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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台灣更貼近友善動物的社會

動物與陪伴

     今年1月23日,立法院在該會期最後一天通過了動物保護法修正案,貓狗等同伴動物有望於兩年後結束牠們在動物收容所內的悲慘惡運。此一訊息,即使我這個於觀看過「12夜」電影後,方加入關懷生命協會,跳進動物保護領域的新兵,也為此趕到振奮不已,台灣貓狗等動物常年所受到的沉冤枉死,終於可望獲得洗刷扭轉。

       未看過「12夜」這部動物收容所紀錄片,或親身前往收容所參觀過的人,是很難相信這個原本應該涵蓋照顧意味的動物收容所,實際上他的情況是有多麼糟糕,若與一般家庭飼養的寵物相比,流浪動物在此能受到的對待,兩者真是天壤之別,有些動保人士稱收容所為煉獄或許被認為誇大,但若從統計資料上看,近年來每年被捕捉進來的11至12萬隻流浪貓狗,泰半無法活著離開此處,不是因為空間不足被宰殺,就是因為環境不佳病死所內,若將稱之為流浪動物的「惡魔島」應不為過。

       雖然收容所內不乏愛護貓狗的工作人員,但因為負責的政府部門對源頭管理問題消極應付,數量龐大的流浪動物,加上有限的政府資源,民國87年即頒布生效的動物保護法,其第一條條文所宣示的「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立法目的,在執行成效上是遠落後目前社會的期待。

       雖說在華人社會過往的習俗上,被我們現在社會視為寵物的貓狗,通常只被當做食物看待,在我成長的青少年時代,軍營地四周常有掛著「香肉」招牌的狗肉店營業,且我國動保相關法令也是在美國培利貿易制裁法案壓力下制定的,但台灣社會在動保理念上進展的很快,近年除了引進國外著名的動物電視頻道外,描繪人與動物情感的電影及書籍也不斷出現,動保的新聞也可以成為報紙的頭版頭條。民間投入的動保資源,不論人力金錢均不在少數,而「12夜」電影更是接揭開了收容所內不為人知的陰暗面,而立法委員王育敏等主導通過的動保法修正案在此時通過,正反映了台灣社會在動保理念上的轉變,我深信我們將因此更貼近友善動物的文明社會。

       然而在期盼之餘,做為一個動保團體成員的我也不能對修正案的兩年過渡期掉以輕心,因為收容所零安樂死目標成功的關鍵仍在動物的源頭管理,若不能做好飼主責任的要求,放任大眾隨意購買、繁殖,縱容任意棄養,則不但動物流浪的悲歌不能止息,善意納稅人的錢也會繼續丟入水裡,期盼自己能利用在退休前40年公職生涯中累積的經驗,積極參與本會及其他動保團體強力督促政府相關部門做好收容所零安樂死的準備工作,迎接台灣友善動物的新時代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