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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暴的動物實驗

動物與實驗
文/
﹝摘錄自《動物解放》﹞

殘暴的動物實驗

你的稅金怎麼用的

第一節 猿類平衡檯實驗

  1987年美國上映一部通俗電影,叫「計劃X」,使美國人第一次大開眼界,知道了他們的軍人在做什麼樣的動物實驗。電影情節是虛構的,但實驗卻真有其事,目前品目不一的這類實驗仍在進行。正像電影中一樣,美國德州的布魯克斯空軍基地設計了一種飛行模擬機,稱之為「猿類平衡檯」(Primate Equilibrium Platform,簡稱PEP)。猴子先受訓練,學會操縱此種模擬機,然後再使牠們受輻射線照射和接受化學戰劑,再測驗牠們的飛航能力。布魯克斯空軍基地的刊物對此訓練做了記述,以下是其簡要:

  階段一(座椅適應):猴子被綁在PEP的椅子上,每天一小時、連續五天,直到牠們安安靜靜坐著為止。
  階段二(操縱杆適應):猴子被綁在PEP的椅子上。然後,椅子向前傾,猴子受連續電擊。這使猴子在「椅中翻滾,或咬平衡檯……又使猴子去碰咬實驗人員戴了手套的手,手按在操縱杆上。」猴子碰到實驗人員置於操縱杆的手,電擊就停止,並且給猴子一粒葡萄乾(那一天,猴子是還沒餵過的)。每隻猴子一天一百次,為時五至八天。
  階段三(操縱杆操縱):PEP向前傾,但猴子非得把操縱杆向後拉才可以停止電擊。也每天反覆一百次。
  階段四至六(推拉操縱杆):PEP向後傾,猴子必須把操縱杆向前拉才可以停止電擊。接著PEP又向前傾,猴子必須把操縱杆向後拉才可以停止電擊。這程序也每天反覆一百次。以後是PEP不定的向前傾或向後傾,而猴子必須對操縱杆做出適當反應,電擊才會停止。
  階段七(控制操縱杆):訓練猴子由拉杆而可以控制平衡檯的位置。電擊由人手控制,讓猴子知道,動作做對了就沒有懲罰。若做不好,則重回第六階段。做得好,第七階段就繼 續下去,直到猴子可以把平衡檯維持在近乎水平的平面,因而避免了百分之八十的電擊。從階段三到七,訓練的時間大約是十至十二天。

  在此以後,訓練再繼續二十天。在這二十天中,平衡檯任意傾斜轉動,而且強度更強,而猴子必須把檯子復歸水平,不然就頻遭電擊。

  所有這些還只事實驗的初步,猴子一旦大部分時間能夠把檯子維持水平,就會遭受致死或半死的輻射線照射或化學戰劑的施放,以實驗牠們能飛行多久。由於致死輻射劑量的照射,猴子會嘔吐或暈眩,但牠們還是得努力去操縱平衡檯,不然就會頻頻遭受電擊。

  美國空軍航太醫學院在1987年10月發表了一篇報告,名為「猿類索門毒氣中毒後之平衡能力:日日接受低劑量之索門毒氣後之效果」。索門是神經毒氣的別名,是一種化學戰劑。該報告首先提到同一批研究人員先前對猴子置於「強烈劑量之索門毒氣後」於PEP操縱之效果。現在的研究,則是連續數日接受低劑量的效果。在此實驗中,猴子至少要做兩年的PEP實驗,每星期至少一次;做實驗的六個星期之前,接受過種種不同的口服藥劑和低劑量的索門毒氣 。

  這些實驗意在計算要使猴子降低PEP操控能力,最低劑量的索門毒氣為何。為了計算,猴子當然要遭受電擊,因為牠們漸漸失去操控能力。該報告雖然主要是在實驗猴子中了神經毒氣後的PEP操控能力,卻也使我們瞭解到這類化學武器的一些其他效果:

  受實驗者在中毒後次日失去能力,呈現神經病理學上的徵狀
  ,包括嚴重運動失調、衰弱和動作震顫……這些徵狀持續數
  日,在此期間內該動物無法操作猿類平衡檯。

  唐納德‧巴恩斯博士身任美國空軍航太醫學院院長數年之久,並且負責布魯克斯空軍基地的猿類平衡檯實驗。他估算他在負責的幾年當中,用放射線照射受過訓練的猴子約有一千隻,後來他卻寫下這樣的話:

  有好些年,我都在懷疑我們收集的資料是否有用。我試圖去
  肯定我們出版的報告之目的,並渴切的接受司令官的保證…
  …我把這保證當作遮眼布,以避免看到我所看到的真相;…
  …但有一天,遮眼布還是掉下來,我便與美國空軍航太醫學
  院的司令官羅伊‧狄哈特博士嚴重的衝突起來。……狄哈特
  博士卻堅持認為這些資料室無價之寶,因為「他們不知道資
  料是用動物實驗出來的。」」

  巴恩斯辭掉了職務,成為動物實驗的堅決反對者;但猿類平衡檯實驗卻仍在進行。

第二節 小獵兔犬毒氣實驗

  前面所述的猿類平衡檯實驗的報導,只是軍方大量動物實驗的一小部分。關於此類實驗所引發的關懷,則是始於更早幾年。

  1973年7月,美國威州眾議員阿斯賓在一份報紙上看到一則廣告,讓他知道美國空軍計畫購買200隻小獵兔幼犬,來做毒氣實驗。不久,阿斯賓得知美國陸軍也準備做同樣的實驗,不過數目卻是400隻。

  阿斯賓開始猛烈抗議,許多反活體解剖的社團也加入行列。反對的廣告遍登在全國各大報紙,憤怒群眾的投書開始大量湧進眾院軍事委員會。國防部一開始還為此種實驗辯護,不久就宣布延後,以期將來可用別的動物替代來做實驗。

  小獵兔幼犬事件引起的關懷與熱鬧是一件奇怪的意外,因為,民眾居然無知於軍方、研究機構、大學院校和商業團體一直都在做各式各樣的動物實驗,導致許多動物的痛苦和死亡,而未能確保對任何一個人真正有什麼好處。美國民眾之所以被那次實驗激怒,可能 是因為用的是小獵兔犬。

  馬里蘭州有一所美國陸軍生物工程研究與發展實驗室,研究人員每天用不同劑量的T-NT炸藥餵食六十隻小幼兔犬,為時六個月。症狀包括脫水、消瘦、貧血、黃疸、體溫降低、糞便變色、腹瀉、沒有食慾、體重減輕、肝胃脾腫大、狗變得全身不能協調。報告中說,這項實驗代表該實驗室所做的TNT對哺乳類之影響的資料之一部分。由於最低劑量就可看出造成傷害,所以該實驗尚未能確定TNT在何種劑量之下才不會產生可見的效果。因此,該報告說,「以TNT餵食小幼兔犬的追加研究當可核准。」

  無論如何,我們的關懷不能僅限於狗。我們比較關心狗,是因為我們較常以狗為伴;但其他動物也像狗一樣會感受痛苦。很少有人對老鼠覺得同情,然而,老鼠卻是聰明的動物;毫無疑問,老鼠能感受痛苦,而且由於人類用牠們做實驗,已經受了難以衡量的痛苦 。如果軍方不能用狗做實驗而轉向老鼠,我們的關切將不會因之更少。

第三節猴子輻射線實驗

  美國馬里蘭州的畢士大,有一座「陸軍輻射生物學研究所」,該所做的一些動物實驗也是至為殘酷的。研究人員把動物直接綁在椅子上用輻射線照射,再讓牠們操縱手柄以測驗輻射線在牠們身上產生的影響。研究人員也訓練猴子去轉動一種名為「活輪」的東西,那是一種原筒狀的踏車。猴子必須使踏車保持在時速一英里以上,否則就遭受電擊。

  該所行為科學系的法蘭茲訓練39隻猴子,為期9週,每天二小時,直至他們能夠連續六小時輪流「工作」與「休息」。然後使牠們接受不同劑量的輻射線。接受劑量較高的,嘔吐高達七次。然後把牠們放回「活輪」,來測試輻射線對牠們「工作」能力之影響。如果有一分鐘以上未轉動輪子,則「電擊的強度會增加至十安培」(即使以美國動物實驗室極為過份的標準來看,這也是極強的電擊,而其造成的痛苦必非常嚴重。)在活輪中,有些猴子繼續嘔吐。法蘭茲記載不同劑量的輻射線對猴子工作能力的影響,該報告也記載了遭輻射的猴子在一天半至五天內死亡。

第四節哈洛教授的「志業」……

  我現在要說一說非軍方的實驗。哈洛教授任教於威斯康辛州的麥迪遜市的猿類研究中心,是心理學界頂尖的學者,許多心理學教科書都讚譽有加地引用過他的研究。他首開其端的研究,在他死後仍由同事和以前的學生繼續下去。

  1965年的一份論文中,哈洛對他的工作做了以下的描述:

  過去十年間,我們以猴子研究了部分社會孤立的效應,就是
  把猴子從初生就關在光禿禿的鐵籠中……猴子跟母親的關係
  完全被剝奪……最近,我們有開始作完全的社會孤立的效應
  研究,其法是把猴子從初生數小時後關入不銹鋼的密閉小室
  中,……密室中的猴子不得和任何動物接觸——包括人類與
  非人類。……早期嚴重而持久的孤立,使這些動物的主要社
  會反應淪為恐懼。

  在另一篇論文中寫到,哈洛和同事素味試圖用一種技術來讓小猴子產生精神病。那時,英國的一位精神病學家包拜適巧來訪,看了各個單獨關在鐵籠中的猴子以後,他問道:「你們何需還要製造精神病猴子?你們實驗室中得了精神病的猴子已經比全世界的都多了!」

  順便一提,包拜在剝奪母愛的後果方面的研究是領先的。他的研究原先是由觀察人類兒童而得,1951年包拜就寫了如下的結論:

  長期剝奪幼童的母愛,在其人身上發生嚴重而久遠的影響;
  此一論述已無可置疑。

  然而此一結論並未能阻止他用猴子做用意相同的實驗。哈洛與素味也述及他們的「絕妙創意」——讓小猴子跟布做的猴子媽媽產生感情,而這步媽媽卻可以轉瞬間變為厲鬼,以此使小猴子受挫而生沮喪。

  第一個鬼媽媽在設定時刻或在操縱下吹出高壓空氣,空氣之強,會真的把小猴子的皮都吹掉。在此情況下小猴子的反應如何?他只是把媽媽抱得越來越緊。……我們沒有得出精神病後果。

  可是我們不死心,我們另造了一個厲鬼布媽媽,牠把小猴子搖得如此之兇,以致小猴子的頭和牙齒嘎嘎作響。可是小猴子還是把媽媽抱得越來越緊。

  第三個厲鬼布媽媽是肚子裡裝了彈簧,會把小猴子從肚子這邊彈出去。小猴子被彈出去以後,又從地上爬起來,重回布媽媽的懷抱。

  最後,我們造了一隻箭豬布媽媽,會從腹部彈出許多銅刺來。小猴子為銅刺所阻,感到非常受挫,可是牠們會等待,等銅刺縮回去以後,重又返回媽媽懷抱。

  實驗者寫到,這種結果並不令人意外,因為受傷的小孩唯一傾向就是去找媽媽。

  最後,哈洛和素味找到了更好的妙計:真正的猴子厲鬼媽媽。他們先把母猴子在孤絕飼養,然後想辦法叫牠們懷孕。不幸的是這樣的母猴子不會跟公猴子發生性關係,因此洛便製造的一種「強暴架」。當小猴子生出以後,有些這類媽媽根本就不顧小孩,另有些情況觀察如下:

  別的母猴則粗暴而嗜殺。嗜好之一是把小猴子的腦殼咬碎。
  最噁心的是把小猴子的臉往地上摔,並在地上揉搓。

  他們還設計了一種「絕望之井」,用不銹鋼做了一個半錐形圓筒,上窄下寬,把小猴子放進去關45天。這個囚室製造出「嚴重的、持久的、抑鬱性的精神病理學行為」。即使在放出之後九個月,那小猴子還是抱著胳臂呆呆坐著。但該報告認為結果仍不夠確定,而不祥的結論道:

  至於研究結果是否會因密室的形狀、大小、囚禁之長短,猴
  子之年齡,甚或由這些因素綜合之而有所改變,則為進一步
  研究之主題。

  哈洛與其同仁還創造了一種「恐怖隧道」,來製造驚恐的猴子。另外,還用辦法製造羅猴的「心死」(心理上的死亡):他做的一個假媽媽,外面是布製,平常溫度是攝氏37度,可是可以急速降至攝氏2度,使小猴子因母親體溫的突然冰寒而嚴重錯亂。

  哈洛已死,可是他的「志業」卻仍由他的學生和欽慕者在全美各地推行。從三十年前哈洛開始他的母愛剝奪實驗以後,這類實驗在美國已經超過了兩百五十批,有七千隻以上的動物因剝奪母愛而導致沮喪、絕望、焦慮、心理殘傷和死亡。

  科羅拉多大學的瑞特及其同仁之所以實驗黑猩猩,只是因為跟猴子相比,黑猩猩的研究較少。他們顯然已不再過問為什麼要用動物做母愛剝奪實驗。他們甚至也不用這是因為可能有益於人類。至於已經有人對野生黑猩猩孤兒做了大量的觀察似乎也跟他們無關。他們的態度明顯不過:既然用這種動物做了這種實驗而沒有用另一種,那就讓我們用另一種動物來做吧!最讓人吃驚的是,這種慘無人道的實驗竟然都是用納稅人的錢光明正大地進行的!從這點來看,軍方與非軍方的動物實驗實無甚不同。


第五節 物種歧視的結果

  今天全世界處處存在的非人類動物實驗,是物種歧視的結果。許多導致極端痛苦的實驗根本對人類或任何動物均無利益。這類實驗並非孤立事件,而是主要工業的一部份。在英國,政府公佈在1988年對動物施行的三百五十萬次的「科學程序」。美國的數字則較不精確。在動物福利法的壓力之下,美國農業部長公布了一份報告,但此數目從許多方面看都是不完備的。它沒有把實驗用的鼠類、鳥類、爬蟲類、蛙類與家畜計算在內,也沒有計算中學的實驗動物、未經跨州運送的動物實驗、未經聯邦政府核准的動物。
  1986年,美國國會「科技評估局」初版的一份報告中說:「估計美國每年用的動物在一千萬至一億隻之間」,但他們說他們的估計並不可靠,並猜測「至少在一千七百萬至二二百萬隻之間」。

  這種估計是極為保守的。「實驗用動物養殖聯誼會」在1966年的國會證言中估計,1965年美國用於實驗的老鼠、兔子約為六千萬隻。股市對一家實驗用動物供應商的分析指出,僅此一家每年生產的實驗用動物就有兩千兩百萬隻。其他已開發國家也都利用為數甚多動物做實驗,例如日本,一份非常不完備的調查顯示,在1988年就用了八百萬隻。

  動物實驗激發了實驗用動物商業化生產與運銷,所以看看這生產與運銷就可以窺見動實驗是何等一種大企業。當然,「產品」中最重要的一項是動物本身。在一本名為「動實驗場」的雜誌中,動物就像汽車一樣被廣告推銷:

  我們全然無毛的天竺鼠,是多年精心育種的結果。您可以用
  牠們來做生毛劑的皮膚研究、皮膚敏感研究,也可以做皮膚
  移植治療、紫外線研究。不一而足……

  除了動物以外,實驗者還創造了專業工具市場。英國的一本頂尖科學雜誌「自然」便刊載了一段「市場新秀」,告知讀者一種哥倫布儀器公司發明的一種研究用新工具:

  密閉式動物踏車可在動物運動時收集氧的消耗量。該踏車有
  數個獨立的跑道,各附獨立的電擊設施。……13487英鎊的
  完全自動型可預先設定時段,一次設定數次有連續性之實驗
  ,而每次之間則有休息,並自動監控跑向電擊格柵之步數,
  奔跑時間與在電擊格柵之時間。

  該公司還發明了巧妙的「痙攣計算器」,「能夠客觀而量化地計算動物的痙攣」。哈佛生物科學社初版了一本《鼠輩總目》,其中有數頁在介紹小型動物實驗設備,全出之以逗人的廣告用語。在介紹一種透明塑膠的兔子籠時,寫道:「唯一能動的就是鼻子!」又如:「把您的寵物放在這不引人注目的籠中攜帶,斷不易引人注目!」除了籠子、電擊棒、手術器材和灌腸器以外,目錄中做廣告的還有齧齒動物約束筒、旋轉拴鏈、小型與大型動物斷頭機,甚至還有一種齧齒類動物乳化器——「旋踵之間,小動物的遺體就化做均勻的懸浮液!」

  千萬次的動物實驗中,只有極少幾次真正對重要的醫學研究有用。這種事情之所以能夠發生,正是因為我們不肯真的去體認這些非我族類的動物也會痛苦。為動物實驗辯護的人倒也不否認動物會痛苦,因為他們之所以用動物來做實驗以測定某某物品是否對人類有害,正因為他們強調動物跟人十分相像。

  反對動物實驗的呼聲已有相當長久的歷史,然而卻始終無甚進展;這是因為實驗人員有財團支持,財團則因產銷動物與器材而獲利;這兩方面的人會遊說立法機關與大眾,說反對動物實驗者都是偏執狂,把動物看得比人重要。但我們現在所呼求的並不是把所有的動物實驗一律立刻禁止,我們呼求的只是立刻禁止無立即而急切用途的動物實驗,並在這方面,只要可能,就用別的東西和方法替代動物來做實驗。

  這似乎不是過份的要求。要瞭解這要求何以重要,我們須看看現在的動物實驗,並回顧一下百年來的動物實驗。然後我們才能評估動物實驗是否果真皆為重要目的。因此,以下數頁將描述某些動物實驗。這些報告都是摘自科學刊物,是實驗者們互相溝通之用的。

  這些記述無疑要比局外觀察者做的記述更有利於實驗人員,原因有二:一、實驗人員不會去強調他們讓動物產生的痛苦,因此,大部分的痛苦都是沒有報告出來的。二、科學雜誌較有利於實驗人員,因為雜誌只有刊載實驗人員和編者認為重要的部分。所以,讀者請記得以下的報告是來自對實驗人員有利的資料,而且是編輯們從大量的報告中所選出,被他們認為有重要性的一小部分了。列舉這些實驗,目的不在證明實驗人員的虐待狂,而在顯示我們制度化了的物種歧視心態。是這種心態使這些實驗人員得以不去慎重考慮他們所利用的動物之權益。


第六節 心理學領域中的痛苦實驗
  1986年美國國立健康研究所就贊助了350種實驗。該所還只是贊助心理學實驗的聯邦基金會之一。該機構用於直接操縱腦部的實驗為一千一百萬美元,五百萬美元用於藥物對行為的影響,三百萬美元用於學習與記憶實驗,約兩百萬美元用於睡眠剝奪、壓力、恐懼與焦慮之實驗。這個美國機構每年花三千餘萬美元在動物實驗上。

  心理學領域中用的實驗方式是電擊。其目的可以是找出動物在不同的懲罰時有何反應,也可以是為訓練動物行不同的任務。

  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的希列克斯與丹尼把老鼠放在迷宮中,當牠們走到歧路而在三秒鐘之內未能做正確選擇時,就用電擊。而這與他們早先二十年前的實驗沒什麼重要的不同,新實驗只不過是在選擇點電擊老鼠,而以前則在選擇前電擊。

  下一個實驗只是為了證明發生在人身上的反應也會發生在老鼠身上: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的斯班尼斯與斯奎爾在同一個實驗中採取兩種不同的電擊,以測試「痙攣電擊」對老鼠的記憶力有何種影響。兩人說,他們的發現跟斯奎爾原先以精神病患所做的研究「相符」,實驗的結果並不能「強力支持或否定」失憶的理論,因為「不同的族群有甚高的不同性」。不過,他們宣稱:「這些實驗擴充了實驗室動物和人類之間失憶的相似性」。

  制約實驗已經進行了85年了。1982年紐約的「動物聯合行動」協會提示一份報告,謂制約動物的古典實驗已有1425篇論文,可嘆的是,威斯康辛大學一群實驗人員所發表的一篇論文卻揭發了前述那麼多論文大多無用。實驗人員讓老鼠遭受種種不同強度的電擊,而有時可逃有時不可逃,以比較兩者之間的恐懼程度。以下是他們做此實驗的藉口:

  十五年來,大量實驗旨在分別暴露於可控制及不可控制的惡
  劣情況下,老鼠的行為與生理影響有何不同。一般的結論是
  ,暴露於不可控制的惡劣情況下更能使有機體沮喪。

  結果,實驗者們還是不能確定是什麼機轉才造成了呈現的結果,不過他們說,他們相信他們的結果是重要的,因為「對十五年來上千上百的實驗之可靠性,他們提出了一些疑問」。

  換句話說,讓動物承受了十五年的電擊,並沒有產生可靠的結果。但在心理學動物實驗的古怪世界裡,這種不可靠性正好讓他們有藉口再對動物做更多無可逃避的電擊,以使最後中能得到「可靠的」結果——而請記得,所謂「可靠」,也不過是對那些困在籠中不能逃避電擊的動物而言。

  另一種同樣無益的實驗是所謂的「習得性無助」實驗。「習得性無助」被認為是人類的一型沮喪。1953年哈佛大學的實驗人員把四十隻狗置於名為「穿梭箱」的東西裡,箱子分兩邊,中間有阻隔牆,從箱底上對狗腳發出千百次電擊。狗如果學習到跳到另一邊就可以逃脫電擊。然後,實驗人員在狗跳到另一邊時,已在格柵通電,並且狗須跳一百次才終止電擊。接下來,用透明塑膠玻璃阻隔在兩邊之間,狗觸電之後向另一邊跳躍,頭撞玻璃,開始「大便、小便、慘叫、發抖、畏縮、咬撞器材」等等;但十天至二十天之後這些無法逃避電擊的狗,不再反抗。實驗人員說他們為此「感動」,結論道,兩邊之間加以透明玻璃並加電擊,「非常有效」的消除了狗的跳脫意圖。

  這一項研究顯示,反覆對動物施以無可逃避的強烈電擊會造成無助和絕望情緒。1960年代對這種「習得的無助感」之研究又做了加強。突出的實驗者之一是賓州大學的賽利曼,他把籠中的狗從鋼製格柵地板通以如此強烈而持久的電,以致於狗不再企圖逃避,「學會了」處於無助狀態。再一步,他把狗綁住讓他們遭受電擊而無法逃脫,當這些狗重又放回可以逃脫的穿梭箱時,賽利曼發現:狗沒有越過障礙逃避電擊。牠寧可說是「放棄」了,消極的「接受」電擊。

  1980年代心理學家們仍繼續做這種「習得的無助感」之實驗。在費城的天普大學,柏希及其同仁讓372隻老鼠遭受難以忍受的電擊,以測驗巴夫洛夫制約和習得的無助感之間的關係。他們報告說,「實驗的結果並不很能確定習得無助論」而「一些基本的問題仍然存在」。田納西大學的史密斯和彼得斯用金魚來實驗,結論道,「所得資料不能對賽利曼習得性無助感學說提供支持」。

  這些實驗人員讓許多動物遭受強烈的痛苦,先是為了證明某理論,再又反證之,最後則支持修訂過的。跟賽利曼合寫犬類習得無助感之報告的麥爾,曾因使習得性無助感模式流行甚久而名利雙收。但在晚近的一篇評論中,對這一型的動物沮喪模式之有效性,他卻說習得性無助感不足以成為一種沮喪模式,卻可以成為一種「壓力與競爭的模式」;他也承認,三十年來的動物實驗是浪費時間與納稅人的錢,這還不提對動物所造成的大量尖銳痛苦。

  電擊也用來讓動物產生攻擊性。愛俄華大學,實驗人員對160隻老鼠進行電擊實驗,結論道:「對於瞭解因電擊產生的攻擊性與防禦性,本實驗結果無用。」俄亥俄州肯揚大學的威廉斯和勒爾用老鼠做了一系列的三組實驗,以研究壓力控制對防衛行為的影響,結論道:

  這些發現與我們的理論都強調了電擊可控性、電擊停止可預
  料性、制約壓力、恐懼、和防衛性行為之間的交互關係,這
  些關係的真正性質卻仍需進一步的實驗來確定。

  堪薩斯大學一個自命為「兒童研究社」的單位也對種種不同的動物施以電擊的苦刑,結論道,小馬比較不易辨別聲音的方向。

  我們比較不易瞭解這些實驗對兒童有何益處。事實上,總的來說,以上引述的一些實驗除了導致動物痛苦外,所得結果都是瑣屑的、顯而易見的,或全無意義的。以上的實驗,心理實驗學家只不過意圖以科學術語告訴我們我們老早就知道的事,只要我們肯用心,我們就可以用傷害較少的方式獲得相同的見解;何況這些實驗還是比較重要的,不然不會有刊物幫它們發表。

  我們所引述的不過是每年在心理學範圍內上千上萬的實驗之一小部分,但這已足夠讓我們看出,許許多多仍在進行的實驗,除帶給許多動物極大的痛苦外,並不能預期會帶給人類何等真正重要的知識。不幸的是,動物在心理學家和其他實驗人員手上只變成了工具。實驗室會考慮這些「工具」所花的費用,但對牠們自身的痛苦卻充耳不聞。這不但顯露在對動物所做實驗上,而且也在用語上。

  由於術語的運用,把真正赤裸裸進行的事實掩飾了。漢姆是少數指陳動物實驗的茫無目的的心理學家之一,她說:

  「動物行為」方面的研究總是出以科學的、合乎衛生學的術
  語,以期能使正常的、沒有施虐狂的年輕心理學學子去從事
  ,使他們不致心懷焦慮。……但「痛苦的」或「驚恐的」刺
  激則是不當的用詞,因為寓含著擬人化的情感,……在「動
  物行為」領域內的實驗心理學工作,最大的罪就是把動物擬
  人化。然而,這樣的一個人,如果他不相信低等動物和人類
  類似,他的工作又如何可以名正言順呢?

  如果動物沒有任何心理程序,則我們又如何可以經由動物實驗而學到有關人類的事呢?但有些心理學家卻真的是那麼急著避免擬人化,以致於他們接受了「動物研究跟人沒有關係」的結論。他們對老鼠所做的許多實驗,只能解釋為他們對老鼠行為感到興趣,而未思及這些實驗究竟能對人的瞭解有何幫助。設若如此,則究竟又憑什麼要讓動物遭受這麼多這麼大的痛苦呢?當然不是為了老鼠的福利吧!

  因此,這一類的心理學研究有其不可逃避的困境:要就是動物跟人類不相似,要就是跟人類相似。如果不相似,則就沒有理由做這類實驗;如果相似,則對動物做人類所不堪忍受的實驗是傷天害理的。


第七節 動物毒物實驗
  動物實驗另一個重要的領域是每年用數百萬隻動物接受毒物測驗,而其理由又往往微不足道。藥物如果是用以救人的,則要求先以動物測試固然尚可成理,但像化妝品、食用色素和地板蠟也做了同樣的要求。為了新品牌口紅或地板蠟得以上市,就應當讓成千上萬的動物忍受痛苦嗎?這類產品我們不是已經多得過頭了嗎?這些產品上市誰護利益?當然是公司行號!

  事實上,即使這種測試是用以檢定醫學產品,大部分也跟改善我們的健康無關。要想評估這些新產品是否得當,我們必須知道動物試測的標準辦法。為了確定一項產品究竟多麼有毒,採用的是「劇烈的口服毒性試測」。動物須被迫嚥下試測物品,包括口紅和紙等等不是食物的東西。往往由實驗人員強迫塞入動物口中或用導管直接送入動物胃臟。標準測試期是十四天,但有時長達六個月。在測試期間,動物呈現的典型症狀是嘔吐、腹瀉、癱瘓、痙攣和內出血。

  劇毒測驗最為人知的是「五成致死率劑量」——一種物質之劑量若到達此程度,受實驗的動物將有百分之五十死亡。為了找出這劑量,要將動物施以毒劑。如果是沒有什麼害處的物質,就找出何種濃縮度才得以使動物死亡百分之五十。動物往往只因塞食過量或濃度過高而死,但人類根本不可能這樣大量或這般濃縮的使用這種物質。由於這種實驗旨在測定多少量足以使半數動物致死,因此牠們的痛苦不能用任何方式去緩解,以免結果不正確。美國國會科技評估局曾經估計,美國每年為做中毒測驗用了「好幾百萬隻」動物。至於用於「五成致死率劑量」測驗的動物數目則無人統計。

  化妝品和一些其他物品是用動物的眼睛做實驗的,這就是「德萊塞眼部刺激實驗」。德萊賽是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他發明了一種方法以測試某種物品的刺激度,那就是把該物質直接置於兔子眼睛中,實驗人員每天觀察兔子眼睛的發腫、潰爛、感染與流血流膿。一位研究人員曾對最嚴重的反應做過這樣的描述:

  由於角膜或眼內結構的嚴重內傷,使動物完全失明。動物急
  迫的緊閉眼睛。動物嘶叫、抓眼、跳,試圖逃脫。

  當然,被牢牢固定在設施上的兔子是既不能抓又無法逃脫的。實驗人員是未受規定須對動物施以麻醉的。

  許多其他物品也以動物實驗來測試其毒性。吸入研究室把動物關在密室中,強迫吸入噴霧、瓦斯和蒸汽。皮膚中毒研究則是把兔子的毛除盡,以便受測物品可以放置在牠們的皮膚上。浸泡研究則是把動物浸泡在某種物質的稀釋液中,有時在預期的結果尚未得到以前,動物就已溺死。注射研究是將物質直接注入動物體內——皮膚、肌肉或直接注入器官。

  前述的是標準程序。以下是兩個實例:

  英格蘭的韓丁頓研究所與帝國化學工業公司攜手實驗,以除草劑毒害四十隻猴子。猴子病變得非常嚴重,嘔吐、呼吸困難、體溫過低,幾天以後慢慢死掉。但除草劑會使人痛苦的慢慢死亡是早已知道的事。

  美國陸軍的傳染病研究所用T-2來使老鼠中毒,來做「五成致死率劑量」。照美國國務院的說法,T-2為有「造成怪異而恐怖之症狀的有效恐怖武器」,其所造成之症狀為「嚴重失血」、起皰和嘔吐,以致「人畜會死得獰惡」。實驗人員把T-2注射到老鼠肌肉、血管、皮下和腹部中,也從口灌入或由皮膚浸入。

  從前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以動物做實驗的不止於人的消費品。化學戰劑、殺蟲劑以及各式各樣的工業產品和家用品都會餵食動物或置入牠們眼內。有許多科學家和醫生都曾提出討論,說這一類的動物實驗對人沒有幫助。加州長灘市的史密斯醫生就曾說:

  這一類的實驗成果不能用以預料這一類物品對人的毒性,或
  指導人受此類物品侵染後應如何治療。……我從來沒有看過
  任何一個病例是急診醫生藉助德萊塞實驗來治療眼部傷害的
  。我自己也從沒有運用過動物實驗成果來治療過意外中毒病
  例。

  毒物學家們長久來就知道,從對某一物種實驗來推斷對另一物種的效應是十分危險的。在這些對人類產生意外毒害的藥物中,最聲名狼藉的當屬沙利多邁,這種藥物在發行以前經過大量動物實驗。即使在該藥物被懷疑造成畸形兒之後,實驗室對許多懷孕的動物所做的實驗,都未能得出這些動物會產生畸形兒的結果。不久以前,Opren通過了所有的動物實驗,大肆宣傳是治療關節炎的「靈藥」,結果導致61人死亡、3500名產生不良反應而被禁銷。經動物實驗無害而後證明於人有害的藥,尚包括心臟病藥物Practolol和止咳藥Zipeprol,前者造成眼瞎,而後者導致發作和昏迷。

  動物實驗不僅導致有人受害於對動物無害之物,而且也會使人錯失對動物有害而於人有益的物品。胰島素會使老鼠與兔子的胎兒畸形,但不會使人如此。嗎啡可以使人鎮定,卻會讓老鼠發瘋。有一位毒物學家說:「如果盤尼西林以天竺鼠來測定其毒性,則就永遠不可能用在人身上。」


第八節 毒物實驗的反省
  做了數十年粗心的動物實驗之後,現在終有反省的跡象了。美國科學與衛生委員會的執行長魏蘭博士指出:「一個人每天飲用一千八佰瓶量的加糖汽水和每天只喝幾瓶這種汽水,根本不可相提並論,這是不需獲得科學博士學位的人就能了解的。」環保局的官員把殺蟲劑和其他有害環境的化學製劑的最低有害計量標準降低了,也受到魏蘭博士的肯定,因為他認為原先該等產品使人致癌的危險是動物實驗來推斷,仍是「濫用可靠性」的「過分簡化」假定。他說,環保官員的行為代表了「我們的管理人員開始注意到科學界對動物實驗的可信性之懷疑。」美國醫藥協會也認為動物實驗的精確性有可疑的餘地。

  在本書出版之前,大部份科學家都並未認真去思考毒性試驗不用動物而用其他方式來代替。但為數甚多的反動物實驗者的努力勸服了他們,例如美國最大的化妝品公司露華濃最後還是同意把千分之一的利潤撥出來,以做為推動動物實驗替代方案之用。其他一些公司,諸如雅芳、必治妥與寶橋等公司也跟進,在它們的實驗室中改用替代品,因而降低了動物使用的數量。到1988年年底,改變的比率開始加速,如班尼頓公司的化妝品部門不再用動物做測試,Noxell公司也宣佈採用一種篩檢法代替動物實驗,減少了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動物使用量,不久該公司又宣佈1989年上半年完全沒有用動物做安全測試。

  到1989年五月,玫琳凱化妝品公司和安麗公司也宣佈不再利用動物做安全測試,轉而推行替代方案。六月,雅芳公司宣佈不再用動物做實驗,不久,露華濃公司與法柏姬公司也放棄動物試驗。如此在短短幾個月之內──當然是多年的努力之後──美國的第一、第二和第四化妝品公司即相繼放棄了所有的動物實驗。

  化妝品工業由於是公眾化的產品,因此也就十分受人注目;但在教不受人注目的工業領域,終止動物試驗運動也大有成效。《科學》雜誌中的一篇文章就述之如下:

受到動物福利運動的刺激,藥劑、殺蟲劑和家用品製造商最近幾年大幅降低了動物毒性試驗。像細胞與組織培養法和電腦模擬這一類的替代方法不斷日增;這不僅能建立良好的公關,而且在經濟上與科學上也有益。

  紐約時報一篇文章引用西爾公司的一位資深毒物學家的話說:「動物福利運動者所說的話有許多是激烈的,卻是對的。」
  由於這些事件的結果,許許多多不必要的痛苦都可避免,每年可望減少數百萬隻動物受苦。設若早先動物學家們、公司負責人和政府官員能更用心體察,則許多動物所遭受的痛苦也早就可以減免許多。只有到了動物解放運動開始喚起了大眾的注意,那些經管動物試驗的人才真正開始想到動物所受的痛苦。僅僅由於法規要求,便做出這般至為愚蠢而傷天害理的事情來,卻沒有人曾經去想過可以改變法規。比如,直至1993年美國聯邦機構才說,對於已經確知的刺激性物品,是無須用有知覺的兔子眼睛去做實驗的。但戰鬥並未結束,1987年4月的《科學》雜誌上說:

不必要的試驗仍在摧殘著許多動物的生命;這些不必要的試驗之所以仍然存在,不僅是由於過時的規定,也是由於現存的資訊不能輕易取得。
  只要大家真正有意,終止對動物生命的浪費與摧殘並非難事。要開發出合於所有毒性實驗用的替代品可能需要更長一點的時間,但那一定是可能的。而同時,要削減動物實驗所含藏的痛苦目前卻有路可行,那就是,在適當的替代品沒有開發出來以前,我們可以不要再去製造新的、可能含有毒性又對我們生活無甚必要的物品。

第九節 不知所云的醫藥實驗
  當某些實驗頂著「醫藥」的名稱進行時,我們往往不加思索的認為其所導致的痛苦是名正言順的,因為其目的是為減輕痛苦。但是為醫藥所進行的試驗並不一定是為了對所有人有最大的好處,而可能是替某些人求取最大的利益,也可以只為了滿足某些人的好奇心,也往往有做了數十年而結果證明是不知所云的。以下便是一例,起於一百多年前,連續做了許多次,名目是「動物的熱效應」:

  1880年,伍德把兔子、鴿子和貓各自放在玻璃蓋的箱子中,大熱天置於磚造人行道上。他觀察兔子在攝氏約43度時開始跳,暴躁地踢後腿,痙攣。在攝氏約45度時兔子側臥、流口水。約49度時喘氣、虛弱尖叫,不久死去。

  1881年在《刺血針》雜誌上有篇報告,說到狗與兔子在攝氏45度時的狀況,並說如果送入冷風可以阻止死亡。這試驗的結果,該文說可以指出「在可能昇至極高溫度的狀況中使溫度降低的重要性。」

  1927年美國海軍醫學院的浩爾和魏克費把十隻狗關在溼熱的密室中以製造中暑狀態。1954年耶魯大學的醫學院,林諾克斯、西布勒與齊末爾曼把32隻小貓置於「輻射熱」的密室中,實驗報告說:「對小貓的人為加熱之發現跟對人類的臨床及腦電圖紀錄相符,也跟以前對小貓的臨床發現相符。」

  下面一個實驗發生在印度的路可諾市K.G.醫學院,說明了西方的研究和對待動物的態度,已經在印度壓過了印度人比西方人更尊重動物的古來傳統。1968年西哈爾三人將46隻老鼠置於高溫下四小時,其中一隻在實驗中途死去,其他的則被殺,因為「牠們反正是無法活下去了」。

  1969年羅徹斯特大學資深研究員麥可遜把狗與兔子置於微波裝置中,實驗的結論是:由微波逐漸加熱所造成的傷害「無異於一般的熱所造成者」。1971年在以色列特拉維夫的海勒醫學研究所內,羅森瑟等人將「從流浪狗待領場隨便要來的」33隻狗置於熱控制密室,迫使牠們在攝氏45度高溫下操作踏輪,直到牠們「中暑癱倒或達到原先預定的直腸溫度」。結果有25隻狗死掉,另有9隻被加熱到攝氏49度,只有兩隻在24小時以後還活著,而屍體解剖則全都發生內出血。實驗者的結論說:本實驗的「結果跟以往關於人的文獻相符合」。1973年發表的進一步報告說,相同的研究人員用53隻狗做包括各種熱度與踏輪操作的實驗,結論道:「中暑動物的溫度越提早降低,復原的機會越大。」

  軍方動物實驗的另一個例子,是麻州納提克的美國陸軍環境醫學研究所的胡巴德,他做動物實驗已經十年有餘,諸如「老鼠嚴重中暑死亡率模型」。老鼠塗口水在身上有散熱作用,在1982年胡巴德與同事注意到,如果老鼠不能吐口水,又沒有其他液體可用,就會用尿液塗身。所以,1985年他們打顛茄鹼注射到一些老鼠體內以阻斷汗水與口水分泌,其他一些老鼠則用手術切除唾液腺。然後把老鼠放在高溫密室中,與未經處理的老鼠比較「塗尿模式」。他們發現「注射顛茄鹼的受熱老鼠模式」是「檢查熱病脫水角色一個有指望的工具」。

  前面引述了自19世紀以降的幾個實驗,其他還有大量文獻所提出的報告,這些實驗當然造成很大的痛苦,而其發現卻似乎只是告訴我們中暑者應當降溫──而這卻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識。至於說這些研究的結果可以用於人類,齊威法克於1961年的研究反駁:狗與人在中暑方面反應不同,因此不適於以此做為人類中暑參考。注射了顛茄鹼的小型毛皮動物遇熱時在自己身上噴尿,恐怕更不足以做人類遇熱的參考了。

  在許多其他醫藥領域也做著類似的動物實驗。在紐約市的「保護動物聯合行動」辦公室中,就儲存了層層疊疊的影印檔案,上面的標籤訴說著動物遭受的悲慘故事:「窒息」、「燒烤」、「壓縮」、「出血」、「輻射」、「脊髓傷害」等等。雖然其中有些可以有助於醫學知識,但這些知識的價值仍為可疑,而有些實驗所取得的知識本可以由別的方式獲得。有許多實驗顯得瑣屑或不當,而有些在設計之初就沒有想要求得到重要的有意結果。

  下面我們提出休克實驗為例,其他許多類似的實驗都在做著同樣無止無休的反複。早在1946年哥倫比亞大學研究員葛里吉遜發現有八百篇已發表過的報告所處理的是休克實驗。他把導致休克的方法描述如下:

把一個或數個肢體末端用止血帶綁住;或用壓,或用擠,或用小鏟子持續敲打造成肌肉傷害,或用「高明鼓」(一種鼓狀裝置,會滾動,將動物置於其內,鼓滾時,動物連連跌落以造成傷害),槍擊,絞扼或腸絞,冰凍和燃燒。
  葛里吉遜也提到,出血是「常用」的方法,而「日漸增多的這類研究在執行時未做讓人增加麻煩的麻醉手術」。他抱怨道,方法的多變使人「極為困難」去評估各個不同的研究者的成果,因此需要把手續標準化,以便確定可以造成休克狀態。
  八年後情況仍未改變。到了1974年實驗人員仍舊在做休克實驗「動物模型」,仍舊在做初級實驗,以確定何種傷害可以造成令人滿意的「標準」休克。羅徹斯特大學的研究人員改用豬做出血休克實驗──因為他們以為豬比狗在這方面更像人──以測定流多少血才足以造成休克。

  每年用藥物來做動物實驗的也上千上萬。在丹諾領導的州南醫學中心的一所實驗室中,羅猴被鎖在椅子上,然後教他們用按鈕的方式直接取食古柯鹼,要取多少就有多少。報告之一說:

受試猴一再按鈕,即使已因古柯鹼而痙攣之後仍然如此。他們吃的量比他們平常多五至六倍而形銷骨立最後,他們開始自殘,終於因濫用古柯鹼致死。
  丹諾博士承認,「猴子獲得的大量古柯鹼是很少有人買得起的。」這只是使動物產生藥癮的許多實驗之一小部份。
  在肯塔基大學,小獵兔犬先被施以Valium和與此類似的鎮定劑Lorazepam,等他們上癮之後截斷供應,以觀察症候。克利夫蘭州立大學的葛瑞利和戈文斯回顧了動物實驗的歷史,認為好幾種動物「單單施以鴉片劑之後,就可以產生斷藥效果」。接著他們對老鼠實驗嗎啡斷藥後,對電擊痛楚的敏感度。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西格爾把兩隻大象鎖在牲口棚中,讓兩隻象天天服用迷幻藥,以觀察其行為。高劑量會使母象側倒、發抖、呼吸困難,使公象變得有攻擊性,襲擊西格爾,而西格爾則形容公象反覆的攻擊行為「不得當」。

  康乃爾大學醫學院把大量巴比妥酸鹽以手術方式送入貓的胃裡,做斷藥實驗的觀察。以下是斷藥症狀的描述:

最嚴重的斷藥反應是四肢癱軟在地,全身抽搐。幾乎全部在連續抽搐之間或之後死去其他症狀是快速而困難的呼吸在最虛弱的時候體溫降低,尤其是連續抽搐和臨死之前。
  這些實驗始於1975年,在這之前巴比妥酸鹽濫用的情況十分嚴重,但在1975年以後,巴比妥酸鹽的使用已經嚴受管制,因此濫用大減。然而康乃爾大學的動物實驗卻仍繼續了14年。到了1987年動物權利組織「全物種聯盟」收集了所有能夠到手的這方面實驗資料,開始了終止它們的運動。整整四個月的時間,關懷人士包圍用貓做巴比妥酸鹽實驗的實驗室,並寫信給基金會、報紙、大學和立法委員,康乃爾大學於1988年尾終於寫信給提供資金的「國立藥物濫用研究所」說,他們願意辭謝本供以後三年實驗之用的53萬元研究費。

第十節 為何大眾無動於衷?
  怎麼會有這類事情發生呢?那些本不是虐待狂的人怎麼可能在上班時間逼迫猴子鬱喪,把狗熱死或把貓弄到嗜毒成癮──而下了班,他們又脫下他們的白領,洗手回家,跟家人晚餐?納稅人又怎麼可能讓他們出的錢來支持這類實驗?對不論何等遙遠之處的不公平、種族歧視和壓迫都奮起抗議的學生們,又為什麼能夠對他們校園內持續在進行的殘暴行為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答案在於我們毫不懷疑的接受了物種歧視論。物種歧視使研究人員把人以外的動物視為配備,不是活生生的、會痛苦的生命,而是實驗用品。除此之外的其他因素,最重要的是一般人對科學家的尊敬。教學生放棄他們原有的猶豫,聽命於教授而對動物施刑,這種現象叫做對學生的「觀念灌輸」,這是一種漫長而漸進的過程,始於中小學生物課的青蛙解剖。當醫學系、心理學系或獸醫系的學生進入大學,發現動物實驗是標準課程的一部份時,拒絕便變得十分困難。那些拒絕做此類實驗的學生會發現他們課業不及格,因而被迫轉系。如果他們進研究所,他們就得為博士學位設計實驗,寫出論文。很自然的,當學生如此,將來當了教授也將依然如此,並將以同樣的方式訓練學生。

  烏瑞契原先是一個動物實驗者,後來掙脫了制約而承認自己對許多動物做了許多年的「折磨」。1977年他做的動物侵犯實驗,在美國國會小組委員會被列為非人道研究的例子,出乎意料他坦言道:

後來我發現我做的成果似乎並不能讓我的工作名正言順繼續下去,我反而開始懷疑支持我繼續做下去的理由是不是經濟報酬、專業聲望和旅行的機會等等,並懷疑我們的科學界(由行政和立法部門所支持)是不是人類侵犯問題的一部份。
  前面提過的柏恩斯為美國空軍用輻射線照射訓練過的猴子,後來卻在想法上有了很大的轉變。他形容烏瑞契的情況為「被制約的道德瞎子」,被專業報酬制約,而忽視了用動物做實驗所產生的道德問題。柏恩斯說:
我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稱之為「被制約的道德瞎子」。我整個的生涯就在用動物求取報酬,把他們當作人類改善或取樂的資源。……從沒有人提起過用動物做實驗道不道德,直至我在活體解剖工作的退潮期把這問題提出來……
  遭受制約而變成道德瞎子的還不止是實驗人員。許多人之選擇獸醫這一行是因為他們關心動物,但關心動物的人經過獸醫的訓練過程,卻難以不會對動物的苦痛變得遲鈍。那些最在乎動物的人恐怕難以唸完獸醫系的課程。一個曾經進過獸醫系的學生曾寫信給一個動物福利機構:

  我的老師們是無情的,他們認為先利用動物做實驗,然後終
  止他們的性命是理所當然之事,而我發現依照我的道德法則
  ,這種事已令我無法接受到噁心的程度。跟這些喪心病狂的
  活體解剖者幾次衝突之後,我痛苦的決定改變我的志職。

  1966年當立法保護實驗用動物的運動在推行之際,美國獸醫協會在國會作證說,該會雖然贊成立法禁止竊盜寵物以販賣給實驗室,卻反對研究機構須有執照並遵行規定,以免干擾研究。獸醫的基本態度,如「美國獸醫協會期刊」的一篇文章所說:「獸醫行業的存在理由是為全體人類的福祉——而不是為了較低等的動物。」一旦我們掌握了這一物種歧視的精微意涵,就不會再吃驚於原來獸醫正是本章所述的種種殘暴動物實驗的執行者之一。
  當某種動物實驗已經變成模式後,它就會自行強化,要想把它打破殊為困難。跟動物實驗密切相關的不僅是論文的出版與職位的升遷,而且包括經濟回饋與基金的申請。這些原因加在一起,使學院以外的人比較不易了解那些受學院贊助的研究者所持的理由。學院中的研究經常陷於雞毛蒜皮的小事,因為大題目老早就被人研究又研究了,因此研究人員便轉向少人耕耘的區域,在那裡不論發現什麼都是新的——儘管跟主要問題相去甚遠也罷。常見的是,實驗者們承認類似的實驗已經做過許多次,只不過尚未做過這個或那個小的變化;而科學報告最為常見的尾語是:「進一步的研究在所必須。」

  當我們看到造成痛苦的動物實驗竟似沒有任何重要的結果,我們通常會想,一定還有我們了解之外的用意——科學家們一定有更好的理由去做他們的實驗。然而,當我們更深入探討時,卻會發現原先在表面上看來雞毛蒜皮之事真的是雞毛蒜皮。實驗人員在私下也常常這般承認。本章開始提過的哈洛,有十二年的時間主編《比較心理學與生理心理期刊》,這本期刊幾乎比任何刊物報導的痛苦動物實驗都多。在他卸任主編的告別詞中,他回顧了兩千五百篇要求發表的論文,說道:「大部分實驗是不值得做的,而其所得資料不值得刊登。」

  我們無需為此吃驚。研究人員也是人,他們同樣期望自己事業有成,職位升遷,著作被同行閱讀和討論。在適當的期刊上發表論文是地位升遷和名望上升的重要因素,這種情況不論在哲學、史學、心理學或醫學的領域都是一樣的。但哲學與史學的論文頂多不過浪費了紙張,讓同行倦煩而已;那些以動物做實驗所寫的報告卻會造成動物的嚴重傷害與痛苦。因此,這些人的工作必須受制於嚴格的規定。


第十一節  科學家拒絕讓公眾監督
  美國、英國和其他國家推動生物科學研究的政府機構便是動物實驗的主要支持者。政府機構訂立了研究目標,但他們出錢所支持的許多研究卻跟其目標有極為遙遠的關係。在前面所提的實驗分別是美國國立衛生研究所、酒精藥物濫用與精神健康管理局、國防部、國立科學基金會、國家航空與太空總署等單位所支助的。我們不大能懂得美國陸軍為何要花錢去贊助加了熱的、吃了藥的老鼠如何把尿塗在身上,也不了解公共衛生單位為何願意出錢讓大象服用迷幻藥。

  由於這些實驗是由政府單位出錢支助,所以不用說,這些實驗是沒有法律禁止的。在美國,法律不准一般人打狗致死,但科學家做同樣的事卻可以無罪,並且沒有人去檢查科學打狗致死會不會比一般人打狗致死對任何人或任何動物有好處。科學家之所以能夠逍遙法外是因為科學的名望與特權,並因種種利益集團的撐腰——包括繁殖動物賣給實驗室的集團。

  克里夫蘭大都會總醫院的懷特是一個猴頭移植實驗人員,他把猴子的頭切下來,放在液體中,使猴子的頭仍可以活著。他是把實驗動物視為「研究工具」的典範,他親自說過,他切掉猴頭的工作目的是為對腦部研究「提供一個活生生的實驗工具」。在懷特看來,「把動物包括在我們道德體系之內,在哲學上是沒有任何意義的,而在實行上根本不可能。」換句話說,懷特不認為他自己對動物的所做所為有任何道德可以約束,他「對於不論是來自管理部門的還是擔保人的規定都感到惱怒。他說:『我是精英分子』。他相信學者只有同儕才有置喙的餘地。」

  另一個積極反對政府規定的是諾貝爾得主,麻省理工學院的教授巴鐵摩爾,在最近對全國性的美國科學促進會的演講中,他提到他和他的同事們如何花了「冗長的時間」來為反研究規範而戰,他不認為以動物做實驗有任何道德問題。

  像懷特和巴鐵摩爾這樣的人可能是很傑出的科學家,但他們在有關動物的言談上顯示出他們是哲學上的文盲。就我所知,現在的專業哲學家沒有一個人會認為,把動物包括在我們的道德體系裡是「沒有意義的」或「不可能的」;也沒有任何專業哲學家的文章認為用動物做實驗不會產生道德問題。

  美國的科學家特別不肯讓大眾監督他們的動物實驗。保護動物在被實驗時免於痛苦的規定於他們無效。在美國,唯一涉及這件事的聯邦法律是「動物福利法」。該法定訂標準,規範動物如何運輸、居住、當作寵物交易,展示或做為研究之用。然而,在實際的實驗方面,該法卻等於允許研究人員為所欲為。這是有意的。美國國會委員會在該法通過時所提的理由是:

  在這方面提供對研究者之保護,使其在實際研究或試驗時免
  受有關動物的任何規定所限制。委員會無意在研究或實驗方
  面做任何干擾。

  動物福利法中有一項規定,要求該法管轄之內的私人企業和其他機構,如果用動物做實驗而引起動物痛苦,卻又不能為之施以鎮痛藥劑,則必須填寫報告說明。但是此規定並未對政府研究機關或許多小型企業做同樣要求,再者,該規定並未評估這些研究目標是否有其必要性,足以讓它們名正言順的使動物受苦。因此,該項規定只不過增加了實驗人員的紙上作業,徒增抱怨而已。實驗人員既然要用連續的電擊造成狗的無助感,當然不能把狗事先麻醉;他們也不可能一方面用藥物讓猴子快樂,又一方面企圖造成牠們沮喪。因此,實驗人員當然事實如是的說,如果給動物施以鎮痛劑,便不可能得到實驗結果,因此也就像根本沒有這項法規一樣繼續做他們的實驗。

  所以,無怪對猴子施以索門神經毒氣的猿類平衡檯實驗報告具有如下的序文:

  本研究所使用的動物,在取得、維護與使用時,符合動物福
  利法與「實驗動物資源——國家研究會議」所頒布之「實驗
  動物之照顧與使用指南」。

  事實上,許多動物實驗文件都附有同樣的聲明。這種聲明完全沒有告訴我們動物受的痛苦是多少,也沒有告訴我們動物為之受苦的目的是何等無關緊要,卻讓我們知道了「動物福利法」和國家研究會議的實驗用動物資源研究所,所頒布的「實驗用動物之照顧與使用指南」的份量。


第十二節  美國:還是個野蠻國家
  跟許多已發展國家相比,美國動物法規的缺乏效率就顯得更為突出。例如英國,如果沒有獲得國內事務國務大臣的批准證書,就不能從是動物實驗;而1986年的動物(科學程序)法則明文規定,在是否發給實驗計劃之批准證明書時,「國務大臣應在動物所受不利之影響與由此所可能獲取之益處間做衡量。」

  在澳洲,由具領導性的公立科學團體(地位跟美國的國立衛生研究所相同)所研議出來的「實行法」,要求任何動物實驗都必須獲得某一動物實驗倫理委員會的贊同始可。這一類的委員會必須有委員是關懷動物福利,而又未受僱於該動物實驗之機構的人;該委員會還必須有委員獨立於任何動物實驗之外。該委員會必須提供詳盡的原則與條件,包括如何衡量一項實驗的科學或教育價值,以及由此實驗對動物福利產生的潛在影響。再者,如果實驗「可能造成的痛苦是醫學或獸醫通常會用麻醉藥的」,則就必須用麻醉藥。澳洲的「實行法」適用於所有須獲政府允許的研究人員,並且此法涵蓋維多利亞、新南威爾斯與南澳洲的所有實驗人員。

  瑞典也要求實驗人員要獲得委員會的同意,而委員會則須包括實驗界以外的人。美國國會科技評估局在審讀了許多國家的法律後,於1986年宣佈:

為這項評估所審讀的各國法律,大部分都比美國的法律對實驗用動物更具保護性。此外,動物福利鼓吹者也在運用可觀的壓力促成更強化的法律,而許多國家,包括澳洲、瑞士、西德和英國正在考慮做重大改變。
  事實上,在美國這項宣佈以後,澳洲和英國已經通過了更強化的法律。
  這項比較不是在說澳洲和英國的動物實驗都沒有問題,其實問題還很大。在那些國家,潛含的益處與對動物造成的傷害之間的「平衡」,是以對動物的物種歧視態度出發的,因此使得對動物的關懷不可能跟對人類益處的關懷站在平等的立場。我之所以把美國的情況和其他國家的情況相比,只是為了顯示,不僅在動物解放者的眼中美國的標準太低,而且在其他已發展國家的科學團體的眼中也是太低。無怪在聲譽不錯的《新科學家》雜誌中一位作者最近談到美國時,說「這個國家,就以其對保護動物的法律來說,還是一個野蠻國家。」美國曾在立法排除對人的奴役方面落後其他文明國家,而現在又在立法約束對動物奴役的殘暴行為方面落後其他文明國家。

  1985年對美國動物福利法的小幅修訂改善了犬類的訓練規章和猿類的居住條件,但對於動物實驗的控制卻完全不得其要。該法修訂版規定設立常設動物委員會,但動物實驗者的免受干擾仍然未變;所以,該委員會對動物實驗無權過問,形同虛設。

  不論怎麼說,動物福利法雖然通過已二十餘年,其執行卻幾近於無。正如科技評估局所說:有些人認為現在的動物福利法「主要使命在防止或減輕實驗用動物的痛苦;但是基金和人事一向就無法符合這些人的期望。」科技評估局檢查了112個動物實驗場所,發現39%連向負責監察任務的農業部分支機構登記都不曾。更有甚者,該局報告說,真正未做登記的可能比此更多,因之,未受監督、未受控制的動物實驗相對的也就更多。

  美國的動物實驗規範現在可以說是鬧劇連篇:表面上這項法規適用於所有的實驗用溫血動物,但用科技評估局的話說,其有效性卻「可能對很高百分比的實驗用動物不生作用。」該局接著說,許多物種被排除在該法的保護之外,「顯得是對國會意志的一種挫折,也顯得是超越了農業部的法定權威。」1988年美國首屈一指的科學家專案小組的一篇報告,確曾提議使該法規的有效性遍及所有的溫血動物,但卻遭回絕,而未附任何理由。這可以看出美國科學家們,在改善其所使用的動物方面所持的反對力量。

  所以,鬧劇還沒有要謝幕的跡象,問題是這鬧劇一點也不逗趣。毫無任何理由讓我們認為老鼠比天竺鼠、倉鼠、兔子或許多其他別的動物更對痛苦不夠敏感,或在運送與居住方面更不需要最起碼的標準。


第十三節  物種歧視與種族歧視

  實驗人員在做實驗的現場是沒有人做適當觀察或檢查的,因此實際的情況往往會比公佈過的報告更糟。1984年賓州大學的金納瑞利動物實驗案是這種情況的一個實例。該實驗的目的是要造成猴子的頭部傷害,然後檢查對腦的傷害情況。

  依照規定須先麻醉,但是名叫「動物解放戰線」組織的成員卻獲取了不同的資訊,他們破門而入實驗室,竊取錄影帶。把帶子播放時,他們看到意識清楚的、未經麻醉的狒狒在頭部接受傷害以前因被綑綁而掙扎,也看到在對動物暴露於外的腦子做手術時動物的痛縮扭動,顯然是麻醉藥失效之後的情況。他們也聽到實驗人員對害怕與受苦的動物的嘲笑之聲。這些錄影帶是如此令人髮指,以致「人道對待動物協會」與千百位動保人士在一年的艱辛後,「健康與人道機構」的秘書長下令停止了金納瑞利的基金。

  自此以後,其他一些例子也曝光,通常都是由原先在實驗室工作的人以離職為代價而做的告發。我們可以猜想,這樣虐待動物的實驗所不在少數,只是很少有人敢有勇氣揭發。什麼情況之下動物實驗才有理可行?如果斷然禁止,則實驗人員會回答:「如果用一隻動物作一次實驗可以挽救數千人的性命,我們寧可不予挽救也不做此實驗嗎?」對這種假設性的問題,回答之道是提出另一個假設性的問題:「如果唯一能夠挽救數千人性命的辦法是用一個不滿六個月的人類孤兒做實驗,實驗人員是否準備去做?」如果實驗人員不準備用人類孤兒去做,而是毫不猶豫地用非人類的動物,則他們就顯示了物種歧視的偏見,因為成年的動物比人類嬰兒更能覺察自己的遭遇。

  以我們目前所知,人類嬰兒並不比成年的非人類動物有更高層次的精神特徵——除非我們把嬰兒的潛能視為特徵,以此反對把他們用來實驗。然而,假設那孤兒是腦部已受不可挽回之嚴重傷害,心智發展永不可能超出六個月大的嬰兒,如果用它來做五成致死率實驗、德萊塞眼部實驗、輻射實驗、中暑實驗和本章所提的其他許多實驗,不是比用狗或兔子更能讓我們知道人的反應是如何嗎?兩者的差別究竟何在?只因一方是我們自己物種的一分子而另一方不是?但若訴諸這種分別,正顯示了物種的歧視,其正當性和人類範圍內的種族歧視或任何其他的歧視同樣可疑。

  公然的物種歧視導致其他物種的痛苦實驗,其藉口是我們自己物種可以獲致知識甚或有用。在納粹統治之下的德國,將近兩百名醫生參與了對猶太、俄國與波蘭囚禁者的實驗,這跟我們今日對動物的實驗相像得驚人。納粹戰敗,實驗卻未終止,只不過轉向了非人類動物。這證實猶太裔作家以撒.辛格的話:「以人類對其他動物的行為而言,人人都是納粹。」

  實驗者用「非我族人」來做實驗,是常常上演的故事,只是犧牲者有不同的身分。20世紀美國最惡名昭彰的實驗是以人做梅毒實驗,當這類事件揭發出來,眾人的關懷要勝過對納粹事件。我們不再準備容忍對其他人類的作踐,但是,仍舊有許多有情有知的生命是我們根本不關懷的。

  我們仍舊沒有沒有回答這個問題:什麼情況之下用動物做實驗名正言順?回答說:「任何情況都不行!」並沒有用。因為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之下,這樣絕對的回答不管用。但是在真實的生活中,有益的效果往往都是遙遠的,更往往是不存在的。這樣,我們如何決定某一種實驗是否正當?種族偏見是不對的,物種偏見就對嗎?如果物種偏見也不對,則一項實驗除非以腦部受傷的人類做實驗是正當的,則用動物做實驗便不正當。

  絕對的原則是沒有的。如果一項實驗只犧牲一隻動物的性命,而此實驗又真正可以挽救數人性命,而且這些人的性命又沒有其他方式可以挽救,則做該項實驗就是正當的。但這種情況是極為稀少的,本章所提的實驗沒有一種合乎這個標準。不錯,任何的分界線都有灰色區域,在此區域難以決定誰是誰非,但我們不須為此裹足不前。實情是,有數以百萬計的動物在受著極大的痛苦,只有在我們終止所有這些實驗後,才有足夠的時間去討論那些自稱為救人或為防止更大的痛苦在所必須的實驗。

  在美國,前述的這些實驗既然沒有法律加以控制,則最起碼的一步是成立「道德委員會」,並要求以動物做實驗必須事先獲得此類團體的贊同,像澳洲與瑞典等國家已有了這樣的體制。但以本書所提的道德論證來說,這樣的體制尚離理想太遠。這樣的委員會的委員,觀點其實各有差異,而且大多是比較不激烈的分子。他們可能不會認為非人類動物與人類在利益的考慮上應該平等。即使他們認為平等,因為他們無法說服其他委員,因此可能堅持比較折衷的辦法,要求痛苦盡量減少,而益處盡量增大,以使實驗的重要性得以去平衡無法全然消除的痛苦。今日的實驗動物道德委員會,幾乎無法避免的會採用這種物種歧視態度,較輕視動物的痛苦,而較重視人類的益處。

  由於這個原因,有些動物解放運動者便不與這樣的委員會打交道,他們轉而要求立即而完全的消除所有的動物實驗,卻沒有在任何國家贏得大多數投票者的同意。直至最近才獲得突破,這樣的突破是由不採「全有或全無」的態度的一些人士所達成的,因為他們發現「全有或全無」態度在對關懷動物的實效上是「全無」。

  要求立即終止所有動物實驗之所以不能說服民眾,原因之一是實驗人員回答道,如果接受此要求,則使人致死的許多疾病就不可能發現救治之方。把事情向前推進一步的方法是,追問這些為動物實驗辯護的人,他們願不願意接受道德委員會的檢驗,如果實驗人員不願意接受,則證明為治療重要疾病而做實驗就是騙人的藉口,其目的只不過在讓實驗者對動物為所欲為。因為,道德委員會的成員一定和實驗人員一樣急著希望治癒人類的疾病,那又為什麼不可信賴他們的評審呢?實驗人員如果願意接受評審,則應要求他們簽署一項聲明,要求成立這類的道德委員會。

第十四節  動物利益與人類利益

  設若我們可以達到一個階段,使我們對動物利益的考慮與對人類利益的考慮平等,則全球各地關動物的籠子都會空掉,而動物實驗所的門將被關起。這會怎麼樣呢?醫學研究將會終止?而一大堆未經試用的產品會湧入市場嗎?不可能。如前所說,新產品會減少,但我們照樣可以過活,而新產品都是用已經證明無害的物質做成。若有真正必須的試驗,則不用動物而用其他方式是可以做到的。

  在本書第一版我曾說:「科學家們不去尋找替代方法,是因為他們對所利用的動物關懷不夠。」接著我預言:「由於在這方面所做的努力還如此之少,因此,如果真正努力起來,進展必定大增。」過去十年,兩段話都證明是對的。我們已看到,在以其他方法替代動物來做產品測試的努力上大增——但這並不是由於科學家們突然對動物更加關懷起來,而是由於動物解放人士的奮力抗爭結果。

  越來越多的科學家現在承認,動物實驗實際上往往妨礙了我們對人類疾病及其治療的理解。例如砷似乎有使人至癌的危險,但在實驗室裡對動物卻無此效果但在實驗室裡對動物卻無此效果。1985年美國頗具聲望的華特.李德陸軍研究所以動物發展出瘧疾疫苗,但用在人身上卻證明大多無效。現在,動物實驗的辯護者常常在談為愛滋病找救藥的必要性,但最早把愛滋病毒分離出來的伽羅卻說:「用黑猩猩所得的結果並不令人興奮……或許我們應該更積極的以人做實驗。」有意思的是愛滋病患者支持這種呼聲。真心同意接受實驗並非不可理解,因為,既然會死於這種必死之症,又何需用那通常不會發展為愛滋病的動物去做實驗以求救治之方呢?

  動物實驗的辯護者常愛說,動物實驗對我們的壽命大有幫助。英國藥劑產業協會曾廣告說:「我們現在大部分人之所以能夠有望活過四十歲,主要得感謝以動物作的實驗。」這種話根本就是謊言。J.B與麥肯萊研究顯示,除了小兒麻痺症以外,每一種傳染病都是在新的藥劑出現之前就已大幅降低(原因可能是食品與衛生的改善)。1910至1984年美國人口死亡率約降低40%,他們保守估計:「十大傳染病死亡率的降低,略有 3.5%可以解釋為醫藥的貢獻。」而動物實驗則在這 3.5%中可能只佔一小點點 。

  在深一層的意義上說,有關動物實驗的貢獻如何之爭是無解的問題,因為,即使有些有價值的發現是出於動物實驗,我們也不能說,如果醫藥方面從開始就不用動物而用其他方法做研究,其成就會是如何。有些發現可能會延遲,或根本沒有;但許多錯誤的途徑也同樣可以避免,而醫藥可能會向很不同又更有效的方向發展,更為強調健康的生活勝於治療。
  不論如何,即使動物實驗對人類的益處真有說服力,以動物作實驗的道德問題卻不能因而變得正當。人與動物的權益必須平等考慮——此一道德原則排除了為求知識,而將動物'當作手段的態度。追求知識的權利,並不具超越生命的神聖性。雖然用人類做實驗可以獲得更快更多的知識,我們也不認為科學家有權在未經人同意之下做此實驗。現在,我們必須把對科學的這種限制,擴充到其他動物的身上。

  我們必須明白,全球重大的衛生問題之繼續存在,並不是因為我們不知道如何去防止疾病和維持健康,而是因為沒有人肯出足夠的金錢、力量,來實行我們業已知道的事情。那薛真正關懷人類健康的人,設若離開他們的實驗室,致力於將吾人已知道的醫療資源,惠及那至為需要之處,則對人類的健康貢獻更大。

  實際的問題是:這樣廣泛的動物實驗,要如何才能改變?究竟要怎樣行動,一般人民能做什麼?

  立法委員比較不會重視來自選民的反動物實驗意見,因為他們已經過度受到科學、醫學和獸醫團體的影響。在美國,這些團體在華盛頓支助登記有案的政治遊說團,反對限制動物實驗。立法委員通常依賴「專業人士」,但動物實驗是道德問題,不是科學問題,而「專業人士」通常是既得利益者,或太過相信增加知識的重要,以致不夠客觀。更且,專業公關組織在最近已經出現,其唯一目的就是要使大眾與立法委員改善對動物實驗的印象。在英國,已有藥劑業聯盟刊登廣告誤導民眾。

  另外重大的阻力則來自飼養、捕捉、販賣動物,或製造籠子、飼料和實驗用具的公司。這些公司因動物實驗而獲取重大的利益,不惜花費鉅資以阻止剝奪他們利益的立法。這些商業利益加上醫學與科學的威望,可以想見要在實驗室消除物種歧視,是十分艱困的。

  什麼是促使進步的最佳途徑?要想讓任何西方民主大國一舉禁除所有的動物實驗是不可能的。只有當一連串的政治改革陸續削減了動物實驗的重要性,在許多領域有別的方法將其取代,而眾人對動物的態度有所改變,動物實驗才會結束。因之,當前任務是為局部目標而工作,並將之視為消除動物剝削長征的里程碑。

  每一個想要結束動物痛苦的人,都應該想辦法揭發大學或商業實驗所內動物的受苦情況。消費者可以拒買以動物作試驗的商品——尤其是化妝品,因為現在可以買到不用動物作試驗的化妝品了。學生應該拒絕自己認為不道德的實驗。任何人都可以研讀學術期刊,以發現何處在做痛苦的實驗,然後想辦法讓大家知道。

  讓動物苦難成為政治課題也是必要方法。我們已經說過,國會議員接到過大量反對動物實驗的信函。但讓動物實驗成為政治課題是多年辛苦工作的成果。在歐洲和澳洲,動物實驗是政黨嚴肅的問政課題之一,尤其是有綠色傾向的政黨。1988年美國總統選舉時,共和黨的黨綱就明言,取代藥物與化妝品方面的動物試驗的方法與步驟,必須更為簡明與迅速。

  對實驗動物的剝削是物種歧視的一部份,除非物種歧視被消除,動物實驗便不可能完全消除。但是,終將有一天,我們孩子的孩子在回顧二十世紀吾人在實驗室中的所作所為時,將感到恐怖與不可思議,正如我們現在回顧古羅馬競技場中的屠殺,與十八世紀的奴隸販賣時,感到恐怖與不可思議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