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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想01【動物與人類社會】老鼠與人類社會

動物倫理
文/
林欽傑

夏季的末尾,颱風將至未至,午後異常炙烈的陽光,強風吹拂著;小編在政治大學的課室裡,找到一個令人安心的座位,靜靜聆聽鄭麗榕老師開設的課程「動物與人類社會」,新學期的第一堂課,老師對整個學期的課程做了導論,強調動物研究(Animal Study, AS)或人類動物研究(Human Animal Study, HAS),自跨入21世紀之後即有顯著的進展,是新興的、跨學科的研究課題。

此外,鄭老師的專業在史學研究與臺灣史,導論起始,話不多說,便以兩則史料帶入動物與人類社會關係的思索:首先是引用劉克襄著《福爾摩沙大旅行》一書:英國人科勒於1876年來臺經商,觀察到的漢人與原住民對待受捕豬隻的差異;其次,《臺灣府城教會報》於1899年刊載文安姑娘的文章,基於上帝不樂見人們虐待動物的衍生教義,文中提到當時臺灣社會對馬、狗、貓、豬、雞、鼠、蜻蜓、金龜子的殘忍與不當的對待方式。其中,關於鼠的受虐描述:

做父母的,故意將活物給孩子戲弄、蹧躂,兒童以繩拉鼠,倒拖著走,老鼠驚嚇幾死…[1]

這不禁讓我們聯想到今日臺灣社會仍存有的虐鼠行為,甚至還將過程錄影,在網路上公開流傳;然而,如此受虐的鼠,竟然不受法律的保護;虐鼠的行為也不在法律的規範之內。

2016年底,某市民捕殺廚房溝鼠,並將已受捕入籠的鼠澆淋熱水,並在網路上公開虐殺的過程,為民眾告發檢舉;本月(2017.09)初,臺北地方法院宣判無罪:因為溝鼠在受捕的5、6分鐘內即遭虐殺,且此溝鼠並不在動物保護法所限定的「人為飼養或管領的脊椎動物」定義範圍內,故該市民的行為不構成違法要件。[2]2016年9月,基隆市也有類似案例:老鼠四肢綁於鐵柱,強逼老鼠吸菸等凌虐致死。當時承辦檢察官以相同的理由,受虐溝鼠查不出是人為飼養或管領,不屬動保法保護對象,直接以不起訴處分。[3]

2016年6月底,國軍發生憲兵虐死白狗事件,當時一片檢討聲浪,並進行諸多場次的動物保護教育宣導,當時有一幕至今仍令人印象深刻:一位法制官不解地詢問一過去經處分確定的違法案例:大人抓到老鼠,把老鼠放進塑膠袋,交給小孩玩弄至死。這樣違反動保法嗎?我們為了防鼠害不得已放鼠藥毒殺老鼠,並不違法;但是,戲謔動物造成動物不必要的痛苦,便違反動保法第6條「不得騷擾虐待動物」之規定。我們不能因為動物遲早要死,就凌遲牠們。[4]

法律的訂定或許不夠完備,然而,在認定違法行為時,似乎執法人員仍有空間裁量相應的法條,為特定行為的違法與否做出解釋,這當中反映出現行臺灣社會看待動物的眼光。在以人類為中心的思考習慣之下,溝鼠是為公共衛生的隱患,需要捕捉、移除;但是如何移除,以近一年來的案例看來,似乎尚不在考量之列。其實,人類應該體悟溝鼠也是活生生的生命,雖然牠或許有人類社會定義的理由,必須移除,但是至少我們仍應選擇適當的、減少受苦的方式執行,更不用說,公開、戲謔的作法是難以見容於法律與人情的。

同樣是面對鼠的公共衛生議題,其實可以有不同的思考與做法:

座落於臺南市仁德區,食二糧有雞生活教育基地的楊環靜老師提到,有飼料、有食物的地方,難免就有鼠患,所以雞舍的設計需適度以鐵網做防範,鐵網的網目約1公分,用以避免鼠、蛇等動物入侵;而體圍小於1公分的動物也不敢侵入雞舍,因為雞會吃掉那些小動物的。環靜老師希望透過「物理」的防治方式,防止鼠、蛇,甚至是狗的侵害;園區內不放置毒餌、老鼠藥、捕獸鋏等殘忍傷害動物的藥物或器具。[5]

紐約市區向來為鼠患所苦,今年(2017)七月,市長公布最新的防鼠策略:添置數百個防鼠太陽能壓縮垃圾桶,避免老鼠侵入垃圾桶覓食;其次,在滅鼠重點區內,改為清晨清運垃圾,避免垃圾整晚堆置在人行道上,吸引鼠輩叢集;另外,紐約市將實施近期才最新核准的乾冰滅鼠法,以施放二氧化碳讓老鼠窒息而死。[6]同樣在紐約,去年(2016)便以放養絕育貓協助解決鼠患問題;[7]英國的公務機關也有類似做法,以貓驅趕老鼠。[8]

至於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官方網站,在「常見問題:家鼠防治FAQ」中,教導民眾首重預防:「鼠類防治工作首重在環境整頓,並先將食物及廚餘收拾好……」值得肯定,然而,其建議滅鼠的方法,委實感到遺憾:

Q:以捕鼠籠或黏鼠板捕到老鼠後,應如何處理才比較合乎人道?

A:抓到老鼠後,建議您可以箱(桶)盛水並加入清潔劑至起泡程度,將鼠籠或黏鼠板浸入可使鼠隻迅速窒息死亡,減少鼠隻痛苦。另可以雙層塑膠袋密封使其窒息,再將鼠屍交由清潔隊處理。或許您覺得於心不忍,但是相較鼠類的為害與傳播疾病的隱憂,還是請您支持滅鼠運動。[9]

 

以二氧化碳令老鼠窒息死亡,為目前農委會公告允許之作法,令老鼠死前受苦「較為」減緩;而打爛頭部、燒死、溺死、空氣注射等,在實驗動物是禁止使用之方法。[10]期待臺灣的政府部門能適時修正,協助民眾以更為人道的方式來面對動物。無論如何,人類面對動物,需要對動物採取作為時,是有相當的選擇空間的,該怎麼做,端視人對動物的觀點為何?如果您感同身受的認知動物與人類一樣也是活生生的生命,那麼即便是需要多費點功夫、多花點錢,您也會採用較為友善、溫柔、人道的方式,無論您面的對是溝鼠,或是家中的寵物鼠、狗貓寶貝。

一百多年前,臺灣尚處於前近代社會的階段,當時人們對虐待動物的行為,竟然在今日依然得見,甚至活靈活現地透過網路影片瘋傳,如此時空錯置的感覺,不得不令人深思!

 

[1]參見鄭麗榕〈「體恤禽獸」:〈近代台灣對動物保護運動的傳介及社團創始〉《台灣風物》第61卷4期(2011.12),頁19-21。亦可參見關懷生命協會網站,〈歐美動物保護觀念在近代台灣的萌芽:推行觀念、運動傳介與社團創始的歷史簡介〉《台灣動物之聲》,https://www.lca.org.tw/avot/2142,瀏覽日期:2017.0912。

[2]參見聯合新聞網網站,〈虐殺老鼠有沒有罪?基隆、台北檢察官見解不同〉,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90083,瀏覽日期:2017.0912。

[3]參見自由時報網站,〈轉PO虐鼠動保所送辦檢不起訴〉,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34236,瀏覽日期:2017.0912。

[4]參見關懷生命協會網站,〈給國防部一些肯定,讓愛護動物成為信念〉,

https://www.lca.org.tw/column/node/6168,瀏覽日期:2017.0912。

[5]參見關懷生命協會網站,〈食二糧教育基地參訪〉,https://www.lca.org.tw/column/node/6562,瀏覽日期:2017.0912。

[6]參見聯合新聞網網站,〈紐約市長拚連任為何他決定在市區釋放二氧化碳?〉

https://theme.udn.com/theme/story/6775/2582329?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瀏覽日期:2017.0912。

[7]參見中央通訊社網站,〈紐約鼠患猖獗專家獻策:放養絕育野貓〉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610230058-1.aspx,瀏覽日期:2017.0912。

[8]參見寵毛網網站,〈英國政府再添貓公僕〉,https://www.petsmao.com/post/4838,瀏覽日期:2017.0912。

[9]參見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常見問答:家鼠防治FAQ,

http://www.dep.gov.taipei/ct.asp?xitem=257461753&CtNode=39421&mp=110001,瀏覽日期:2017.0912。

[10]參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站,〈實驗動物管理與使用指南第三版(擴充版)〉附錄七、實驗動物適用之安樂死方法及禁止使用之死亡方法,http://animal.coa.gov.tw/html/index_04_3_1.html,瀏覽日期:201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