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規則-高雄市寵物登記收費減免辦法(發文字號:高市府建三字第0960031979號)註
由 guest 在 週四, 2012/09/13 - 15:08 發佈
註1:經查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 高市府四維法秘字第0990078115號公告高雄市政府「因應縣市改制直轄市繼續適用及應廢止之法規整理清冊(http://law.kcg.gov.tw/merge2.asp )未公告繼續適用或廢止,可補行公告,亦須於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前完成修法
http://twinfo.ncl.edu.tw/tiqry/hypage.cgi?HYPAGE=search/show_gaztext.hpg&sysid=E073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