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則-嘉義縣辦理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6點( 民國 98 年 07 月 24 日修正)

http://law.cyh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9966 

六、申請牧設施之容許使用,鄉(鎮、市)公所於完成審查後層送本府
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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