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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養野生動物的倫理爭議─從動物園的存在價值談起

動物與保育

 

摘要

動物園存在於歷史已經超過200年,圈養及利用野生動物的歷史則更久。除了娛樂功能之外,保育、教育以及研究的功能是動物園最常拿來當作自我存在合理化的理由。然而在上述功能被實際檢視之前,目前動物園界面臨最大的挑戰是圈養野生動物福祉普遍低落,及仍需不斷從野外捕捉動物以維持展示品質的保育矛盾。本文試圖以自然科學的觀點探討動物園在圈養野生動物經營管理的瓶頸,並逐步針對動物園的幾項功能作檢視。對於動物園的存在能否被合理化,除非圈養環境及條件等同野外,否則在道德上的結論沒有成立的可能。若從環境倫理的觀點辯護,則動物園存在的唯一理由必須透過動物園教育以提高保育成果與民眾意識。

 

野生動物可以被合理化嘛?如果可以,又該是在怎樣的情況之下?動物園真的是21世紀下,一個保存生物多樣性的庇護所嗎?

晴朗炎熱的假日,父母親帶著小朋友前往動物園,為了一睹明星動物的丰采,一家大小頰汗排隊等候;在動物園的另一端,公灰狼與母灰狼在早上9點左右剛被放出室內隔離場,箭步趨向不算小的戶外展示場,場內有充足的樹蔭、源源不絕乾淨的飲水、還有可以泡澡游泳的池子,以及園方專業人員為他們特別設計環境豐富化的洞穴與高地。這兩隻灰狼平時吃得很好,至少比他們在野外的同伴來的營養而且規律;沒有天敵;受到定期專業的獸醫醫療照顧,而且,他們不需要運用大腦和肢體去搜尋及掠取食物,唯一要付出的只是 - 自由。

 

動物園的歷史

什麼是動物園 - Zoo? 根據世界動物園保育策略WZCS (The World Zoo Conversation Strategy, 1993年9月出版)的定義,動物園係指任何圈養或管理一種或多種野生動物之處,其目的為展示或研究之用,並在一年內至少有部份時間讓民眾參觀。動物園目前已經是全球圈養野生動物數量及種類最龐大的商業及教育機構,WZCS統計,目前全球有超過10,000個動物園;2002年I.S.I.S(International Species Information System, 1970年建立)的統計指出:全球目前約有超過1萬種的野生動物、至少165萬個個體,完全在動物園相關機構,人為的干預之下生存。

蒐集野生動物必須溯及西元前1940年的古埃及時代,當時這些少見的野生動物多半被視為一種「財富」與「權力」的象徵;到羅馬時代,動物只能算是像石頭或植物一樣,屬於人類所統馭的萬物之一,在羅馬的法律之下,動物沒有所謂的權利可言。之後,十三世紀第一頭大象浩浩蕩蕩被引進英國,野生動物仍然是以私人蒐藏的名義,或是國家與政治贈與的角色存在人類社會。真正形成目前我們所熟知的「動物園」形象,大約是在十九世紀時,動物園逐漸開始變成一般大眾所能參觀的機構。

雖然在1826年成立的倫敦動物學會(The Zoological Society of London)聲稱,動物園的動物蒐集,主要目的是為了振興「動物科學與哲學」的研究,但是1950年代開始,因為動物園可以娛樂大眾的龐大潛在財源,導致動物園在全球如雨後春筍般的設立,包括都柏林、法蘭克福、阿姆斯特丹、柏林等各國首都,皆陸續設立了城市動物園。爾後工業時代的來臨,亦強化了人類認為能夠掌控一切,甚至包括操縱自然的錯覺。此時,為了「振興動物科學」而成立動物園的原始動機,遠被眾人所遺忘了。

大戰後,首次成立的動物研究院(Institute of Zoology)與倫敦動物園關係密切,並因為結合了牛津大學、劍橋大學等一流學界資源,自此開啟了野生動物繁殖生理、行為研究也可以在動物園內進行的風氣,動物學家們不得不承認,在籠子前面觀察動物,要比頂著烈日,在叢林裏追蹤野獸來的輕鬆許多。

二十世紀開始,除了因為生物學、生態學、獸醫學、動物營養學的知識進展,而使得動物園的管理方式逐漸改善外,動物園的展示方式也有了極大的轉變:遮蔽式、監牢式意像的動物展示空間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無圍籬、自然化的動物展場,當然這也所費不貸。一九○七年德國漢堡的動物商Hangenbeck首先利用壕溝、假山及步道等,創造出第一座無柵欄式的動物園,讓參觀的民眾有著與動物完全沒有阻隔的視覺感受,Hangenbeck也是第一位放棄以分類方式展示動物,轉而以「生物地理學」(註1)的方式來展示動物的經營者。這種「自然化」的展示方式在一九六○年左右吹到了美洲大陸。一九九四年二月號的博物館新訊(Museum News)上,國家動物園園長Robinson宣稱寬敞的展示場、自然的圍籬將是未來的趨勢,於是我們看到紐約布朗動物園中開發將近七英畝,幾可亂真的剛果熱帶雨林;以及有如身歷其境,讓遊客從事野外探險的迪士尼動物王國。這些動物園用龐大的經費將寒原生態系、亞馬遜雨林、北非沙漠等匪夷所思地模擬在一座座城市內。當然,相較於過去的柵欄鐵籠,圈養的動物必然受惠於這些「偽自然」環境中的各種新興元素,只是我們不免又會開始思考,這些自然化展示場,除了視覺美觀外,是否間接地暗示遊客這些動物並非在此被「監禁」的意味,而模糊了野生動物終究不該屬於這個圈養環境的焦點?實質受益的,到底是這些應該在野外舔食晨露,而現在卻等待人工造霧的斑馬?還是享受到自然氛圍的遊客感官呢?

 

圈養野生動物的條件與福祉

假設動物園真的是一個「不可不為之惡」,站在動物園經營者的立場,遊客舒適/保育行動/社會教育三者所應該投入的資源比例應該為何?而不論因為有限的物力人力所達成的最終決定是什麼,「動物福祉」是否應是進行所有規劃及行動前最重要的一把尺?對於「動物福祉」的定義,Fraser將其內涵區分為三個觀點切入剖析(Fraser, 2003):

1. 生物性的功能(Biological functioning):此觀點經常應用於經濟動物產業、獸醫界及科學家,主要取決於動物的健康程度、生長/產效率及相關特質上。

2. 自然生活(Natural living):此觀點經常應用於消費者及反畜牧工業化的團體。主要認為動物應有在自然的環境下,以物種原有的適應能力自由地過著生活。

3. 情感上的狀態(Affective states):倡導此觀點主要為人道主義者及動物福利學家。認為圈養動物不該遭受負面的心理狀態(如疼痛、恐懼),而應該能展現正面的心理狀態(如舒適、滿足感)。

簡言之,動物福祉最基本應該達到的,就是維持圈養動物良好的生理與心理健康。放眼望及目前全球評價較高的幾個動物園,除了極度自然化的展示環境提供的觀賞價值及休憩設施外,最不可或缺的因素應該就是「快樂的動物」。只有動物展現出自然及愉悅的行為,方能隔著欄杆(或僅僅是空氣?)傳達出適切的社教訊息,也才能感染遊客愉悅的情緒。反之,一個單調且無法滿足或刺激動物自然行為的獸籠,不但成為動物保護團體攻軒的對象,動物沉悶的情緒亦可以由遊客匆匆瀏覽各個展場的短暫時間得到驗證。

那麼,在動物園內圈養野生動物可以滿足她在野外的需求嗎?如何才能兼顧圈養野生動物的「生理」及「心理」健康?Robert J. Young認為要達成這個目的無非就從提供自然化的環境與行為模式的改善著手(Young, 2003)。以下是筆者認為目前動物園界最主要應用來提升動物福祉的兩種方法:

 

餵食豐富化

大部份的動物園都有一些動物呈現「非正常行為(abnormal behaviour)」或「刻板行為(stereotypic behaviour)」(註2)的現象,其中又以熊科、貓科的來回踱步、自殘或搖擺;大型靈長目的重複嘔吐或食糞;大象的左右搖晃;以及鳥類功能性失調的拔羽行為等較為嚴重。Mason在2002年針對動物園中「漫遊性動物」(註3)的研究調查更顯示,以食肉目為主的漫遊性動物,在動物園中普遍面臨了自然行為受挫、幼獸死亡率高及刻板行為等問題,顯示動物福祉低落的現象。這是因為漫遊性動物在野外平均一天大概有35%-70%左右的時間,花在與覓食、進食相關的活動上(包括掠食領域的巡邏),然而在動物園,大部份動物只花數分鐘即完成此一工作,缺少變化的食物每天可能就在同一時間、同一個位置,放在同一個餵食器等待動物的取食。同時,野生動物的食物來源原本具有豐富的多樣性,因此在長期地人工飼育動物時,食物的營養成分與種類變化便顯得不足。許多高緯度的溫帶國家動物園為了飼養大象,或食葉猴等低緯度、熱帶或亞熱帶國家分布的野生動物,卻又面臨無法一年四季提供不同的新鮮食草或蔬果的問題,只得利用乾草或其他加工食品替代,因此動物園裡的棕熊無法在春季摘採野莓、秋季大啖鱒魚,取而代之的簡便管理可能就是提供一個食盆的狗飼料。

在有限的資源下,許多動物園已經開始思考這些問題,注意到圈養野生動物餵食豐富化(feeding enrichment)的必要,亦即飲食除了滿足動物的營養需求外,是否也應兼顧到取食難度的變化,與食物種類、呈現方式的多樣性。例如,將食物的擺設根據其野外食性的調查報告作調整(e.g. 有些貓科動物可能傾向於樹上進食),而非將草料、肉塊丟於地上草草了事;或是將食物呈現的方式稍加變化(e.g. 將魚冷凍於冰塊;堅果塞於木頭裂隙;或將食物包覆於無油墨的紙張內。),儘可能使動物取食的難度增高。 一方面可重建動物因長期人工飼養,而消退的感官與肢體協調性;一方面則可藉困難的取食動作延長進食時間,而刺激其一成不變的固定取食模式。這種「餵食豐富化」模式也大量應用在野放動物的先期訓練項目之一。

 

環境豐富化

「環境豐富化」environmental enrichment(註4)一詞儼然已成為近年來,全球各動物園及水族館對其圈養動物福利支持的宣言。而推動一個物種的環境豐富計畫則更涉及了行為學、生態學、生理學、心理學,甚至是環境及機械工程的基礎學理。為了營造一個能激發圈養動物正常身、心及行為上皆能正常發展的一個圈養環境,經營者勢必要對個案的生態背景、個體圈養歷史、疾病資料及其現存環境的諸多限制加以分析及檢討。如此方能先營造一個「防止動物發生異常行為的環境」,而非在動物「已經出現各種異常行為」,才於後耗費大量人、物力來加以補救。除此之外,管理人員的「敏銳度」與「想像力」,才是這些與他們朝夕相伴動物行為豐富化的最佳資源。如同美洲動物園暨水族館協會(AZA)於1992年的宣言:

好的動物園展示區涉及人、動物和植物,……在設計者、建築師與承包商離去後,延續這種如真似幻形象的責任便落到園內的工作人員,特別是管理員肩上。

而一個經過行政、管理及現場執行共同配合的物種環境豐富計畫,若仍無法刺激及改善圈養動物的異常行為,則我們是否應重新思考該物種是否的確不適於圈養,而將其剔除於未來的物種蒐集計畫?

由於動物園過去一直以來「集郵式」心態的作祟,圈養動物的物種數目以及個體數量便成為一個區域性動物園的評分指標,因此,動物的個體有效活動空間便被壓縮。雖然有確切證據顯示,小的飼養空間將極易引起動物的緊迫、刻板動作及其他非正常行為的發生,我們卻不應假設愈大的欄舍空間一定對動物的生物適應(biological adaptation)有較好的效果。相反的,只要動物原有行為及原有棲息地的因子,在欄舍設計時能多方且完整予以考量,使一個小空間的欄舍豐富化並非絕無可能。

綜上所述,展場形式、隱蔽空間、是否混種/同種多隻展示、無餵食變化等,皆可能是造成動物適應不良的原因。其實,只要園方落實管理政策,飼養管理員克盡動物生理及心理兩方面需求的照料(當然,此時先決條件是飼養管理員已具有動物生理及心理需求的專業常識):一支竹掃把、一個顏色鮮豔的水桶、廢輪胎、水管,甚至是報紙、電話簿,在物品本身無毒性、對動物無害的前提之下,都極容易激發動物本身亟欲「探索」的本能。而不定期地更換這些行為刺激工具更會因其更新的「不熟悉度」,而將動物無所事事的時間降到最低。

如同Nicoll L. 於1998年所說:「動物行為豐富化應該是飼養管理員每天固定且必備的工作之一,就像餵食、清掃一樣,如此不但顧及動物本身的福利,更可藉動物行為的自然化教育遊客動物的天性為何。」唯有將此概念根植於每位飼養管理員心中,也才能使圈養動物仍能享有一點點基本的權利。動物園掌握此基本原則其實就是增加展示場的複雜度與自然性,讓動物能儘可能「自由選擇」並「支配控制」他的意願及所要進行的活動,而非依據人類需求、成本考量或娛樂目的設計欄舍而忽略其真正應具備的功能。

 

過剩動物問題

全球的動物園一直在製造「過剩動物」,而大多數的過剩動物卻都不是「瀕臨絕種」的動物。這個現象已經造成動物園內過度擁擠、資源分布不均、整體動物福祉低落的現象。

在野外正常的生態系統,自然的繁殖皆會造成數量過多的動物。在繁殖季節時,野生族群通常會生產超過環境所能負荷的子代數量,以便在面臨巨大環境變動及天敵時,能繼續將親代基因遺傳下去。動物園自古以來便被視為一個庇護所的角色,在這裡,生命應該被不計代價的維持,因此在缺乏天敵、疾病侵擾及營養充足這些條件下,造就了動物非自然的長壽。

第二個造成過剩動物的原因是供需不等。大部分的野生動物大約維持1:1的性別比率,但是由於有限的空間,許多圈養物種並沒有反應如此自然的比率。以有蹄動物而言,動物園多半會在展場保持2-3隻雄性與12隻以上的雌性的比率(Graham, 1996),而當下一代的雌雄比率約略相等時,就會造成展場中過多的雄性,由此可見族群統計學在專業的動物園更顯重要。

另一個在動物園內造成動物過剩的原因是人工哺育。動物園進行人工哺育的原因可能是由於子代過於虛弱而無法存活,或是由於種種原因親代拒絕照顧,通常這類個體在野外是無法存活的。此種「英雄式」的人工哺育舉動也因此引起了對圈養族群有害的許多爭議,例如,因人工哺育而存活下來的個體會因此擠壓到原本更健康,更適於生存個體的空間及資源。而對於到底哪些動物應該優先決定與以人工哺育,也有許多看法。有人認為物種的獨特性、稀有性及在野外的狀況較重要;有人則持相反意見,認為瀕危動物由於基因庫的有限,實不應進行人工哺育,以免造成異常行為及異常生理機率的提高。

人工哺育通常還會造成動物心理發展的障礙。在動物園內,有許多動物出生後就被親代棄養的例子,就是因為這些母親當初也是被人工哺育大的,缺乏了對於新生子代的親緣認同以及哺育經驗,導致不願哺育自己生出來的寶寶。除此外,圈養動物的任意繁殖也經常會造成單一血系的過度重覆,進而增加了同系繁殖率(inbreeding coefficients)。這不但會使整個圈養族群逐漸虛弱,也會造成其他動物園機構不願接受這些交換個體的情形。

雖然大部份的動物園管理者已逐漸了解避免圈養動物近親繁殖的重要性,台灣區域的動物園近年來並沒有增加控管基因及族群管理的人力,對於近親繁殖的隱憂,也僅僅將注意力放在幾個珍稀的物種上。根據筆者的了解,同屬亞洲進步國家的日本及韓國部分動物園,在園內物種的族群管理已經開始有長期的策略性收集計畫(strategic collection planning, 註5 ),每隻個體的親代更是清楚紀錄,近親繁殖的可能絕對是其評估是否進行配對的首要條件。反觀過內動物園界,「族群管理」仍舊只是一個高掛嘴邊的名辭,倘如此基礎、且必須的圈養管理機制皆未建立,動物園還能自稱為「研究」單位的合理性便令人存疑。同時,未來動物園若仍不能認清收集動物至少要符合「保育」的目的,而減少展示物種的種類及隻數的話,「過剩動物」及「資源不均」的問題將會跟著動物園繼續存在下去。

 

「好」動物園與「壞」動物園

全球頂尖的動物園或野生動物園經常以他們為動物設置的健康、又豐富化的展示環境為傲,但是,仍然有許許多多的動物園繼續將病奄奄的獅子關在舊式的鐵籠內展示,甚至,這些擁有一流展示場的世界級動物園,也不乏幾個設備陳舊、不符合動物福祉的展示環境在園內。誠然,動物園是在進步,也漸漸至少能達到五大自由中(註6)的前三項:動物能至少有免於飢渴、舒適以及健康的自由,但是對於野生動物的心理需求,絕大多數的動物園仍無法做到 – 也或許是大部份的動物園根本無法了解這一面。大英國協的動物園協會會長 F.S. Miranda曾經說道,每個動物園的水準差異就跟我們熟知的餐廳水準一樣 - 參差不齊!當然也會有所謂的「好動物園」或「壞動物園」的不同,把他們同時都看成「一種」動物園來評價是不公平的。然而,不管是高級的法國餐廳,或是路邊小炒,達到基本的衛生標準、食物可口,以及服務品質,不都是消費者基本的要求嘛?而對於不同等級的動物園圈養動物,是否也應該有法律上的最低限規範來保護動物的權益,或者說是福祉?(見附錄一:生而自由基金會對動物園法案及動物園憲章的建議)

台灣動物園協會(註7)、東南亞動物園協會(SEAZA)、歐洲動物園協會(EAZA)、美洲動物園協會(AZA)、世界動物園暨水族館協會(WAZA)成立的宗旨莫不以加強區域性動物園交流合作、提升動物福祉為首要目標,但勞師動眾一年一度的年會成果畢竟有限,誰也不能擔保自己協會內部的動物園,每一個都能達到必需的動物福祉或高度道德考量。舉例而言,Kabul動物園及Baghdad動物園兩者都在阿富汗/伊拉克戰爭中受損慘重,剩餘的動物皆處於絕境,但是沒有讓動物遷移它處,關閉這兩個動物園,相反的,國際動物園組織動員大量的募款行動在重建這兩個殘破的動物園;國內斗六天元莊、ㄅㄆㄇ猴園因經營不善或天災人禍倒閉,動物成了第一線的犧牲品;台灣動物園協會的會員頑皮世界還在園內公然販賣野生動物等案例,更加顯現出國內缺乏動物園設立的標準及監督機制的重大問題。

 

可以養狗,為什麼不能養「狼」? 動物園該存在嗎?

如果飼養馴化的動物(如為陪伴自己而養寵物,或為民生必須而養經濟動物)可以被接受,那麼為了保育、教育、研究、娛樂等功能,而把野生動物養在比狗籠更自然;比雞籠更符合動物福祉的動物園環境,又有什麼錯呢?

首先,我們必須認真檢視這幾項似乎能讓動物園存在合理化的幾項功能,是否對動物本身有利?單對人類群體有益?還是對「整體地球」有幫助?現代化的動物園基本上都聲稱具有保育、教育、研究以及娛樂四項功能(Bostock, 1993; Tudge, 1992)。因此接下來,我們應當以科學方式評估動物園在這幾個功能的達成率。倘若,這些功能都可以「量化」(如成功引出物種的數目/動物園發表S.C.I.研究報告的篇數等),被圈養的動物因此所必須承受的「痛苦」卻不能量化時(就算能將痛苦計量化,與動物園功能的比較單位也不相同),我們如何去作其中的加減?更重要的或許是,誰有資格去作這個加減?

 

動物園的保育成果跟潛能

全球遭受生存威脅的物種數目在近兩個世紀急劇提高,這並不單單指物種本身,還包括其所仰賴的生態體系。官方與保育團體並不是在這個事件中唯二的救火員,「動物園」亦不斷宣稱圈養野生動物在域外(ex-situ)保育與域內(in-situ)保育所佔的重要角色。域外保育所指的是在動物園內、非棲地的圈養動物管理、醫療,與野放計畫;域內保育則是標靶動物(target species)、其他物種,及所在棲地的共同保育。雖然因為自然科學與醫療的發展,以動物園為基礎的圈養繁殖計畫已有逐年增加的成功案例(如新世界猴、阿拉伯羚羊、蒙古野馬、大貓熊等),但這些物種卻沒有與重回棲地野放計畫結合;把動物從野外抓進來,放在安全無虞的動物園繁殖似乎不是解決問題最好的答案。事實上,動物園將焦點放在人工圈養野生動物的繁殖成功,已經模糊了真正的保育工作應該在野外進行的宗旨。生而自由基金會(Born Free Foundation)相信,野生動物的問題就該在野地環境解決。他們在90年代募集了200萬英鎊來防止象牙盜獵與地下交易,而這些成果並沒有依靠數以百萬的民眾通過動物園的任何一道門。犀牛觀測(Rhinowatch)在1993年的報告更指出,在動物園內維持一隻犀牛的花費可以保護16隻在野外的犀牛;動物園內圈養一群大象一年所需的經費,等同在野外保育一群大象跟其相關生態體系100年之久(The Zoo Inquiry, 1994)。那麼,我們不免又要問,動物園養這些數量龐大的非保育類野生動物,到底跟保育有什麼關係?又付出了多高的代價?

保育學家、生態學家漸趨承認,復育(Reintroduction)可能是一項耗費龐大資源,卻又成功率頗低的工作;例如在台灣過度繁殖的紅毛猩猩,印尼政府引渡野放的可能性就不高。這實在是因為牽涉的層面太廣無法預測:疾病引入的可能;雜交種的基因污染;族群內與族群外的動態平衡無法預估;新棲地的資源與負荷量未知;野放的行為訓練不易及高死亡率;龐大的運輸及監測成本等,這些難題迫使國際保育團體未來必須將重點轉向以棲地為基礎的保育工作。或許,動物園能夠稱職地在保育計畫中擔任「輔助」的角色,如野生動物醫療技術的建立、生殖週期或其他基礎生物學知識的累積、保育基金的籌募窗口等,但動物園絕對不是保育工作的最佳場域。生而自由基金會在2000年到2001年的調查顯示:全球動物園中大約有95%展示的物種都不是保育類動物,而所有「保育類動物」中更只有1%不到真正被復育到野外。如果這些少數動物獲得「保育大使」的后冠,是必須踩在數以百萬、終身被動物園監禁的同伴肩膀上得來,那麼「保育」二字對現代方舟而言,實在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動物園的研究價值

根據Bostock在1993年的論述,動物園在科學領域的貢獻應有以下數項:

1. 分類學研究:除了以博物館的死亡標本最為研究對象,動物園的活體動物提供了更多近代系統分類學(註8)研究的依據,如行為、基因、型態比較等。

2. 一般生物學調查與研究:達爾文1856年藉由倫敦動物園的協助發現動物攜帶種子傳播的生態意義;Houston1988年在愛丁堡動物園及倫敦動物園的研究,發現對同樣的食物,禿鷹比鬣狗消化程度較高,鬣狗又能比獅子多消化10%的食物。有關野生動物的生殖週期、消化時程、求偶行為、食性等等,動物園提供了野外幾乎無法達到的研究機會與觀察距離。

3. 繁殖技術:異地人工授精、幼獸的哺乳替代品等,圈養野生動物的繁殖技術研究幾乎都必須要與動物園合作進行,這也間接使物種的野外復育工作受益。

4. 獸醫學習:麻醉藥劑量的控制、寄生蟲研究、野生動物醫療方式的研發等,動物園的野生動物成為獸醫系學生除了實驗室、農場與寵物醫院外的第四個重要學習管道。

5. 遺傳學研究:野外遺傳學研究受限於親代不明,無法追蹤變異的來源,這種情況在圈養情形下卻很容易操控。野生動物基因庫及生殖細胞的保存也是近代動物園在遺傳學研究顯著的貢獻。

6. 行為學:動物園的行為研究多半屬於非侵入式的行為觀察,目的是為了了解動物在野外的自然行為模式(e.g. Zuckerman在1932年的狒狒行為研究),而非為了其他目的,如,心理學的研究實驗。諷刺的是,對於野生動物在動物園發展出來的「刻板行為」,動物園的行為研究專家至今仍然沒有完全克服之道。

7. 解剖學研究素材:死亡動物除了作成標本供博物館展示外,更可以作為解剖的素材,如骨骼與肌肉結構的了解。

雖然動物園提供了上述研究在科學領域的貢獻,但是拿來作為動物園必須存在的理由是極具風險的,因為多數的貢獻都是基於動物園的存在才顯得必要,對於野生動物在自然棲地的應用則非常有限。亦即,動物園在管理上的應用研究遠多於基礎知識的研究。同時,以目前多數動物園的營運狀況,幾乎很難脫離學術或研究單位的資金或智識而獨立運作研究計畫。1994年歐洲動物園協會所成立的研究委員會,即是為了建立起雙方的合作管道而成立的機構,令人遺憾的是,即便是歐洲如此先進的國家,擁有獨立研究機構的動物園當時也不過11所;而目前國內動物園界學者在國際保育或科學期刊上的發表更是屈指可數,不論是「質」或「量」,如此之貢獻要將「研究」列為動物園的主要功能,仍有一段長遠的道路。

 

教育

有多少遊客在離開動物園時帶著急迫的動機要去幫助瀕絕的野生動物?或者說,到底有多少比率的動物園正確了解身為動物園所應傳達的教育訊息?

除了保育之外,「教育」是近年來最常被用來正當化動物園的理由。但是也如同保育一樣,動物園的教育功能除了淪為高喊的口號,一直以來也欠缺實際的成果評估。華盛頓國家動物園在針對遊客瀏覽展場的時間研究發現,遊客對展示場中所提供的內容其實興趣不大(大衛神父鹿27秒、獅子跟犀牛1分鐘、金剛猩猩2分鐘、蝙蝠3分鐘以及大貓熊5分鐘)。而Kellert跟Dunlap以費城等動物園遊客為研究樣本的觀察更指出,吸引民眾前來動物園最主要的動機,超過70%是為了家庭活動,其次是欣賞動物;整體而言,參觀完動物園之後對於動物常識的認知並沒有提高,研究結論是這幾個動物園的教育成效是很低落的(Kellert and Dunlap, 1989)。

然而,也有些人支持動物園在教育上面的貢獻,如珍 古德,她就認為一個「好的動物園」在兒童身上扮演的一個很重要的角色。的確,動物園是否真的能有教育上的影響力,必先取決於展示品質的好壞:剛果雨林展場能給參觀者感受正面自然的力量;一隻刻板行為搖擺不停的北美棕熊也可能傳給遊客牠在手舞足蹈的錯誤訊息。但是若我們繼續深思,會發現所謂的動物園教育其實有著不明確邊際的兩項潛在功能,一個是體驗,另一個才是教育。

所有去過動物園的成人應該都會同意,兒童時期參觀動物園是一個很美妙的經驗(當然,這種「善」的經驗純然只針對人類一方),接觸「活生生」的動物與在動物星球頻道觀看動物節目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感受,這種經驗也會發生在與家裏寵物的互動;農場動物的接觸;甚至是野外動物的觀察上。電視節目所拍到的精采畫面固然令人驚奇,但與動物面對面的個人經驗卻永遠無法複製與取代。

如果了解動物是關心自然棲地保育工作的源頭(Bostock, 1993),全球動物園每年超過6億名遊客(WZCS, 1993 )顯然就是動物園在保育教育與環境教育上最大的資源與潛力。遺憾的是,多數動物園至今仍然沒有將保育的訊息及遊客該如何貢獻己力真正融入在動物園的解說設施上,因此民眾去動物園仍然是抱著走馬看花的心態。「教育」如果能把動物園合理化,絕對不是只有把動物監禁起來再放上一面解說牌而已,動物園教育需要的是紮實的保育教育方略與行動。1994年英國世界動物保護協會及生而自由基金會所出版的The Zoo Inquiry,其中有關動物園教育的幾個建議,筆者認為至今仍足以作為大部分動物園教育推廣者的典範:

1. 動物園教育策略不應該以關養野生動物為基礎,而應將焦點放在生態系的保護上。

2. 動物園應該發展教育延展計畫,成為實際的動物保育與環境保護先鋒。

3. 動物園應該清楚地確知生存受威脅的野生動物保育工作和生物物種岐異度。

4. 未來動物園的教育策略應該主動積極,鼓勵參與問題的解決,而非觀測危機。

走在動物園的遊客步道,筆者觀察到遊客的笑容很少是來自於看到展示場中的動物,熙來攘往的面孔是否真正接受到動物本身、或是教育者欲釋放的訊息亦不可知,反而是龐大的遊客量會造成經營者過度自我膨脹的社教價值假象。展示物種、展示場、解說資源、教育中心等動物園聲稱完善的保育教育與生命教育的媒介,到底傳達了多少訊息給參觀民眾?成效又有多高?動物園的教育功能是否被擴大解釋?或許教育推廣者應該以較為謙遜的角度,朝向將動物園當作一個對大自然的“窗口”角色思考。亦即,不論展示場修飾得多麼自然、動物活得多麼健康,動物園教育策略仍不應該以關養野生動物為基礎,而應鼓勵遊客將目光與關心放在柵欄外的野生動物與棲地,聚焦在整體生態系的保護上。

雖然動物園教育可以有許多不同的媒介及形式,但真正的目標必須明確,亦即,整體生態系的維護與保育。因此除了等待遊客上門,動物園應該更主動發展走出大門外的教育活動,將保育訊息以行動帶到課堂,或是以電子教案形式供教師自由下載;與學界合作共同培養未來保育人才,開發更多所能提供的相關課程,這對未來域內保育或動物園經營管理將是目光高遠的決定。

 

沉重的方舟

主張動物也跟人一樣,具有道德地位(moral status)(註9)的當代哲學大師Tom Regan認為,動物園在道德上是無法被合理化的(Regan, 1995):

1. 從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的觀點,動物園的存廢對於所有可能影響到的個體程度及數量無從估計(此觀點延續Peter Singer的思維:每一個個體都應該被平等考量,當然除了動物的權益,也應該考慮以動物園維生的工作者)。

2. 從權利(Right)的觀點,每一個個體都有獨立的價值,除非被動物園關起來是該個體最「好」的選擇,若被關起來另有其他目的,則動物園圈養野生動物便無法證成(與Jamieson 在1995年的一句至理名言相近:動物園是給人的,不是給動物的)。

3. 從整體觀(Holism)的觀點,整個群體的多樣性、永續性及和諧才是唯一要考慮的,與個體權利是否被剝奪無關,這也是強調整體觀的環境生物學科,如生態學、保育學的學者與動物權人士意見相左的原因。(Regan在該文又特別舉整體觀的一個例子:若殺某一區域繁殖過多的「鹿」是為了保護生態系平衡,但卻不去殺對整個生態系危害更大的「人類」,這在整體觀的理論顯然有矛盾。)哲學家法萊(Frederick Fene, 1996)也說:「任何可以讓我們除滅過多人口的作法,在道德上是對的,否則就是錯的──如果我們以土地倫理作為人類文化的準則時,必定會導致法西斯主義的再現,把個人淹沒在集體的、種族的、部落或國家的榮耀之下。」基本上Regan認為整體觀並不適合用在道德上的證成,因此作為動物園能否合理化的依據亦不洽當。

Holmes Rolston III在動物倫理概念的觀點是以「正確(right)對待動物的行為」來取代動物「權利(right)」的觀念。這與Singer重視的是人和動物在道德上應該獲得的保障與「平等」,而非動物是否有「權利」的哲學辨證相近。筆者亦認為,動物園的存在能否在「道德」上合理化,或許可以從比較圈養的野生動物是否跟野外的野生動物享有「平等」的待遇切入。倘若,動物園未來能提供圈養的動物一個與自然相等的環境(這可能包含空間、行動與獵食自由、甚至是被捕食的風險等),則似乎動物園的存在便有道德的合理性。當然,屆時「動物園」的定義也絕對會與今日的定義大不相同。

美國生態保育之父李奧波(Aldo Leopold) 在「土地倫理」文中最著名也最有爭議的一句話:「一件事情如果傾向於保存生物社群的完整、穩定和美,那就是對的,否則就是錯的。」他認為我們不但要尊重社群裡的成員,也要尊重整個社群本身。從整體社群的生態角度來看,倫理是在生存競爭中對於行動自由所加的規範,這樣的規範,當然不只要針對人類,也適用於其他非人類的物種。如同DeGrazia(1996)所言,人類對其他動物的限制就像對沒有行為能力嬰兒的限制一樣,只是為了要保護他們的需要及利益。動物園的存在價值若不列入道德考量,而從環境倫理的觀點辯護,那麼或許,透過動物園教育提高民眾的保育意識,將是唯一可被接受的答案。

 

注釋:

(註1)生物地理學 (Biogeography)是研究生物分佈的差別類型,及就時間與空間討論生物彼此間及與其環境關係的變化。

(註2)刻板行為即動物為了克服不良的環境壓力,而引發的一種抗緊迫行為,通常以重複的踱步行為等呈現。

(註3)肉食性動物之所以性好漫遊,部份原因是要保持對獵物密度變化的敏感度,部份原因可能是從漫遊中得到樂趣。

(註4)環境豐富化是在圈養環境下,利用人為或自然的因子,激發野生動物展現自然行為,並改善及預防異常行為的發生。

(註5)這個概念主張動物園應該基於保育目的收集動物,每一隻動物都是為了保育野外族群所收集來的代表。(Michael D. Kreger & Mchael Hutchins, 動物權與動物福利小百科)

(註6)國際上普遍認為動物享有五大自由,即享有不受飢渴、生活舒適、不受痛苦傷害和疾病、無恐懼和悲傷感、表達天性的自由。

(註7)台灣目前的動物園『機構』大致有: 台北市立木柵動物園、新竹市立動物園、高雄壽山動物園 、省立南投鳳凰谷鳥園、新竹關西六福村野生動物園、台南頑皮世界野生動物園等、基隆海洋科技博物館、野柳海洋世界、台北士林海洋生物館、桃園海洋館、苗栗西濱海洋生態教育園區、宜蘭海洋生物館、花蓮海洋館、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澎湖海洋生物館等。

(註8)系統分類學是研究物種間關係的一門學問,其內涵包括物種間在演化及遺傳上的親疏遠近的關係。此一學門利用比較方法學以推論物種演化關係之理論及方法以達釐清物種關係的目的。

(註9)所謂「道德地位」按Warren的定義是指「在道德上具有份量、是行為者實際或可能對其負有道德義務的對象」;「而對於具有道德地位的實體,我們不能只是依自己的喜好來對待它,而是有義務考慮其需要、利益或福祉;這麼做並不只是因為對自己或他人有利,而是因為該具有道德地位個體的需求本身就具有道德重要性。」

 

附錄一:

生而自由基金會有關動物園法案的建議

1. 建立可強化的動物福利最低標準,開始時以歐洲為基礎。

2. 設立強制的證照系統,包括營運執照、動物繁殖執照,並且強迫實施合格的職員訓練計畫。

3. 引入動物園內野生動物的「護照系統」,確保可靠的動物轉運、買賣、交換、或處置。

4. 草擬發行動物園債券(zoo-bond),所有動物園都必須支付的關園保證金,這筆基金將是動物園關閉後於一定時間內動物的照顧經費,以確保動物園內動物不會因動物園關閉而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5. 設立國家諮詢小組,包括野生動物專業、人道團體代表、動物園專業、動物行為專家與心理學家,共同草擬一個可作為緊急狀況、道德標準、程序、與指導準則(Code of Conduct),目的在於保護被圈養的野生動物。

 

生而自由基金會有關動物園憲章的建議

1. 簽署憲章的動物園(Charter Zoo)應主動支持和促進國際動物福利最低標準,自己則應該獨立地檢討並改善。

2. 簽署憲章的動物園應承諾負起動物生理、社會、與環境的需求,和瀕臨絕種動物的生存責任。

3. 簽署憲章的動物園應承諾任何ex-situ與in-situ直接關聯的工作,在物質上、技術上、與資金上支持瀕臨絕種動物的現存野生動物族群,強化動物重回棲地成功的可能性,或加強未來的計畫,他們應公佈投入in-situ保育計畫與保護棲地上的資金。

4. 簽署憲章的動物園應承諾提供資源,以協助動物保育工作、人員、獸醫、和其他技術人員的訓練,目的在於支援生存受威脅與瀕臨絕種動物的保育工作,以及保護自然棲地。

5. 簽署憲章的動物園應承諾提供圈養動物的最高福利標準,以及他們的動物在生理、空間、社會、心理上的健康都排在最高順位考量。

6. 簽署憲章的動物園應承諾提供全盤的教育計畫,不犧牲圈養動物的身心健康,有益於動物存活的機會。

7. 簽署憲章的動物園應以限制繁殖的方式,與年老動物死亡後不遞補新動物的方式,減少圈養非生存受威脅的動物,瀕臨絕種或生存受威脅的動物只應為協助管理計畫的一部份時才可圈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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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lubb, Rose & Mason, Georgia (2003) Captivity effects on wide-ranging carnivores, Nature, vol 425. pp. 47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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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Tudge, C.(1992)Last Animals at the Zoo.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12.WAZA(1993)The World Zoo Conversation 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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