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則-新北市政府辦理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案件統一裁罰基準(民國 100 年 06 月 14 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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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辦理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案件統一裁罰基準
(民國 100 年 06 月 14 日 公發布)
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事件
    ,建立執法之公平性,減少爭議及提升行政效率與公信力,特訂定本
    基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依附表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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