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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反賭馬條款通過之重大意義

動物與展演

  今(十月十三)日下午五點二十五分,立法院連續二、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其中第十條,禁止賭博性動物競賽--「反賭馬條款」,在相關財團運用金權人脈與媒體優勢長期炒作的洶湧暗潮中,竟然順利過關了。這是台灣政治解嚴後,社會運動的又一次重大成就--長期以來,關懷生命協會結合各方社運團體,群策群力,持久不懈地奮鬥與堅持,形成輿論的清議與官員民代的壓力,並向政府官員與國會議員提供與「賭博合法化可以帶來種種利多」迥然不同的負面資訊,影響著執政當局與立法委員的決策判斷。倘若沒有這些努力,相信在台灣,賭馬場(乃至觀光賭場)早已「強強滾」,帶來各種身心、家庭、社會的不幸與動物的災難了!

  此一法條的通過,更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與國際上的指標作用:這是台灣民間非政府組織以自主性意識影響國會運作成功的護生法案,而且這是全世界第一個用法律規範來禁制賭馬賭狗的法案。易言之,在法條的規範上,台灣的動保法是有前瞻性眼光的。即使是以保護動物著稱的歐美國家,也因為賭馬牽涉巨大利益,政商關係盤根錯節,而成為動保團體永遠的心頭之痛。但我們卻在還沒發展到政商互利的「賺賭」關係成形之前,將它化諸無形!

  回憶自民國八十三年始,筆者代表關懷生命協會參與農委會的「動保法草案」起草會議。當其時,筆者倡議在草案中加入反賭馬條款,立刻引起與會爭論,好在當時的畜牧處長池雙慶先生裁決:先納入草案之中。自此以後,社運團體與財團間艱苦的拉鉅戰開始,而且一戰四年!

  一度有人想在「公益彩券條例」之中挾帶「賭馬」過關,在關懷生命協會結合社服團體,透過公聽會表達強力反對的立場,清流立委嚴格把關的情況下,前財政部長林振國以「尚有重大爭議」為由,在黨政協商之時,化險為夷,封殺成功。一度在送行政院審議時,因為高層關說,行政院遂把此一條款刪除,直到行政院長蕭萬長、內政部長黃主文與經建會劉玉山副主委為治安之考量計,堅持「反賭」立場,立院諸清流立委抗拒財利之誘惑,為民眾之恆久利益而努力把關,「反賭馬條款」才又敗部復活。所以這個法案的成就,得來不易!可以說:這是台灣官方與民間的善念凝聚成的共願,它不知轉去了多少人民與動物可能發生苦難的共業!

  此一法案的通過,再次證明:一、再深重的共業,都可以為強大的共願所轉。二、台灣這個混亂的社會,只要有良心人士用社運的崇高理念與適當方法,持久不懈地影響政策與法律,那麼,台灣的民主政治還是很有希望的!

  此一法案的通過,對佛教界也深具意義!因為關懷生命協會是佛教徒以「嚴土熟生」的「人間佛教」理念為主軸,結合社會各界慈憫動物與關切生態環境的良心人士,透過不斷的說服過程,將佛教「護生」的崇高理想,從個人德行提昇到公共領域的層次,平和地進行了一場思想與制度的革命。

  在此要特別感謝上印下順導師,是他老人家「人間佛教」的理念,啟發了我們「在苦難的人間行菩薩道」的信心與思想!

  還有關懷生命協會辦公室的同仁阿芬、阿如、阿舍、麗雪、瑋華、麗萍,在秘書長悟泓法師與辦公室主任玉敏的領導下,五年多來,焚膏繼晷,不眠不休,嘔心瀝血地持久奮鬥,近幾個月來,更是幾乎全天候駐守立法院,逐一遊說立委諸公與立委助理,才有今天力挽狂瀾的重大成功!在他們身上,我看到了慈悲、無畏而又對眾生行「無畏施」的菩薩身影!


  他們以行動證明:「嚴淨國土,成熟有情」的大乘理想,不祇是經典中遙遠的本生故事,也不祇是大地菩薩的超人身手,這確乎是可以透過凡夫菩薩的血肉之軀,在共願同行中,共同成就的!               

八七、十、十三 于雙林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