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動物
  「環境保護」、「生態保育」、「動物保護」是當代社會的新倫理觀,但是背後的哲學思考如果迥異,那麼在某個階段的做法會「分道揚鑣」。   曾經協會的秘書長率領同仁基於其所認定的動保理念,做了一件令人髮指卻自認為充滿著「道德感」的決策。原來,他們受到西方思想的影響,基於「環境空間合理使用」的觀點,認定北縣某公立流浪犬收容所的環境空間,只能飼養某一數量的犬隻,大籠幾隻、小籠幾隻都有定數,於是協助收容所將老、幼、病、殘、或雖健康而較兇猛的犬隻,悉數處死,以維持尚生存之犬隻的合理舒適環境。
同伴動物
  七月四日,北縣政府工務局派員在強制拆除新店溪河川邊違建時,一併把福和橋下的兩處民間流浪犬收容所予以拆毀。由於拆除時不但未先將收容所內的數百隻狗先行放出,而且當義工要進去放狗時,還以警力阻擋,一隻狗被當場壓死, 另二隻亦被發現死於非命。三隻無辜的生命在人間歷經被遺棄以及街頭餐風露宿的不幸
同伴動物
  流浪狗問題,在台灣由來已久;只因政府未能早早從立法著眼,從上游全面實施狗口登記、晶片植人以及凶猛犬隻禁止進口等等措施,以監督寵物交易與飼主責任,於是任令惡性遺棄與過度繁殖惡化下去,卒產生數以百萬計的狗口流浪街頭,導致市民安全受到威脅、凶猛犬隻咬死孩童的不幸事件,復平添環境污染、傳染疾病與噪音干擾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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