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堅定從動物立場出發 實踐「沒有犬隻在環境中遊蕩」 推動「犬隻族群與福利管理」

動物與陪伴
文/
關懷生命協會 倡議組

堅定從動物立場出發 實踐「沒有犬隻在環境中遊蕩」

推動「犬隻族群與福利管理」

遊蕩犬議題是關懷生命協會1992年創會以來就一直關心的核心工作。在臺灣,遊蕩犬議題也一直是動物保護工作中指標性議題,牽動著社會大眾關懷及動保政策精神,構成複雜的社會挑戰。近幾年因野生動物保育的對立事件,從都會巷弄到生態敏感區,人犬合作與衝突、交通安全等皆受到關注。然社會輿論常將問題簡化為單一爭論:是否該恢復撲殺?餵食行為應禁止還是管理?數據與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問題的核心遠比表面爭論更為深層,國際經驗更早已顯示:遊蕩犬問題並非單一措施可以解決,而是一個涉及人類行為、制度責任、犬隻繁殖與流動結構的複雜系統問題。而關懷生命協會長達30餘年對遊蕩犬議題的關注,認為當前遊蕩犬貓議題之所以陷入所謂「動野保」僵局與對立,正在於犬貓與人類之間存在獨特且複雜的連結。牠們不僅是動物,更可能在情感、文化、宗教或生活功能上,與人產生深刻互動。人們對牠們的態度多元而分歧,可能視為家人、夥伴,也可能感到恐懼或排斥。

因此在遊蕩犬議題上,關懷生命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的立場與戮力投入,就是要找出一個積極維護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生存,但在方法上,卻不完全以「生態至上」為唯一準則,而是真正落實動物是具有感知能力的生命,納入動物保護的倫理視角,故在這個議題上,本會從以下幾點考量:

一、降低人類中心主義的敘事視角:遊蕩犬貓的行為本質上是動物本能的展現。若其造成人類所定義的「危害」或「衝突」,根本原因在於人類管理機制的不完善,尤其是政府未能積極建立有效且兼顧動物福利的管理制度。

二、將遊蕩犬視為利害關係者:在所謂「遊蕩犬問題」中,首要責任應歸屬於管理失靈的主管機關,而非動物本身。然而,在目前的議題討論脈絡下,遊蕩犬卻往往首當其衝,成了解決問題的犧牲者,這是動物議題上常常出現的人類霸權:只要高舉人類利益,就可以忽略動物是有感知的生命。這也是這個議題卡關的地方,因此,為了能讓問題真正被解決,而不是成為意識形態的對抗,在討論任何解決方案時,必須將遊蕩犬的生存與福利納入考量。

三、參考國際與在地經驗,提出犬隻族群與福利並重的管理方案:除了上述價值觀的調整,在具體做法上,參考「國際伴侶動物管理聯盟(ICAM)」發布的《犬隻族群管理指南》,以及台灣在地動保團體的實務經驗。這類模式已在國際間獲得驗證,並能銜接台灣現況,有機會在處理生態與公共安全議題的同時,也維護遊蕩犬的福祉。

而從幾次與野保團體的對話中,本會也更清楚在這個議題上,目前動保團體的論述並未直接陳述對於遊蕩犬管理的終極目標為何?

在此,本會不代表其他動保團體發言,僅就本會對遊蕩犬管理欲達成的目標是:實踐「沒有犬隻在環境中遊蕩」。本會相信這也符合從生態觀來看遊蕩犬管理的終極目標,只是在倫理價值不同下,所建構的方法及論述上就不同,在此針對爭議最大的四個關鍵點提出說明:

一、清零V.S沒有犬隻在環境中遊蕩:使用「清零」這個詞彙確實是可以很清楚的表述出一個終極目標,但也包含了在生態上的做法:忽略個體生命的感知及生存的權利,強力的人為介入以立即消滅個體存在。這對本會而言,就是違反了動物利益,因此在動物保護立場上,是不會以清零來表述「沒有犬隻在環境中遊蕩」這個目標,但不代表就是本會支持有遊蕩犬的存在,相反的無論是推「以認養代替購買」,還是「以絕育代替撲殺」,都是為了讓已存在的犬隻有歸宿、未來到的犬隻不再增加,來達成「沒有犬隻在環境中遊蕩」。

換另一個角度而言,如果讓清零的操作型定義是「萬人認養萬隻狗—讓每隻狗都有家不再遊蕩」,那這樣的「清零」除了繁殖及犬貓活體買賣業者會抗議,一般民眾及動保團體一定會大力支持與響應。

二、全面禁止餵食V.S管理餵食:「全面禁止餵食」確實是一個相當明確的終極目標:一般民眾不應餵食動物,這一點本會也認同。然而,若直接如此表述,實際上可能意味著讓現存遊蕩犬陷入缺乏食物、甚至餓死的處境,這將嚴重挑戰政策的社會可行性。更何況,無論是國際上對遊蕩犬管理的經驗,或台灣過去幾十年的在地實務,都顯示將餵食納入族群管理工具之一,具有一定可行性。因此,從哲學倫理、科學數據到社會情感層面來看,都很難直接主張「全面禁止餵食」。但同樣地,「管理餵食」並不等於認可一般民眾可以任意餵食動物,而是指必須在一套系統性的管理架構下,由實際參與犬隻族群管理的人員,依照相關規範進行餵食。當遊蕩犬族群逐漸減少,甚至最終不再存在時,餵食行為自然也會隨之消失。

以上是本會基於動物保護立場,試圖尋求一種不損及動物利益的作法;而這樣的方向,所要回應的問題與希望達成的目標,也同樣符合生態利益。

三、安樂死V.S撲殺:安樂死的執行確實跟公立收容體系的運轉與有效量能的一種方式,但不是解決遊蕩犬問題的方法,這本會亦撰文說明過。收容體系是重要的防線,也是動物福利的最後一道保障。但若沒有前端管理與後端認養的配套,單靠收容與安樂死,仍難以真正解決遊蕩犬問題。因此若將「安樂死執行不力」視為遊蕩犬問題的解方,可能會模糊更根本的結構性因素,影響公立收容所正常運轉的倡議。

四、外來入侵種V.S人類最好的朋友:所謂的遊蕩犬,就是生物學上的家犬,是因人類馴化及育種所製造出來的物種,因此犬隻的棲息地應是伴隨著人類而居。而犬隻在外遊蕩,就是人類要負起責任,而將犬隻列入「外來入侵種」名單,可能產生標籤化與污名化效應,而忽略犬隻在人類社會中作為情感依託、文化符號與生活夥伴的多元角色,並混淆對生命情意的價值。本會強調,教育政策應引導學生理解「人類行為的後果」與「飼主責任」,而非將責任歸咎於動物本身。同時,若貼上「外來入侵種」標籤,卻仍在市場上可飼養繁殖買賣,也將混淆民眾對「外來入侵種」的認知。

 目前本會積極推動犬隻族群管理,就是借鏡ICAM的國際經驗及台灣在地經驗建立一套模式,讓犬隻都受到管理,連動到餵食牠們的人也受到管理,但仍能維護犬隻族群福利的方案,以此為過渡期的作法,最後達成「沒有犬隻在環境中遊蕩,也沒有民眾想餵就可以對動物餵食」。  

 一路走來,不忘初心,本會的創會使命:「透過立法、教育、動物援助以及各種及時行動,努力拯救動物免於囚禁、虐待、遺棄、傷害、殘殺或滅種的悲慘命運;我們的目標,是確保每一隻動物都能擁有最基本的生命尊嚴與生存權利。」因此當一個方案是會造成大量動物的苦難時,本會是不會支持的。而尋找不犧牲動物的方案,並不是罔顧科學或真實數據,反而是觸及更多面向的考量,讓人與動物往跨物種共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