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你所不能不知的捕獸夾

動物與陪伴

佈滿陷阱的山林,觸目驚心
捕獸夾名副其實為台灣動物的頭號殺手,只要走進山林的獵區範圍,就會看到人類為了獵捕野生動物而設置的殺戮山林。遭殃的甚至禍及至保育類野生動物,以往報導泰安舊火車站發現瀕?被捕獸夾夾住的石虎後因急救不治死亡,我還曾在保育論壇上看到一張遭獸夾夾住之鼬獾為逃生而咬斷腳掌。尤其是每年冬季時期,民眾喜歡進補,被捕獸夾夾傷的野生動物案例特別頻繁。根據研究被捕捉繫放的黑熊,有高達近二分之一,是失去腳趾或整個腳掌的「殘障熊」,表示牠們曾逃過獵人的捕獸夾。一位教授不願具名透露台灣山林,保守估計大約有300萬捕獸夾,還有鳥友於中部林道曾清除近二十組的套索式陷阱,因此也有人在網路上提醒上山做自然生態觀察時,可得注意腳邊是否有樹枝不自然的彎曲、或不自然的落葉堆,最好穿個登山鞋,可見山林中密佈著地雷。

 

台北東區竟然出現捕獸夾
也不完全只是野生動物受害,浩劫早己延續至人類親近的同伴動物—流浪動物,似乎是個主要且容易下手的目標,根據調查最常放置的大抵為種菜的農夫、養鴨養雞人家,他們擔憂流浪狗來咬雞或是踐踏破壞,危及私人利益就任意放置捕獸夾。更諷刺有些農夫念茲在茲的農作物,並不是耕種於私人土地,反倒為侵占公有地種植,例如新莊河堤公有水利地就有如此的受害動物。捕獸夾傷害流浪動物的案例幾乎為人為故意之案件,眼見所及往往十多隻斷腳斷掌犬狗跛行,簡直是個驚心的現象。

報載在南部的大寮鄉更是隨處可見捕獸夾,導致出沒附近的流浪狗成為三腳狗,只能跳著走,還有山區、農園、養雞鴨戶放置相當頻繁,令人不解的是連學校、風景旅遊區、市區街道、大眾登山步道、都市巷弄、公園路徑與花圃,傳統菜市場也出現怵目心驚的捕獸夾。新聞報導白沙灣、高雄縣鳥松國小等學校、台北東區、屏東佳樂水風景區、高雄壽山步道、板橋浮州公園、烏來等人潮眾多的地方,卻也赫見捕獸夾。過往台北貓協救助的獸夾貓居然於台北市政府旁,那我們也不要太驚訝人潮聚集的101大樓附近、西門町的漢口街竟然出現斷腳犬貓。更別談及早己被捕獸夾攻掠的國家級保育區,風景明媚的墾丁國家公園、陽明山上舉目皆可見成群的斷肢與跛行狗。

 

初次遭逢看見倉皇失措的牠們,眼中盡是悲悽的眼神,此後雖然看到不少,但卻只見多數斷了一肢,如左腿或右腿,後來聽聞很多犬貓竟然不止被夾一次,導致波及兩條至三條全廢,麻豆地區有對夫妻送來一隻被四個捕獸夾夾到的流浪貓至台南縣善化流浪動物之家,送來時那一隻貓身上的捕獸夾竟還在身上。當動物之家員工要將獸夾取下來時,夫妻還阻止辯稱貓很兇,不希望將其取下,淡淡的說「家裏是養豬的,這一隻貓會去咬豬,因此才放捕獸夾」,離譜的是一個捕獸夾的大小都快跟貓一樣大了,況且身上還帶著四個簡直是體無完膚,可憐的貓身上的傷口一直流血潰爛,痛得一直縮著。

高雄有個流浪小白整個嘴巴被捕獸夾夾到,上下顎全不見了導致無法進食,有的甚至被夾到肚破腸流,有些直接從脖子夾下去,殘忍的手法讓人聞之更加沉重與傷痛。更甚者惡劣到非得趕盡殺絕,將獸夾牽繩子固定於地上,試圖讓動物掙脫不成,失血過多又無飲食,最後力竭血枯而死,北投區復興三路上就有如此的案件。我也曾聽聞過有些狗被夾住後根本無法脫離,而遭放置的人就地處決棍棒毆打或是丟進河裏。去年屏東縣佳冬鄉一名老伯捕捉到流浪狗後,狗無法逃離再用棍棒痛打昏死後賣給香肉店。

 

疲於奔命的動保團體
通報捕獸夾受害的犬貓案件,一直時有所聞且近年來有增無減,每天好幾個案例,堪稱動保團體受理最頻繁的案件,光是一個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己累積上百個捕獸夾,接獲報案後都會無奈地說出:「又是捕獸夾惹的禍!」只要進去任何一個民間的私人收容所,將會發現不少缺手缺腳的狗跳著迎接。捕獸夾肆虐往往讓關心動物的人往疲於奔命救援,偏偏被夾的動物因身體痛楚,痛的只能無處的亂竄,通常處於驚恐狀態不容易接近,因此更增加救援的困難度。許多導致組織損傷常引發感染或併發症,致死率極高,有些狗則等到傷口發炎、潰爛,發出濃濃的腐臭味,血淋漓見骨,然後僥倖被發現救援,最後還得面臨截肢才能保住小命,這種痛楚比一槍斃命還要活受折磨,不少犬貓得忍著疼痛求生,甚至讓我覺得快點死亡或許對牠是種解脫。

 

有罰責卻抓不到人,根本沒有用!
捕獸夾的設計是用鋸齒利刃困住動物凌虐,非死即傷斷手斷腳,死於非命者為多數,卻不會立即使它死亡而是飽受苦痛,英美先進國家早已禁用,歐盟也於1995年通過一項理事會規則,禁止使用捕獸夾。德國則需要獵人考執照才能用,並且要在旁邊設置告示標誌。反觀於台灣,新修訂的動保法新增捕捉動物方法的限制,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鋏捕捉動物,違者將處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鍰。但根本無從確知到底是誰放的,又有那一個人願意承認所為,捕獸夾不像持刀槍或其他武器般需要現場行兇,而是無差別攻擊,案發時不在場,因此警方也難以緝兇。有些人家假以捕鼠之名,「我是用來夾老鼠,誰知有狗貓被夾」實行虐待流浪動物之實,一通卸責的遁詞令人無可奈何。況且市面上早已有相對安全且較不虐待的替代性用品,如捕鼠籠等捕具。

動物受虐的搜證困難更讓動保法難以落實,舉一案為例,高雄某天半夜三點聽聞淒厲的聲音在寂靜的夜裡響起,一位小姐目睹後將之制止後狗倉促逃離,隔天動保協會前去搜證,在可疑人士人田地起出許多個獸夾,但還是無人贓俱獲,沒有看到狗當場被夾的證據。更何況,很多民眾是將捕獸夾放置於私人土地,倘若沒有搜索票根本無從進入查訪採證。

 

太便宜太易取得成為法條漏洞
捕獸夾若傷害到人類,則刑法上為過失傷害罪,僅就動物受傷的法律層面而言,則為何新修訂的動保法第十四條「捕捉動物方法的限制,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爆裂物、毒物、電氣、腐蝕性物質、麻醉槍以外之其他類槍械、獸鋏捕捉動物,違者將處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鍰」仍然不足以改善此現象呢?前車之鑑於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早己規定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以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若有以上情形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走進台灣山林到處都是陷阱遍佈,防不勝防。野保法禁止捕獸夾使用根本形同虛設案件仍然不斷,主管機關至多只能被動式拆除,再加上查緝人力有限,舉證困難,更讓此條文有若干的缺失。法令顯得有矛盾之處!怎說呢?捕獸夾在法律上並無明文禁止販賣或控管販售,只是規定不能使用,但於五金行皆可購買,「便宜且容易取得」的特點導致濫買濫放,況且捕獸夾上沒有註名所有人姓名,是沒辦法有證據的犯罪工具,成為現行法條的漏洞。

 

懇請立法限制源頭管理機制

走進台灣任何五金行,每人皆可以極低價35元的價碼購買,走訪車水馬龍的東區五金行,也可以買到價值30~60元不等的獸鋏,短短的台北熱鬧的吳興街,那是個人來人往喧囂的菜市場,接連的三家五金行也都可以賣到這些傷人的工具,甚至中和市區,也可以購買到專門獵捕山豬的大型獸鋏。獸鋏的氾濫及缺乏管制,已淹沒大台北都會區,更增加傷害人類與小孩的危險性,且是社會安全網的漏洞。

在東台灣有些鄉鎮的狩獵用具店就如台灣西部的釣魚用品店一樣常見。幾十塊錢的東西,對任何人而言根本不放在眼裡,買一大堆設置後、甚至忘記!我曾聽說有人放到草長出來忘記在哪?因此用金屬探測器去山林掃,朋友問他們在找什,他們答在找東西,忽然間他大叫:「原來在這,我忘了」忽然間吸出一串捕獸夾。甚至曾看過一戶民宅屋頂擺滿一排捕獸夾,擺明就是用來伺候流浪貓,可見每個人皆有能力買到多個虐殺工具,甚至佈滿現場也不為過。除非政府切實執法具體取締,如同當初於每個路口取締安全帽一樣,現在任何人都知騎機車要帶安全帽,濫放捕獸夾的情況亦然,主動全面式於各頻繁出現地點巡視執法才稍顯有用。

倘若無法嚴格執法稍緩濫買濫放的情況,則需要立法管制,管制獸鋏無需修法,警政暑可以直接增列公告獸鋏於現行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第三款規定:「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 (鐵) 鞭、扁鑽、匕首(各如附圖例式) 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所列之各式刀械,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如果武士刀、空氣槍屬於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管制範圍,那為何捕獸夾不是?武士刀可以削去人的肢體,而奪命捕獸夾同樣可以讓動物與兒童傷殘,甚至是喪命!

 

難道沒有其它方法嗎?
捕捉野生動物難道沒有其它人道方式嗎?除了獵人能此捕抓到目標動物外,無一是處,問題是捕獸夾沒有眼睛,被夾到的通常也非目標動物,徒然造成無辜動物的傷害;而另外一些非獵人族群使用捕獸夾,以便防備農作物受損者,則根本沒有實際防範作用。農民使用捕獸夾其實只是對一隻進來的動物受傷,沒辦法防止下一隻進來的動物,日後還是會有很多動物進來農田。怕誤入可以加高圍籬,或增設柵欄或者灑上動物討厭的氣味等,甚至循正常體制請捕犬人員來捉,根本無需要用到私刑相對,尤其是殘忍的捕獸夾或是施以毒餌。況且許多捕獸上有印制極為諷刺的「中華民國優良企業商品」、「顧客滿意度金質獎」斗大的標語,對映著在各腳落哀求嚎哭的動物們,更是顯得酸楚與悲傷。層出不窮捕獸夾的新聞案件其實只是揭露的冰山一角,住山邊的朋友告訴我,她常在半夜時忽然驚醒,只因為聽到台灣獼猴或是狗整夜的淒厲哭聲,可見更多受戕受戮的生命受困當下只能哀叫等死,於山林淒厲哀嚎傳遍山谷的求救訊息而我們卻什麼也聽不見。

 

威脅兒童與登山客安全
人們容易對很多事物都習以為然,不過捕獸夾並不是可有可無的存在,它是一個屠殺生命的武器,人類虐待動物的一項產物,尤其當人類和動物利益相衝突時就成為對付利器,如今還熱門到成為香肉店營利以及凌虐動物的最佳工具。捕獸夾濫用的結果,件件都是動物受害案件,出現在你我的生活周遭,誰能確保人類不是下一個受害者呢?據說有登山客曾誤踩捕獸夾,只因腳著厚重保護的登山鞋而僥倖不致受傷,不過如今濫用的程度連校區周圍也出現,這並不是危言聳聽,萬一兒童不慎誤觸被夾呢?甚至人們於野外活動時還得面對危機四伏的陷阱,這是件茲事體大的事,連救援的人碰到都差點遭夾傷,最後以全身力量踩踏才令其鬆開取下捕獸夾,可見力道多強,我們絕對不可輕忽危險性。

捕獸夾造成大量動物傷亡,連人類也可能跟著遭殃,如今在中國、香港及奧地利都有案例顯示人類誤踩受傷嚴重,奧地利有小女孩甚至手腕幾近斷裂,因此奧地利也於今年年初全面禁止使用。台灣最近發生「外籍人士散步遛狗,愛犬遭捕獸夾夾傷」外國人用手板捕獸夾受傷的事。捕獸夾濫放的可怕程度讓作家朱天心曾為此為文提及「兩個月前,我們長期照護流浪動物的朋友小鄭在木柵萬壽橋頭的景美溪堤岸發現被夾住的流浪貓,那兒是哪裏呢?愛帶小孩去木柵動物園的家庭搭捷運或停車時可見的美麗堤岸,也是附近居民黃昏假日遛狗遛小孩、騎單車、慢跑、打羽毛球、飛盤的地點,人和動物踩到它機率,是相同的。」

到底有何充份理由不能讓殘忍的捕獸夾銷聲匿跡?難道要您的孩子或寵物,甚至馬總統的馬小九被夾才能體會這樣的痛嗎?你如何看待捕獸夾正映射出台灣人民文明價值的態度,此所以我們強烈要求管制捕獸夾,起碼將之列入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每個獸夾都有編號追蹤,購買採登記制度,放置的地方需要經過申請才行,徹底管制生產源頭、購買及使用通路。建立持有、販賣、製造的三點管制,讓獸鋏不再氾濫。不論是都會區生活的人們,還是山林中的動物等,都能真正無虞安全地生活在這片土地上。讓這種對一般生活而言沒有必要性,危害兒童安全與動物生命的「虐殺商品」永遠在台灣消失!惟有如此才能真正改善小動物們不斷被虐殺的循環處境。

 

◆延伸閱讀:幾年前有一封鄉下婦人為禁售捕獸夾請命的信在網路上流傳著~~

一個鄉下婦人的信

我是一個鄉下的婦人,我住在一個住戶約五十戶的村莊裡,人們總認為鄉下的人心地善良,其實不然,或許我們畜牧養殖見慣了動物的屍體,久而久之對於他人的痛,變的視而不見。

 

在我們這個地方,一個捕獸夾約35-65塊錢,早期的時候,貧窮的生活迫不得已某些居民狩獵維生,那時候,損耗一個捕獸夾也是一種損失,因此居民就算使用,也不可能大量的購買,隨意放置並任期損壞,因此所傷有限。

 

可是近年來人民生活提高,肉類的取得根本不是難事,捕獸變成一種消遣,慘無人道的遊戲。人民所得提高,幾十塊錢的東西,許多人根本不放在眼裡,買了、設置了、甚至忘記了!我們的社區到處都是三隻腳的狗貓,而放牧的山羊、雞鴨一但被捕獸夾夾住,我們也只好立刻宰殺來食用,投訴無門。那些因被捕獸夾夾住卡掛在樹枝上的鳥類、松鼠,更是常到屍體都腐爛敗壞了,惡臭噁心到有人投訴公所後,才會有清潔人員來處理。

 

我怎麼都想不透,我們人類真的有必要這樣迫害其他的物種,才生存的下去嗎?昨天96/5/22我在家門前的路上撿到一隻兔子,這隻兔子如所附照片,牠的前肢已斷、骨瘦如材。我送去看醫生,醫生告訴我:[牠應該是被捕獸夾夾住了好多天,腳跋不出來,不能去找東西吃,再加上日曬雨淋變得這麼虛弱。一直到夾住部分的肉和皮都爛掉了,剩下骨頭的時候,牠終於可以將腳跋出來離開捕獸夾被你撿到]。

 

兔子很快就死了!雖然我覺得牠死了或許對牠比較好,可是想到牠受的痛,我實在難過到幾乎寫不成這一封信給您了!

 

我不知道閣下能不能體會這樣的痛,如果不行,我建議您可以去買個捕獸夾,夾住自己的腳試試看。

 

僅此 敬祝安康

 

再次的請求您 請務必支持立法禁售捕獸夾!!

您的大力支持,可以幫助無數的生命,得到更幸福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