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無分類-臺南市政府推動動物保護對民間團體與學校及個人補助執行作業規範(98.8.31)註
由 guest 在 週一, 2013/04/08 - 10:54 發佈
註:緣台南市動物防疫處表格下載「臺南市政府推動動物保護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助執行作業規範」此係廢止之條文,已修正為「臺南市政府推動動物保護對民間團體與學校及個人補助執行作業規範」(98.08.31),並溯及中華國98年8月1日起生效,請連結http://gaz.ncl.edu.tw/detail.jsp?sysid=E09C1170,惟查縣市合併後,此作業規範並未列入公告繼續適用至民國101/12/25(第0990360003號公告)。最新相關條文尚待確認或參照「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作業規範要點( 民國 101 年 07 月 02 日修正)」請連結https://www.lca.org.tw/law/book/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