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三篇文章,首先我們呼籲「撲殺」與「安樂死」應在政策及公共討論語境中要明確區別,並指出「撲殺」是粗暴又無效的收容所管理方式,本文將進一步強調若繼續混淆「撲殺」的概念且再擴大成遊蕩犬數量問題的解方,那將造成人類及動物雙輸的悲劇,我們提出減少遊蕩犬數量問題是從收容所外的源頭管理開始。
「撲殺」及「安樂死」都只是收容所內的管理方式
「撲殺」和「安樂死」都是發生在收容所內,前者是「以數量控制為目的,將動物大規模或制度性地殺死」,後者「基於動物福利考量,針對患有重病、重傷或承受無法緩解痛苦的個體,經醫療評估後,透過人道方式終結生命。」所以「撲殺」是用在「群體數量」的管控,「安樂死」是用在「個體福利」的醫療。因此若要討論遊蕩犬數量減量,不會是從「安樂死」途徑,因為安樂死牽涉的是每隻個體的健康狀況評定,及執行安樂死的制度,都是以個體出發為考量,而不是整體數量。「撲殺」才會是針對整體族群數量控制的做法,就前篇以2017年「零撲殺」政策實施前後的比對,整理出「撲殺是粗暴又無效的收容所管理方式」,簡述如下:
1.短期效應:
在收容所嚴重超收、資源極度匱乏的情況下,撲殺確實從「數學上」快速降低收容所內犬隻數量、緩解空間和醫療壓力的最直接手段,但不會減少源頭上的犬隻繁殖、棄養、飼主責任缺失等問題。
2.巨大代價:
- 道德爭議:撲殺健康或可治療的動物引發巨大的動物福利和倫理爭議,與社會日益增強的動物保護意識相悖。
- 公共關係損害:會嚴重打擊關心動物民眾和志工對政府收容所的信任,導致捐獻、志願服務下降。
- 治標不治本:撲殺處理的是「已經產生的後果」(收容所裡的狗),但完全沒有觸及「問題的根源」(為什麼街上會有這麼多狗?為什麼牠們會進收容所?)。
- 棄養:人們可以輕易地棄養家犬,這些犬隻直接成為遊蕩犬且開始繁殖。
由上可知,即便是作為收容所內的管理方式,撲殺都是違反人道及動物福利的方式,更別說用在解決遊蕩犬問題。
遊蕩犬數量問題根源是收容所外的源頭管理
遊蕩犬數量成因不在收容所內部,而在社會環境中。撲殺無法解決以下任何一個根本原因:
1.源頭管理失效,治標不治本:遊蕩犬數量問題最大的根源是「不負責任的飼主」和「犬隻過度繁殖」:
- 放養:許多家犬雖有主人,但被放任自由活動,牠們會與遊蕩犬繁殖,加劇問題。
- 未絕育:無論是家犬還是遊蕩犬,只要沒有絕育,就會不斷生產下一代,數量呈指數級增長:撲殺的速度永遠趕不上繁殖的速度。
2.缺乏有效的犬隻族群管理(Dog Population Management, DPM):
國際共識是「捕捉、絕育、疫苗、回置」(CNVR/TNR)結合「領養」,可達成:
- 穩定並逐步減少族群數量:絕育後釋回原地的犬隻穩固環境乘載量,能阻止未絕育的犬隻進入該區域繁殖,同時牠們本身不再生育,長期來看數量會自然衰減。
- 改善犬隻行為:絕育後的犬隻攻擊性、遊蕩範圍和領域性通常會降低,有助於減少人犬衝突。
- 控制人犬共患傳染病(如狂犬病):在絕育的同時施打疫苗,能有效建立群體免疫,保護公共衛生。
2.社會與教育面向的缺失:遊蕩犬問題反映了社會在「尊重生命教育」、「飼主責任教育」和「動保法規執法」上的不足。撲殺完全無助於提升社會的動保觀念和責任感。
真正的解方必須是多管齊下的
要管控遊蕩犬數量,沒有一招到位的大絕技,必須從社會各環節全面系統性著手,才能有效管控:
- 強制絕育:嚴格執行寵物絕育政策。
- 寵物登記與溯源管理:確保每隻犬都能追溯到飼主,嚴懲棄養行為。
- 大規模TNVR計畫:對現有遊蕩犬族群進行科學、人道的犬口控制及疫苗接種。
- 嚴格執法:取締非法繁殖場,取締放養和棄養行為。
- 公眾教育:從學校和社區推廣「領養代替購買」、「飼主責任」和「尊重生命」的觀念,從教育著手,培養下一代正確的動保觀念。
- 健全收容所管理:擴建、改建現有收容所,降低動物緊迫感,從「終結生命的場所」轉型為「尋找歸宿的中繼站」,積極推動領養、暫養和動保教育。
- 棲地管理與衝突預防:在野生動物重要的棲地周圍,應進行特別管理。例如加強巡邏、設置警示牌、勸導民眾不餵食動物、並與動保團體合作,優先將該區域具攻擊性的犬隻移出,另行安置,而非簡單地撲殺了事。
悲劇背後:忽視犬隻族群與福利管理
近期幾件遊蕩犬造成人類及野生動物死傷的新聞引起熱議,甚至又再度引發對遊蕩犬管理政策不同觀點的兩派民眾,利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造成中央主管機關因為遊蕩犬政策疲於奔命於被媒體及民眾之間。這也凸顯台灣日益嚴峻的「遊蕩犬數量問題」中缺少了政策全面有系統性的管理,演變成民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而政府單位卻父子騎驢兩面不討好。
面對遊蕩犬成為公共安全及野生動物的風險,也再次迫使我們必須正視:如何真正解決這個難題?本文聚焦討論族群數量的減少,下篇會探討既存個體的福利管理。
每當悲劇,一種直覺性的反應可能是:「必須捕捉撲殺這些具有攻擊性的遊蕩犬!」然而,這種看似「快刀斬亂麻」的方法,實則是治標不顧本的下策,甚至是逃避根源問題的作法,原因在於:
1.區域內的短期捕捉及收容所撲殺無法終結繁殖循環:只要社會中存在大量未絕育的家犬與遊蕩犬,牠們就會不斷繁殖。捕捉區域內或撲殺收容所內一批犬隻,很快就會有新一批犬隻在收容所外的街頭補充上來。捕捉撲殺的速度,永遠趕不上犬隻繁殖的速度,這是一場注定失敗的數字遊戲。
2.撲殺無法觸及問題核心:遊蕩犬問題的根源,從來不是「狗本身」,而是「人的行為」。不負責任的飼主隨意棄養、放任家犬在外遊蕩、未落實絕育措施,這些才是製造源源不絕遊蕩犬的元兇。撲殺處理了「受害者」(這些犬隻本身也往往是人類棄養的受害者),卻放過了「問題的製造者」。
從「末端處置」轉向「源頭管理」:選擇一條更聰明、更人道的路
一次又一次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應該成為我們改變政策的催化劑。與其將資源與精力投入無效且爭議巨大的末端處置,我們更應全面推動真正有效的「源頭管理」策略。收容所內撲殺犬隻個體,只是一種絕望的庫存管理,完全無助於從根源上「解決」遊蕩犬問題。只有改變人類行為,從源頭管理、科學絕育和社會教育入手,才是真正人道且有效終結問題的族群管理。這條路或許需要更多的耐心、資源與社會共識,但這是唯一能讓我們同時兼顧動物福利、公共安全與生態保育的長遠之策。面對這片土地上的每一個生命,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更聰明、也更人道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