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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習俗 並非不能改變

動物與保育

  頃閱蘇盈貴委員「馬告國家公園之文化、法律、預算的衝突」一文(自由廣場,一月六日),對蘇委員促進漢原和諧的努力十分敬佩。本人有類似的思維,但近來個人的一些親身經歷,使我對原住民運動產生一些憂慮。

  原住民的祖先們事實上是十分睿智的。為了永續經營山林,他們創造了許多禁忌,使野生動物們得以休養生息,以避免生態枯竭。可是現代的原住民子孫們早已忘記了祖先的教誨,新竹尖石的狩獵從未稍歇,火力強大的霰彈獵槍,使山林的野生動物望人生畏。當於新竹市區清華大學校園賞松鼠成為稀鬆平常之時,在新竹尖石泰雅族生活圈竟然看不到什麼生物,打獵只能進入深山。黑熊英雄黃美秀深入中央山脈三年,只捕獲十五隻台灣黑熊,其中八隻斷掌斷趾,可見台灣深山陷阱之多,而中阱死亡之黑熊更不知其數。野生動物保育法在原住民心目中幾乎已經不存在,幾個國家公園的警察們強力取締違法的狩獵行為,自然就成為原住民亟欲拔除的目標。
 
  原住民常要求恢復傳統領域,保有傳統生活方式,卻不願意以原住民傳統的武器打獵,不願意遵守原住民祖先的教誨。其實我們沒有必要苛求原住民不要用霰彈獵槍打獵,也毋須禁止原住民使用現代器具(例如汽車),因為時代在改變。我們可以修法,甚至設置原住民特別法,依據當年野生動物的生息狀況,允許原住民獵捕一定數量的野生動物。我們要堅持的是,法律不適用可以修改,但不應容許違法亂紀。否則照目前的情況,以新竹尖石為例,其生態資源已逐漸枯竭,連水田教會謝牧師都承認當地近來已越來越不容易找到獵物。
 
  九十一年十二月中旬,我組了一隊二十人的賞飛鼠團,透過謝牧師的安排,到尖石鄉進行兩天一夜的賞飛鼠之旅。當大赤鼯鼠從樹洞中出來,爬上一枝枯枝,然後縱身一躍,張開膜翅,緩緩地往下滑翔,眾人不禁一陣歡呼。從黑暗的林下仰望天空,陽光透過大赤鼯鼠棕紅色的飛膜,幽雅的飛姿配上逆光之美,絕對是世界級的觀光景點。對我們來說,我們希望山林間的野生動物都能快快樂樂地生活著,並和我們結為好朋友。對飛鼠來說,被騷擾總比被獵殺好。對原住民來說,被獵殺的飛鼠只能利用一次,被騷擾的飛鼠卻可一再利用,何況我們付的嚮導費,更遠超過飛鼠肉的價值。
 
  馬告國家公園的規劃預算本週將於立法院審議,希望朝野暫時拋開藍綠對決的思維,先行通過本預算,但附帶要求將原住民的共管機制落實於國家公園計畫書中並確實執行,公園的範圍也應重新檢討,否則馬告國家公園不得宣告正式成立。最後建議原住民朋友們,原住民的傳統生活方式並非不能改良,否則太平洋某島嶼的食人族要永遠保持獵人頭的習俗嗎?何不放下獵槍,改拿望遠鏡,讓你看得更遠更清楚。
 
--原刊於92.01.08.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本文得作者同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