殺狗人啊!」

  獸醫系的盼盼在網站留言版有這樣的告白:「記得我大二第一次活生生的接觸到解剖台上的實驗狗時,心理上受到的震撼到現在仍記憶猶新。我的手是不斷發抖的,淚也在眼眶中轉著轉…。」

   「這一路走來,我不斷在調適自己的心情。我不敢說自己犧牲那些生命是為了拯救更多的生命,但當我從這些實驗動物身上學到了東西,我是心懷感激的。當我必須犧牲一些生命時,我不難過嗎?有誰能了解那段「適應期」我為那些動物掉了多少淚?又有誰了解我心靈上所受到的壓力及愧疚?」

  「老實說,這些年來我的手也沾了不少血腥,但有誰願意如此?如果我不去動刀知道正確的解剖位置,我如何去診斷動物的病痛?這些都是很現實的問題。現在的我打針手不抖了,面對血腥不再畏懼…為什麼?我變的冷酷無情了嗎?當然不是,而是我了解,技術的純熟會減少動物的痛苦與恐懼,唯有純熟才能減少失誤、只有自己不畏懼有自信,動物才會減少恐懼去信任你。」

夢見自己變成白老鼠

  畢業於台大農化系的方麗琦回憶,剛接觸動物實驗的時候,心理當然會有些害怕,很不能接受要將一隻活生生的老鼠先用二氧化碳致死,再解剖牠,況且買來後大家還先經過一個月的飼養,已經產生一點感情了,解剖時心理就更加不忍。

  「但是,做久了以後,心態漸漸調適得習慣後就不會那麼難過,甚至到後來上研究所因為寫論文研究需要,一個人必須照顧、處理幾十隻老鼠,甚至做到後面就麻痺,不會想太多了。」

  台北醫學院醫學系大七學生余欣怡也表示,「生理實驗課必須用電流刺激老鼠時,我雖然覺得真的很不忍心,但學習過程中,若是存著太多不忍心,那學習效果會差很多。必須拋開一切,這麼說雖然很冷血,但不這樣硬下心腸就做不下去。」

  「而且現在不好好學習,以後會對不起更多人。」 「我記得有一個同學因為良心不安感到壓力很大,以致於晚上夢見自己變成老鼠,要被人類拿來做實驗。」

  台大醫學院畢業,即將成為眼科醫師的謝伊廷對動物實驗則有和余欣怡及方麗琦不同的經驗和看法。

   「我不會特別去聯想到生命」謝伊廷說,他個人其實從高中就開始接觸動物實驗,所以到大學時並沒有特別的感覺。但他強調,大家都是用尊重的心態面對實驗動物,絕不可能發生任何對動物嬉鬧嘲諷的事情。

  陽明大學醫學系學生李俊宏在網站發表的文章「人類生和死的尊嚴」寫的一段話,也許能夠深刻地表達學生在做動物實驗時的心情:

  「永遠都記得藥理課實驗,親手殺死十來隻老鼠的感覺,從打藥、到看著一條生命抽蓄到死亡,從活靈活現的雙眼到兩眼無神的狀態,一個微不足道的下午,卻有很深刻、很深刻的震撼,但是你不能要求每個人都跟我們有一樣的感覺,不是嗎?」

必要之惡?
  談動物實驗的道德爭議,除了動物的來源、實驗過程人道與否等面向以外,探討動物實驗的必要性和是否有可行的替代方案,以盡力達到減量、替代化這兩個Rs,可說是用更積極的態度去面對動物實驗這個議題。

解剖學動物實驗的必要

  台大獸醫系的學生Vivien強調,使用動物做實際觀察、研究,教學效果絕對比單從書本或教學帶要清楚的多。拿解剖課來說,她光看教科書的動物解剖圖,當然可以清楚看到一條條的血管、肌理等動物內部的構造,但等到解剖動物時,她才知道真正的動物的內部構造不可能像課本上畫的那麼清楚,因此她認為一些需要動物做實驗的課程的確有其必要性。

  中興獸醫系同學Ivy也說,「日後身為一個獸醫,做外科的時候我必須知道切開來裡面有什麼,可是如果沒有試驗過,根本什麼都不知道。」

  中興獸醫畢業生Sophia Lin在網站留言版指出:「我覺得台灣的獸醫教育實在不足,尤其是臨床經驗的磨練。而解剖是每個獸醫系學生所必須面臨的課程,採用電腦摹擬真的可以體會到肌肉、血管、神經的觸感區別嗎?也許幾十年後可以,可是現在科技還沒發展到那種地步。」

  「我覺得的確有必要!」台北醫學院學生余欣怡很肯定地表示。

  「動物實驗能將學理上生硬艱澀的知識變得生動,有助同學學習吸收。」她解釋,光背過一次課本上的構造,感覺還是很抽象,只有當實地解剖觀察後,不僅當時容易瞭解吸收,日後去醫院實習接觸到病人,也比較好上手,畢竟會較為熟悉。

  畢業於高雄醫學院的蘇博喻也認為,動物實驗多少對學習有些幫助。因為有些東西光靠看課本是很難理解的,實際接觸過動物實驗,才能夠清楚瞭解課本上的知識。他也覺得,用電腦模擬或影片教學的方式,無法觀察到活體組織的反應,所以難以取代動物實驗的教學模式。

  「其實沒什麼必要耶!」不同於前面幾位同學的說法,目前就讀於台大醫技系大二的佩君認為,解剖課其實沒有那麼必要用動物實驗,其實可以用模型或影片就足夠。佩君說,就算真的要用也實在不需要用那麼多,她們是兩個人用一隻老鼠和青蛙,所以上一次課總共就用大約將近各二十隻的青蛙和老鼠。而且考試是用幻燈片在考,所以她真的覺得上課可用影片替代。

  獸醫師Dr. Charles Chen也在網站 留言寫道:「以我的經驗,我覺得看一隻正常犬的解剖構造,對以後的診斷,或想要更進階地正確診斷疾病並不非常重要。」

  「其實現在我們臨床醫師所缺乏的是碰到莫明奇妙的死亡病例,或自己學藝不精無法診斷而死亡。這時最重要的是有病理解剖的支援,以及飼主願意提供解剖而不是馬上火化,這才是對臨床醫師最重要的。」

練習外科手術用動物實驗的必要

  醫學系的課程,是否必須用動物來做實習呢?目前已有各種取代動物的教學材料,比如用圖片、影片、電腦、人的模型和人的屍體解剖等。研究病理學,合理的方式應該是來自臨床觀摩和病理研究。外科手術實習可以漸進方式從臨床局部協助參與取得經驗。

  既然如此,需要用狗練習人醫外科手術嗎?

  前面提到,陽明醫學院的「手術實習」,用狗做為實習的對象,這真的對日後當一個外科醫師有必要嗎?

  「拿狗做實習,其實對日後當外科醫師的幫助不大,只不過能夠體會到team work的感覺。在當實習醫師時,會比其他學校醫學系學生早進入狀況」陽明醫學院學生陳右軒說,他覺得其實用film(影片)教學等方式替代也可以。

  他指出,一個外科醫師的養成,其實很少是靠做動物實驗來訓練,多是靠著在教學醫院由資深醫師一步步教導,先從縫線、割除外表腫瘤等基礎的手術學起,過個五、六年通過考試,才能正式當心臟、胸腔科的主治大夫。

   對於陽明大學醫學系用狗做手術實習一事,台大醫學院畢業的謝伊廷婉轉表示,這種教學方式,應該多少會有些幫助。因為在當實習醫師時,大多沒什麼技術,只能做些簡單的工作,若有先受過外科手術相關練習,技術會熟練些。不過,他覺得其實去醫院實習一陣子後,該會的都會學到,所以先用狗實習似乎沒有太大的必要性。

  謝伊廷也同意,一個外科醫生養成的過程,很少需要用到動物做練習的對象。因為動物的身體構造畢竟和人類的不一樣。此外,外科醫師都是從第一助手、第二助手等許多階層慢慢訓練起,完全靠時間在累積開刀的經驗。「因此實在不需要也沒有必要用動物練習外科操刀。」

  美國實驗動物照顧及使用手則中,清楚指出:「重大手術指侵入或暴露體腔之操作;或手術過程會導致物理或生理機能之喪失,例如剖腹手術,胸腔手術,頭顱手術,關節更換及肢體切除等手術。在同一隻動物身上施行複合性重大手術(Multiple Major Surgical Procedure)是不被鼓勵的,必須以科學之論點來支持其必要性且經IACUC(實驗動物管理及使用委員會)同意。」

  「除非證明複合性重大手術為相關性之操作實驗所必須,並可減少對稀少動物(Nontraditional Species) 之使用量,或為臨床研究所必須者,方可執行。且一經許可,委員會必須特別留意實驗結果,以確保動物福祉,光因為動物費用太貴所以判定其應否該執行是不可被接受的理由。」

  根據上述,藉由狗練習人醫外科技術的必要性和道德性其實已不證自明。

生理學研究用動物實驗的必要---a leaf is not a tree

  畢業於台大農化系營養組的方麗琦說,做過動物實驗之後,同學們對於動物實驗是怎麼一回事,都有基本的瞭解,若是真的無法接受,那日後就會避免走需要用動物做實驗的研究路線。

  她說,他們從事營養學、生理學研究,一般的模式是先做體外實驗,再做動物實驗,最後才進入人體試驗階段;所以在第二階段,必須將特定食物或藥物放入一個活的生物體,再解剖觀察牠體內器官、組織或細胞的反應和變化。因此,她認為,動物實驗模式在學術研究方面,是絕對有其必要性。但在教學實習上,或許替代的方式是可行的。

  畢業於國防醫學院生理所,碩士論文研究的是「甲狀腺素對家兔心肌興奮之影響」的小慧(化名)也認為,「動物實驗在一些有特殊需求的研究中,絕對有使用的必要。」

  「在一些生理、藥理實驗中,研究不只是單單觀察特定器官就夠,我們常常需要觀察整個動物身體的變化,其中可能包括神經、心臟、循環系統,尤其是尿流量、血壓、腦波、腦部放電等實驗。」

  她表示,關於她的研究,也許可能的替代方式是,跟國外買老鼠或兔子的心臟部分的單細胞株,然後把甲狀腺素直接餵給細胞。但這樣的作法很難得知藥對整顆心臟的影響;「畢竟,一個器官(心臟)和一單細胞株是完全不同的,一個器官中包含有無數的細胞株,就像一片葉子和一整棵樹是完全不同的道理是一樣的。」

  「我認為,藥學方面,真的必須用活體來作!畢竟,A leaf is not a tree。」

小結

  根據上述的討論,發現解剖學採用現成的動物屍體學習較適當,不應用活的動物安樂死再解剖。醫學系的外科實習則沒有必要用動物作實習的對象。比較之下,生理學研究用動物實驗的必要性就較強。

  不可否認,動物實驗對於學習上的幫助的確很大,而且確實是一種可以在最短時間內達到最大效果的教學方式。但是,這也因一種牽涉到「生命」,並引起最多爭議的教學方式。

  就算是經過麻醉的程序,或是最後有安樂死的步驟,但麻醉過程由同學操作,技術純熟度和劑量的拿捏總會有誤差,仍然會對動物造成痛苦,且動物實驗犧牲的總是一條生命,總是不能像用塑膠袋、免洗餐具那般輕鬆自若、用過就丟。動物使用完除了必須好好處理牠的屍體,實驗後留下來的還有同學心中揮之不去、永難忘懷的歉疚感和罪惡感。

  如果有其他的方式能夠替代動物實驗,就算學習需要的時間更長,但若學習效果差不多,就應該用替代方式。畢竟只有使用替代方式才是真正富有人道精神的教學方式。

多點麻煩,少點對生命的戕害

「你用活的動物做教學實驗,當然是簡單又直接有效的方法,但是當這衝擊到倫理時,你的方便性就必須犧牲掉一些。」--葉力森

  幾乎絕大多數尚在學校的同學都認為動物實驗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從台灣一些老師的教學設計方式的改變以及國外經驗可以得知,以教學為目的的動物實驗其實或許真的可以避免,採用其他的替代方式進行。

  而所謂的替代,不是立即全面的取代,而是緩慢而漸進的。

  以今天的科學水平,全面取代實驗動物是不可能的,但是科學家們有義務、有責任去研究開發取代實驗動物的實驗方式,以減少動物為人類的科學、健康繼續犧牲的數量。

  而且以台灣實驗動物學現狀而言,「簡約」和「精緻」顯得重要性更高。其實就科學研究面說,所謂的「取代」實驗動物的研究,台灣大多還停留在理論階段。但教學層面的取代,不論歐美或台灣地區,都已經有許多實際的例子。

台灣實施替代教學的實證

  隨著世界先進國家對動物實驗的人道要求日益重視,一些老師發現,做活體動物實驗常衝擊到道德倫理。這時,有的老師開始採用替代方法教學,例如用屍體替代活體、臨床動物代替實驗動物、非動物替代動物。

屍體取代活體動物

  獸醫系因為日後救治對象是動物,所以「小動物外科手術實習」對獸醫系的同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必修課程。

  在台大教授該課程的葉力森表示,他以前上課使用實驗狗時,會讓狗在手術後醒來,下一次實驗再繼續使用同一隻動物,將牠重新麻醉,繼續新的實驗,意即同一隻動物不斷經歷循環的手術麻醉手術麻醉過程。之後,有感於這樣的方式不夠人道,所以就改成麻醉後、做完手術在牠尚未清醒,就立刻將牠安樂死,不讓實驗狗感受到任何的痛苦。

  近一兩年來,葉老師課程設計朝著更人道、更精緻的方向修正。上課方式改成一半用屍體實驗,另外一半用活體實驗,且用活體時也不重複利用同一隻動物。

  葉力森表示,今年度因為狗的來源恐怕有困難,想取得活體動物做實驗更為不易。因此,他將課程分為三部分,前三分之一先讓學生利用替代物練習手術器械的基本操作技巧,例如使用泡棉替代動物皮膚。中間三分之一就是用已經死亡的狗做外科手術練習。課程最後三分之一才讓同學真正使用活的但已經過麻醉程序的動物做教學練習。但目前葉力森並不確定到時能否取得活的狗做實驗,若是無法取得的話,他計畫還是讓學生用動物屍體練習。

活體教學還是屍體教學?

  多用屍體,少用活體的結果,卻引發了屍體和活體的「臨床反應」相差非常大的爭議。

  當進行屍體實驗時,學生無法充分掌握到動物被麻醉時,活體組織對器械或縫線的反應和變化。

  台大獸醫所研究生劉予中說,「用屍體作時,你會覺得真簡單。但用活體時,你看到血動不動就從血管噴出來,你就覺得小動物外科真是難!」

  「拿腸子來說,活體動物動手術時,必須事先作止血防備,且縫合時必須注意水分、柔軟度等,所以特別不好縫。而作屍體手術時,只要剪斷再接起來,完全不會遭遇到活體手術的困難,這其中的學習效果最起碼差一百倍!」,他斬釘截鐵的說。

  葉力森嚴肅地表示,雖然每年都有學生反應用屍體替代活體、非動物替代動物、臨床動物代替實驗動物,導致無法看到實際狀況,學習效果大打折扣。但是,為順應動物權的趨勢,他很樂於配合。

  「你用活的動物做教學實驗,當然是簡單又直接有效的方法,但是當這衝擊到獸醫倫理時,你的方便性就必須犧牲掉一些。」葉老師同時強調,當使用替代方案時,老師教學課程的設計必須特別小心,否則學生容易miss(錯過)掉許多學習機會。

   葉力森說,只能要求學生在大五實習跟著有經驗的醫師當助手,慢慢觀察和學習,以彌補實習課的不足。

臨床動物替代實驗動物

  台大獸醫系副教授黃慧璧說,她現在做的研究計畫都不涉及任何實驗動物,完全用臨床動物替代。

  「在實驗室刻意培養病菌,讓動物染病作實驗,是不自然、不精確且不人道的方式。」

  「動物發病條件絕不是在實驗室所可以控制、製造的。」

   黃慧璧說,動物實驗是絕對可以避免的,她堅決反對任何型式的動物實驗行為。她認為,研究者為了實驗需求,刻意製造環境讓動物感染特定疾病,這種方式非常不自然、也完全不符合實際病發的情形。

  她記得,以前在帶研究生做研究時曾經用狗做實驗動物,但是就算一個研究用十幾隻,得到的數據資料代表性總還是不足,而且學生和狗相處久了,拿來做實驗最後犧牲掉牠們,心中總是很難受。

   「所以,正確又人道的方式是,耐心等待門診病例,藉著真正染病的動物,追蹤它的症狀,施以新的藥物,觀察紀錄動物服藥後情況。國外許多期刊也漸漸趨向刊登臨床動物替代實驗動物的研究報告,就是因為這樣做出來的研究既精準又符合人道。」

塑型標本輔助教學

  在台大獸醫系教授解剖學的郭宗甫教授目前致力於塑型標本的製作,也是替代方式的一種。所謂塑型標本就是將器官自動物屍體剝除,浸泡在化學藥劑中去脂,再經過烘乾、上膠等程序後,形成一個觸感近似橡膠的標本。

  「現在的學生都很懶惰,又不能忍受聞福馬林的氣味,所以不喜歡上解剖,所以我用塑型標本當作一種替代和補充的教學方式。」

  郭宗甫說,這樣不但可以減少動物犧牲的數量,也不用像以前上課前必須先將動物屍體身上的福馬林沖洗乾淨再行觀察解剖,學生不必忍受再福馬林的味道,直接拿起塑型標本就觀察,「隨便把玩拿捏都不會壞,真的是非常方便。」

  此外,為了日後學生或研究者觀察方便,他將每一種器官都做出各種不同的剖面。有的標本是完整的器官,有的標本是縱切片、有的是橫切片,例如腸子就有剪開的和完整的。

  又因為獸醫系同學畢業後當醫師,通常需要醫治同伴動物(貓、狗)等較小型的動物,郭宗甫也製作了一整隻貓或狗的縱切標本,意即將動物縱切兩半、以及整隻動物的橫切面標本。「這樣只要犧牲兩、三隻動物就夠了,以後不需要每年都犧牲一些狗做觀察。」

  此外,動物保護法規定國中以下的學校學不准使用動物做實驗。塑型標本未來可推廣到各高中、國中和小學,方便學生上生物課或健康教育課時觀察研究,同學再也不必解剖活生生的青蛙或兔子,不但對動物人道,對老師和同學來說也鬆了一口氣。

國外經驗

  國家實驗動物中心副研究員李力曾說:「麻醉後的兔子、狗或其他中、大型實驗動物,常被應用於醫學院之教學,如心臟、血液循環系統,這些動物在教學的任務完成後都被犧牲掉。」

  「由於教學非屬研究,所教給學生之學說理論或技術操作,都不是新的發明成果,因此不須要每次都用活的動物作教學工具。現在歐洲的許多大學或與教學有關之機構,因承受來自學生本身壓力,或受到實驗動物保護運動的啟迪,或多或少都放棄以教學為目的的動物實驗,而以各種影片、模型或電腦程式取代,盡量在不犧牲動物的情形下達到教學的目的。」

  台大獸醫系黃慧璧亦指出,電腦模擬或影片比起用動物實驗的學習效果絕對有落差。但是國外都是用現成的屍體教學,絕不可能拿一隻活生生的動物上解剖學或練習外科技術。

  旅居德國並長期致力於動物保護運動的蔡丹喬亦曾提到:「一九九六年當德國各界正為大學部份研究中心及修業中仍須以動物作實驗而爭論不休時,設於奧地利格拉茲市(GRAZ)的『取代動物實驗科學研究機構』,亦針對此議題對奧地利境內大學兩百四十六個人文醫學、自然科學及動物醫學系作調查。發現僅六個科系的必修實習仍利用動物為實驗對象。」

  根據蔡丹喬的說法,生物學博士Dr.B.Rusche領導的『德國保護動物科學研究機構』,至今已成功研究了兩萬多種『取代動物實驗法』。且已輸入『資料庫』中,以供各科學研究機構和大專院校使用。其中有五百七十種足以全數取代大學相關科系利用動物之研習法。

  的確,根據台大章老師(化名)表示,她在德國求學時,發現獸醫系學生上動物外科手術實習課時,根本不可能用到活體實驗,只能使用既有的屍體做實習。針對活體和屍體的學習效果差別非常大的問題,解決之道是延長臨床實習的時間。

  章老師解釋,在台灣,獸醫系學生只有大五會去醫院臨床實習,而且是一年之中到內科、外科、骨科等不同部門實習,且這一年實習甚至還沒有區分經濟動物(如豬、牛、羊等)、同伴動物(貓、狗),總之就是全都在一年內解決實習。

  「德國則要求同學花至少三到十個月在同一個部門實習,不像台灣時間這麼短且流動快速。」章老師強調。

   此外,德國的獸醫學系還和鄰近其他國家建教合作,學生可到鄰近國家的獸醫院實習,而這也可以補充外科手術實習的不足。

教學方便性和動物生命的抉擇?

多點麻煩,少點對生命得戕害 !基於對生命的尊重,人類實在應該盡力採取替代動物實驗的教學模式。

   「假如目的是在教育培養一個尊重、愛護生命的獸醫時,那麼教學方法應盡量減少用動物實驗。」葉力森強調。

  他解釋,有些實驗確實很難用非動物的模式替代,但或許不需要像目前使用那麼大量。在教學方便性和動物的生命兩者之間必須有些妥協,「就看我們人類願不願意為了動物的福祉犧牲自己的方便性。」

  不只是培養獸醫如此,其實訓練醫生的道理是一樣的。一個在學校就尊重實驗動物生命的醫科學生,日後一定也會是個尊重病患生命的醫師。

  葉老師強調,「一個道德越高的社會,他就願意做越大的犧牲,去發展使用非動物模式。而道德品質低落或經濟情形較差的社會,必然是選擇便利、簡單、快速的研究方式去獲致結果。畢竟人道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

走不出的困局

   看了這麼多國外的經驗,以及台灣一些老師已經採取的替代教學法,發現想要用取代方式替代傳統動物實驗的教學法,其實是可行的。但為什麼台灣使用動物實驗教學的大專院校科系,鮮少有採取非動物方式教學,仍依襲固有的、爭議較多的動物實驗教學?問題究竟出在哪呢?

  根據文獻和訪談的資料,初步歸納出一些可能的原因,我想可從個人因素和整個大環境的氛圍去探討這情況。

對權威的服從

  哈佛心理學家做過一個著名的實驗「對權威的服從」,證明一般人多麼聽命於白領研究人員(科學家)。白領研究人員以一個人為受試者,對觀眾說,因為他錯問題,所以必須接受電擊。觀眾就都聽命對受試者電擊(當然,電路未接通),即使受試者裝作極為痛苦時,觀眾仍繼續執行電擊。

  一般人連對造成人的痛苦的情況下都還繼續聽命於白領研究人員,那麼叫學生放棄他們原有的猶豫,聽命教授,對動物施刑當然是更容易的了。愛麗絲‧漢姆稱這種現象為對學生的「觀念灌輸」。這是種漫長而漸進的過程,始於中小學生物課青蛙解剖。

  當學生進入大學,發現他們立志學習的科系必須以動物作實驗,尤其又是必修課時,想叫他們拒絕便十分困難。那些拒絕做實驗的學生會被當掉,因而被迫轉系。

  的確,畢業於台灣大學農業化學系營養組的方麗琦回憶她大學時上營養化學實驗課,會用到一些老鼠做實習。數量是一個人用一隻老鼠,且這門課是必修課,所以每一個同學都被要求做動物實驗。雖然一開始大家都無法適應解剖動物,但因為是必修課,所以大家最後都還是完成要求。

  目前就讀台大醫技系大二的佩君也睜大眼睛用力點點頭說,「上普通動物學時,要解剖青蛙、老鼠,觀察神經叢等反應。真的很可怕呀!但要是你不做的話,那考試時就都不會,就會被當掉,所以還是必須要硬著頭皮做下去。」

被制約的道德瞎子

  對權威的服從,會逐漸對動物實驗的執行者形成一種制約行為,嚴重的會演變成「道德瞎子」。

  唐‧伯恩斯,原先為美國空軍用輻射線照射訓練過的猴子,他稱自己以及和他相同的研究者為「被制約的道德瞎子」。就是說,他們就像老鼠一樣,被制約去按一個鈕便可得到食物,人也被專業報酬制約,忽視用動物實驗所產生的道德問題。

  伯恩斯說,「我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稱之為『被道德制約的瞎子』。我整個生涯是在利用動物求取報酬,把牠們當成改善人類生活或取樂的資源…..在我十六年的實驗室生涯中,不論是正式或非正式的集會,從沒有人提起過用動物做實驗道不道德,直至我在活體解剖工作的退潮期把這問題提出來…..。」

   不當的教育體系,一步步地把學生教育成「道德制約的瞎子」。大家為了不被當掉、獲得高分,提高學期成績,順從老師的期望做各種動物實驗,漸漸地就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失去感覺,而有勇氣跳出來質疑整個體制的明眼人,反被視為大驚小怪、小題大作,受到團體壓力的圍剿。

僵化的教育觀念

   除了學生的因素外,其實真正能改變現狀的關鍵點在教師身上。

  黃慧璧說,許多老師因為以前當學生時,一直都用動物作實驗,所以到現在自己當了老師,完全沒有關懷實驗動物的態度,通常都是理所當然地延續舊有的動物實驗方法。

  而當某種動物實驗已經變成模式後,它就會自行強化,想把它打破殊為困難。

  此外,以動物實驗法教學已延續數年或數十年之久,如要推翻以往教法,老師必須放棄他所習慣的教材,重新學習已被科學界承認的取代實驗法,同時亦需注入心力,重新訓練助手群。對一個對動物不夠有良知意識的教師而言,持續教授他一貫沿用的方法,要簡單容易許多。

  另外可能的情形是,若因學生反抗,迫使教師放棄動物實驗,是有失教師尊嚴、顏面的事。為維護老師自尊,寧可將錯就錯,罔顧對動物生命的道義、責任。

他山之石

  其實在國外,早有學生和老師抗爭成功,改用替代動物實驗的方式教學的例子。假如台灣的老師和學生有勇氣向現行的體制挑戰,相信很多動物實驗都可以避免。

  一九七八年,一位美國加州的高中生葛萊翰(Jennifer Graham),因為拒絕參與青蛙活體解剖的課程,遭到校方處罰,她同時堅持成績不行因她出諸良知的反抗而受到影響。此事上訴到法院,經過四年多的審案,她終於獲得勝訴。從此加州法律在一九八八年通過立法,賦予初中與高中學生拒絕從事解剖而不受懲罰的規定。從此,新澤西州、麻州、緬因州、夏威夷以及其他數州,均先後通過類似法律。

  自一九八六年以來,在美國因為學生們的抗議,大多數醫學院已拒絕用狗來做實驗。目前幾乎所有醫學院的學生,都有權力拒絕做動物實驗。還有許多有名的醫學院,已完全禁止使用動物實驗,例如紐約大學、密西根大學、華盛頓大學、馬利蘭大學等。此外,學校目前已能提供人工製造的表皮、韌帶、肌肉組織、血管等醫學教材取代部分活體動物實驗。

  台大獸醫系副教授葉力森就表示,在美國的大學,雖然仍有許多學校是用活體做教學實習,但是學生自己可根據自我道德標準,有權力決定你要用活體或屍體做實習。而就算是拿活的動物做實驗,也一定不會重複使用牠,通常在牠還沒清醒時就安樂死。

   在致力動物保護運動多年的德國,更是發生過無數次學生抗議的事件。 一九七三年,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出爐。與此同時,全國大專院校學生動物保護組織亦具雛形。

  八0年代,學生動保組織『DSTU』於校園展開激烈的反對動物實驗及活體解剖動物運動。在德國動保聯盟的支持下,以醫學、生物學專業人士提出的科學論證,與校方對簿公堂。得到勝訴的學生,如其所願,無須參與經由剝削動物的方式,而達到學習目的之實驗課程,此與校方傳統僵化體制的抗爭,如接力賽般由一個學校傳至他校,由學長傳至學弟學妹。

  就曾有一位就讀於法蘭克福歌德大學人文醫學系的學生,拒絕參與動物實驗,且力爭以發展成功的「無動物實驗法」取代之。為此訴訟五年後,才獲得勝訴,繼續中斷了的學業。

  直到今天,這方面的抗爭已經有具體的成果。「聯邦德國大專院校反對濫用動物學生工作團體」於一九九五年工作報告指出,德國已有多所大專院校生物系實習課程廢除動物實習。 位於德國黑森州(Hessen)的馬布爾(Marburg) 大學,假使老師不使用人道的替代方式(例如學生自製的教學帶)教學而故意使用動物實驗教學的話,學生可以對老師採取法律訴訟。

台灣經驗

  其實,台灣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一九九九年九月,台中中興大學獸醫系女學生林怡怜,因為不滿系上同學笑狗腿短和實驗過程對狗不夠人道,憤而向媒體公布系上師生的行為,引起喧然大波,她並決定到德國留學,要向大家證明絕對可以不使用屍體或活體解剖方式,照樣能成為一個專業的獸醫師。

  只可惜,這件事在媒體喧鬧一陣子後,就如同其他許多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般,曇花一現地消失在公眾的目光中。

  坦白說,當時媒體的報導幾乎全面偏向女學生林怡伶,讓大眾產生錯誤印象,認為中興獸醫師生「都」很殘忍。對中興獸醫系名譽造成嚴重傷害,引起他們的強烈抗議。

  但不可否認,藉由這事件,讓台灣社會對動物實驗這個議題有所意識。間接促使農委會加快實驗動物倫理委員會設立的腳步。更重要的,相信此事能警惕一些研究者,讓他們在做動物實驗時更注意動物福利。

  台大葉力森老師對這種社會運動,抱持正面的態度。葉老師表示,這個事件「對一個社會長遠的發展,是好的影響,讓大家開始去思考這個議題。」畢竟過去社會很少有人去考慮實驗動物的福祉,藉由這件事,可讓大家開始想。他指出,國外也是經由一連串社會運動,才慢慢在公眾心中建立起「動物權」的觀念。

真心尊重、嚴格執法

I am in favor of animal rights as well as human rights. That is the way of the whole human being.(我贊成動物均有其權利,如同人類均有人權一樣。這才是擴充仁心之道。)----林肯總統

  想要讓實驗動物受到人道的福利、待遇,必須讓所有從事動物實驗的人具有這方面的觀念和意識。較消極的作法是靠自律、檢舉、教育等機制去喚醒人類重視實驗動物的福祉。積極主動的方式就是立法在各單位成立動物實驗管理小組,靠法律的力量監督所有從事動物實驗的人。

你對牠好,牠才會對你好

  許多老師同學會自動自發地注重實驗動物福利,因為這麼作不但自己良知上不會衝突,也對自身實驗結果有幫助。

  「對一個實驗動物來說,你對牠好,牠也才會對你好。」台大一位李老師(化名)這麼認為。

  意思就是,研究人員必須以同等的方式對待牠,例如你善待實驗動物,那麼牠的一切生理、心理就維持在一個正常、穩定的狀況下,作實驗時,也可以得到準確的數據資料。若是虐待動物,動物看到你就躲到角落,那你的實驗一定不會準確,因為動物一看到你,牠的生理反應就已經改變。

  「雖然實驗或許對人類有益,但是對動物來講,不管是小到抽血或大到最後犧牲牠生命的實驗,永遠都不是件快樂的事。」李老師嚴肅地說。

揭開黑箱子

  「檢舉是監督最主要的機制!」台大獸醫系教授費昌勇在談到實驗動物的規範時,認為除了自律之外,唯有檢舉能夠確實監督實驗動物使用者。

  費昌勇教授說,真正要確實監督違反動物保護法、虐待實驗動物的任何事件,最終要靠全體民眾的力量去監督,像英國、美國的民眾普遍具有保護動物的觀念,因此民眾都自發性地隨時檢舉監督任何虐待動物的不法行為。

  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傳法也表示,「動物實驗在台灣還是黑箱子,保護團體很難去介入。」她並希望未來動物保護法能改為高中以下禁止動物實驗課程;或修改成學生有選擇的權力,不用遭受到師長的壓力。未來關懷生命協會還計畫招募學生做長期觀察員,觀察監督校園內做動物實驗的情形。

主動出擊:動物實驗管理小組

  其實在世界各國,目前想要確實地監督各種動物實驗的研究者,除了自律、檢舉外,最能具體落實監督的機制就是動物實驗管理小組。

  台大一位曾留學德國的章老師指出,「在德國,想申請一隻動物做實驗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你必須清楚寫明你實驗的目的、為何要做這個實驗等資料。他強調,這樣嚴格的要求不僅限於申請實驗犬,你要申請老鼠或兔子的話,面對的都是同樣嚴謹的申請程序。

   令他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是,有一次為了生理學的研究,想抽取學校養的實驗犬---Beagle的一些血液,本以為很容易就可以取得,沒想到到了動物房,發現還是必須填寫申請書,詳細說明你抽血的目的、及整個實驗是在作什麼等詳細資料。雖然頗麻煩但也見識到德國人對動物實驗真的要求非常仔細、嚴格。

   反觀台灣,抽一次實驗動物的血根本是不怎麼了不起的事,你要抽幾次根本都不會有人來管你。

   確實,縱使我們的動物保護法規定各單位要設立動物實驗管理小組,但經過和國外的規定比較,發現台灣的規定存在許多漏洞。

動物實驗管理小組的隱憂

監守自盜?

  美國在一九六0年代開始,雖然要求對於實驗動物的來源和交易有所管制。但是一直要到一九八五年,對實驗室內的情形才有法律管制。

  美國規定,進行動物實驗的公私機構,需成立「機構動物照料與使用委員會」(Institutional Animal Care and Use Committees, IACUs)。其成員至少需有一位專長是實驗動物的獸醫、和一位機構外人士,以表達一般民眾對正確及合理之動物管理及使用論題之看法。此一成員不得為實驗動物使用者,且不得與機構或機構內之成員有直接關連。換言之,動物實驗不能由研究者自行掌控,必須受到獸醫界與外界監督。

  在澳洲,由具領導性的公立科學團體(地位跟美國的國立衛生研究所相同)所研議出的「實行法」,要求任何動物實驗都必須獲得某一動物實驗倫理委員會的贊同始可。這一類的委員會必須有委員是關懷動物福利,又未受雇於該動物實驗機構的人。該委員會還必須有委員獨立於任何動物實驗之外。該委員會必須提供詳盡的原則與條件,包括如何衡量一項實驗的科學或教育價值以及由此實驗對動物福利產生的潛在影響。澳洲的「實行法」適用於所有須獲政府允許的研究人員,並且此法涵蓋維多利亞、新南威爾斯與南澳洲的所有實驗人員。

  瑞典也要求實驗人員要獲得委員會的同意,而委員會則須包括實驗界以外的人。

  在台灣,動物實驗管理小組的委員是由各單位自行遴選內部成員,再將名單送交農委會的實驗動物倫理委員會核備即可。設立經費也是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面對農委會這種作法,令人忍不住質疑是否會造成自己人管自己人,執行不周延、無法確實監督,喪失設立的初衷的後果?

  台大的李老師就指出,一個很可能發生的情形,是管理小組的委員和研究者是好朋友,礙於人情壓力無法檢查。所以整個管理小組的組織架構對於工作執行成效影響相當大。

  據了解,目前全台灣只有生物技術研究中心的管理小組有邀請一位機構外人士監督動物實驗。

   生物技術研究中心主任洪昭竹驕傲地表示,生物技術研究中心在兩年前就成立了動物實驗管理小組,且規定比農委會還嚴格,小組委員也仿效國外標準,有一位機構外的公正人士,請的是主婦聯盟的成員,負責和其他委員審查所有計畫書。也因此,研究中心的動物房是全台灣,甚至於全亞洲唯一通過國際認證的動物房。

  他建議,動物保護法應等未來一般大眾更加意識到實驗動物福祉時,修法增加機構外公正人士的條款。

處罰輕微、效果不彰

  各單位設立的動物實驗管理小組成立後真正能確實執行監督的機制嗎?「很困難!」台大獸醫系副教授,同時也是動物保護法起草者之一的葉力森非常直接地表示。

  他說,在美國,研究者的實驗計畫一定要經過管理小組審核通過才可以著手進行實驗。但台灣法律對此並沒有強制規定,監督者只能提出建議,有權特別注意你的實驗,並在實驗進行中,不定期會同動物保護員檢查。

  葉力森指出,若真正發現虐待動物情事,都只能經由規勸要求研究者予改善,規勸不改的話就中止實驗計畫。由此可知動物實驗管理小組的處罰很輕微。

  此外,所謂管理小組的存在讓研究者易於在國際知名期刊投稿的說法,葉老師對此頗為存疑。他說,其實國外期刊不會很嚴格審核,只要你有寫出來研究中所做的動物實驗已通過管理小組審核,他們根本不會真正去查你們國家是否有這項法令,遑論真的追查到各單位的管理小組。

越大的機器需要熱機越久

  另一個原因是科層化組織造成管理小組運作不力。

  「這個呀,講很久了,沒有用嘛!」台大獸醫所研究生劉予中直覺地認為,越大的機器需要熱機越久,動物實驗管理小組光想在台大落實監督效果就很困難,所以他認為還有的等了。

   台大的李老師也表示,他相信管理小組的設置有其必要,但設置後的推動才是關鍵性問題。「我們學校有很多委員會到最後都推不動」,所以實驗動物管理小組想達到監督效果的話,基本上很難。

  李老師指出,因為隸屬於學校的管理小組,所以執行上一定會綁手綁腳。且沒有強制的能力,完全看研究者願不願意讓你進他的實驗室,若是不尊重你就不讓你進來。

  就他個人而言,到現在他還不清楚管理小組的運作程序。此外,他認為,所謂對實驗動物好或不好,應不是管理委員可以完全監督的。畢竟研究者可以在委員來監督時裝出善待動物的表象,「委員在時就摸摸牠,一轉身給他一巴掌。」

   所以他對管理小組的監督效果感到懷疑。且他覺得愛護動物是發自內心的行為,而不是別人管你才去做。

幫助實驗動物困難重重

  就算管理小組發現有人濫用或虐待實驗動物,想要為受到不人道待遇的實驗動物伸張權利,其實困難重重。因為牠們在法律上的地位屬於「財產」,動物保護人士很難為牠們伸張權利。以下發生在美國的例子就是如此。

  State V. La Vasseur,夏威夷大學學生。他在1975年進入該校海產實驗室工作,擔任研究助理,主要工作是修補、清理海豚的水箱即為養海豚、陪牠們游泳。在1977年5月,和海豚相處兩年半後,他發現海豚們由於長期幽閉在水箱中,出現極度不安的自毀行為(self-destructive behaviours),並逐漸陷入無生氣的昏睡狀態、處境危險。在確信法律無法對海豚提供任何幫助後,他和「動物解放戰線」組織成員放走兩隻海豚回歸大海。他並因此被控告並判決為「一級竊盜」。

  他隨後上訴,但聯邦動物福利法(美國關於實驗動物待遇最重要的法規)的政策是避免對動物的殘酷行為,釋放海豚的確是落實人道對待動物的政策。但法院認為La Vasseur需先和聯邦政府聯繫,不應該用危害他人財產權的方式救助海豚。

  訴訟適格的問題

  所以,法院清楚擺明立場,海豚無論如何是大學財產,是權利客體,海豚健康再差,也不行用侵犯他人財產的方式幫助之。總之,既有法律思考架構是,只要動物是實驗室財產,牠們存在價值就是提供實驗者剝削用,若人類利益和動物利益衝突,永遠是人類利益為主。

  根據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許修豪的碩士論文指出,在美國的情況,實驗動物是所有動物中(野生動物、經濟動物、同伴動物),地位最難以被伸張的一種。因為實驗動物理所當然被歸類為研究者的財產。

   動物案件的類型可分為兩類,一是野生動物,二是私人擁有的動物。在關於野-生動物的案件中,聯邦法院對原告的「訴訟適格」 常採較肯定的態度。相對的,對於私人擁有的實驗室動物,動物保護團體或關懷動物人士幾乎沒有插手的餘地。因為動物保護團體或關懷動物人士不具有訴訟適格,而無法進行訴訟。雖然美國只有聯邦法院較堅持這項原則,而州法院則不一定,但由於幾乎所有實驗機構都接受聯邦補助,使得案件最後仍會移送到聯邦法院,最後都因原告不具訴訟適格而被駁回。

  在美國,法院之所以對於那些野生動物案件的訴訟適格採取較肯定的態度,是因為認為那些無主的資源,需要有關心人士將其可能之外部成本內部化,以矯正在未受節制的情形下,可能出現的不當投資行為。但實驗動物部分,由於所有人已被認定將基於自利最有效地使用其財產,使得外圍的動物保護人士及內部的實際照養人士均無法為其主張任何權益。私有動物的處境等於完全無法得到司法層面的救濟。

  動物法律地位低落

  歸根到底, 其實是因為動物在法律上地位低落, 所以難以為牠們伸張權利, 其中又以實驗動物地位為最低.

  長期致力於動物保護運動的專欄作家黃怡說,一般國家的法律中,動物只是一樣財產、東西。所以若有人虐待動物,罪名頂多是毀損財產。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中,動物的地位提升了一點點。因為法律規定野生動物必須受到大家的保護,若有人侵犯野生動物的話,他一定會被處罰。所以動物的位格稍微被提升了。

  黃怡指出,在荷蘭,動物的位格則被提升至和無行為能力的人類一樣。荷蘭在一九九六年底通過一個法律,承認動物的「內在價值」,在法律上享有特殊的位格。立法文件上說:「牠們是有知覺的動物,需要人們給予道德的關懷。」 意思就是動物的地位等同十八歲以下的人或受禁制產權的人。簡單說,動物類似弱智者一樣,虐待動物的刑罰變的很重。

  而在台灣,大家對動物仍只停留在「東西」的地位,屬於附屬在人類之下的財產。加上研究者總以科學進步、人類福祉為名,無怪乎虐待實驗動物是根本不必負什麼責任。

  前面提到,各單位的動物實驗管理小組會定期抽查研究者,一旦發現濫用或虐待的情況,會糾正研究者。若糾正後還未改善,就終止他的實驗;這算是對研究者最嚴重的處罰。至於被虐待的動物,由於法律中沒有任何民事責任加諸在研究人員身上,所以他根本不需要負責醫治被虐待的動物。會造成這種情形,就是因為動物在我們的法律中,沒有權利、地位。

從『心』做起

「有怎樣的人民,就有怎樣的政府與政策。只有靠大多數民眾的關心,才會有理想的政策,作真正的解決。」---德國卡斯魯爾市獸醫局局長,基森大學獸醫系教授史迪葛(Dr.Stegen)

政策執行有待修法

  「台灣的動物保護法在實驗動物方面是屬於比較簡化的,不具實際監督的功用,其實教育功能大於實際執行功能。」動物保護法起草人之一葉力森一針見血地指出。

  他表示,目前的台灣,一般大眾其實沒有這方面的意識,只因國外實驗動物的使用規範是其法律中很重要的一部份,所以台灣才將實驗動物納入動物保護法。事實上,當時草擬立法時,台灣社會條件還沒有管理實驗動物的需求。

  葉力森解釋,若是社會本來沒有這種需求,民眾沒有public alert(公眾知覺),突然訂定高的標準最後結果就是難以執行。所以當初策略是考量到台灣社會實際情況,訂定較低的標準,讓一般作研究的人員開始具備這方面的意識,初步做寬鬆管理。等到社會大眾對動物實驗更瞭解、提出質疑、抗議時,可再經由修法提高管理嚴格度和標準。

  在國外,也是因為一些激進組織向媒體揭露一些科學家虐待動物的事情,讓大眾知道、感受到有這種情形存在,才進而呼籲政府制訂相關法律。他期許未來的台灣社會,能夠有更多人挺身關心實驗動物的權益、福祉。

  葉力森說,一般法律修法時間為十年左右,他很希望台灣社會十年後能對動物實驗這個議題有所知覺,提出修法要求。他說,若真能做到此就已經很好了,「因為台灣在這方面真的蠻落後的。」

不把牠當生命尊重,問題永遠解決不了!

  不管是教育層面或是法令制度,兩者存在的問題都是「人的觀念」。想要使老師教學人道、相關法令完整嚴謹,必須要改變的是人類唯我獨尊的態度。

  目前台灣整個社會情境,把動物視為低下、卑賤的牲畜,嚴重缺乏「動物權」的觀念。

  其實不論流浪狗問題、野生動物保育或是經濟動物、同伴動物以及實驗動物等,都必須靠人類有正確的「尊重生命」的觀念,才能有「心」去解決和照顧動物的福祉。若總是把動物當成「物」,像垃圾一般地對待,怎麼可能會出現完善、人道的法令去解決規範人類的惡行呢.

  在台灣,我們有兩千九百0八億美元的國民生產毛額和一千一百三十億美元 驚人的外匯存款準備,想要提升實驗動物的福祉,缺的絕不是錢,而是改造台灣人類沙文主義的僵化觀念!

────全文完

*為受訪者要求,本文部分人名已改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