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規則-澎湖縣演藝事業暨演藝人員輔導管理規則( 民國 90 年 07 月 25 日公發布)

作者: 
澎湖縣政府

http://law.penghu.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22603&KeyWordHL=%e5%8b%95%e7%89%a9&StyleType=1 

第 9 條
演出活動所涉及之公共安全、交通管制、臨時建物搭建、衛生、環保、消
防、動物保育、稅捐及簽證等事項,應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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