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在動物福利及人類福祉間取得平衡,成了獸醫界在執行動物實驗時的挑戰。(于維德攝影)

身為人類的近親,黑猩猩承受了許多來自實驗上的壓力與痛苦。(于維德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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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因為身為人類的近親,黑猩猩與另外兩種巨猿,大猩猩及紅毛猩猩,一向是國際保育界的明星。任何與這三種猿類之生存及保育相關的事件,十分容易引起全球性的注意。回想數年前迷霧森林十八年的電影,及片中主人翁Dian
Fossey博士之死所引起的震撼,黑猩猩之代言人Jane Goodall博士在世界各地所受到的愛戴,便是最好的証明。
台灣曾先後因進口大猩猩與走私紅毛猩猩的問題,引起國際保育界的非難,最近則又為了是否引進實驗用黑猩猩,引發另一波的爭論。
想移民台灣的黑猩猩
1976年,美國紐約血液中心於非洲賴比瑞亞設立了一個黑猩猩研究中心,這個中心的主要任務足發展對抗HCV的疫苗、免疫療法及化學療法。此中心一度擁有165隻的黑猩猩,但在1990年賴比瑞亞發生內戰之後,研究中心的營運及這些黑猩猩的生存,受到了戰火的威脅,目前已有超過一百隻的黑猩猩死於飢渴及疾病。為了替這群黑猩猩找尋「安定」的生活空間,負責人Prince博士向世界上政局安定,而擁有科學研究實力或潛力的國家尋求援助。
不知是因緣際會,還是運籌帷幄,過去累積了相當的經濟實力,而今正努力發展科技實力的台灣,成了該研究機構中意的對象之一。Prince博士於去年十一月間來台,與日前成立的國家衛生研究院接冶,研商將該中心目前倖存之65隻黑猩猩,及牠們近日所可能生下的小猩猩們,一舉遷移來台的可行性。在此洽商的過程中,代表聯合國設於韓國之國際疫苗中心的辛博士,也對此事件表示關切,並樂見其成。
這個計畫在國內引起了兩極的反應。生物醫學界的研究人員認為引進此批黑猩猩,將有助於提升我國的醫學研究,尤其是對國內肝炎、登革熱及愛滋病等疫苗的研發,將有大幅的助益,他們並樂觀的認為,我們若能誠意十足的收容這些猩猩,應會為台灣贏得保育的美名才對。但保護動物的人士則憂心忡忡,擔心國內相關的知識及經驗不足以經營此種機構,更擔心此舉將為我們再添一條保育的惡名。
靈長類動物與生物醫學研究
人類是靈長類動物中的一員,在三百多種的靈長類動物中,以黑猩猩和人類的關係最為密切。研究顯示,黑猩猩與人類的分化約發生於五百萬年前,而兩者間遺傳組成上的相似度高達98%以上。由於與人類基因的差異不及2%,黑猩猩的生理作用與人類十分類似,一些特殊的人類疾病及藥物研究,必需以黑猩猩為實驗動物,或以之為新藥物或療法的測試對象。
醫學研究使用靈長類動物已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過去對於此種使用全無任何的管制,人們任意在靈長類動物產地捕捉動物,以輸入歐美等國。1950至1960年代,印度的獼猴被人們大量捕捉,以供研究小兒麻痺疫苗,結果使得印度的獼猴族群減少了十分之一。有鑑於過度交易會危及野生動植物的族群,相關國家於1973年簽定了華盛頓公約(CITES),以管制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的國際貿易。雖無絕對的管制力量,但此公約已大幅降低了國際間靈長動物的交易量。例如美國在1968年時自世界各地進口113714隻的靈長類動物,但在簽署公約之後的1983年間,進口靈長類動物的數目下降到13148隻。
除華盛頓公約外,世界保育聯盟(IUCN)的靈長類專家群也在198I年間,制定了生物醫學研究上使用靈長動物應遵循的政策,建議相關研究單位在必需使用瀕危、漸危或稀有種的靈長類動物時,不要使用自野外捕捉到的個體,而應採用由合格之繁殖中心所生產的動物,以杜絕對野生族群的迫害。
美國的靈長類動物研究中心
1960年代,美國的NIH先後成立了七個地區性的靈長類動物研究中心,以靈長類動物為模式,進行與人類健康及疾病相關的基礎及臨床研究。三十多年來,這些研究中心完成了許多生物醫學的研究,包括心臟血管、神經生理、生殖、傳染性疾病、視覺生理、老化、婦女健康等領域的研究,以及近年來最熱門的,與愛滋病毒相關的研究。目前這些研究中心共飼養了三十二種,近兩萬隻的靈長類動物。除去這七個NIH轄下的研究中心以外,在美國還有許多其它的靈長類研究機構及繁殖中心,分頭進行各類的研究計畫,及為研究單位提供實驗動物。
這種以其它的物種為材料所進行的生物醫學研究,本身並無對錯的問題。這類的研究以基礎的生物學及醫學研究為中心,以拯救生命及造福人類為目的,其出發點並無可議之處。但研究人員在處理及對待其它生命之時,是否考慮到其它生物的生命權及生存權,是否尊重及善待這些動物,使成為生物醫學研究受動物福利團體攻訐的原因。
動物福利團體的主張
動物福利團體主張動物亦應有其生存及享受福利的權利,人類不可任意剝奪動物應享有的權利。以實驗動物為言,人類不應隨意地以其它動物為對象,進行無必要的實驗,而在使用實驗動物時,應以人道的方式來對待、處理及飼養動物,不可虐待及殘動物。
國外動物福利團體的訴求及態度不盡相同,有些團體以監督研究機構飼養與對待動物的方式為重點,一些則以激烈的手段來破壞或嚇阻研究單位的運作。但正因為有了動物福利團體的關切及監督,才驅使生物醫學研究機構重視實驗動物的福祉。以美國為例,任何涉及動物的研究及實驗,都必需事前向相關單位申請許可,說明對待及處理動物的計畫及方法。當動物受到任何不人道的待遇時,研究單位甚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去年十一月間,美國華盛頓大學靈長動物野外研究站中一隻五個月大的猴子缺水而死,這個事件被認定是由管理人員的失職所造成的,該研究站這種照料不當、訓練不足、未能為動物提供適當的食物及飲水的行為,違反了動物福利法,因而被判處美金兩萬元的罰金。
研究單位與動物福利團體間的平衡
在動物福利團體的努力之下,一些國家中的實驗動物的確受到了較為人道的待遇。在許多動物福利相關法令的規定之下,對於飼養動物的籠舍大小、衛生狀況、食物飲水的供應、物質及精神環境的多樣性,都有周全的規定,甚至如黑猩猩等動物在「服役」年滿之後的退休制度,也都有法令的明文保障。而研究機構為求能為動物提供最佳的生活環境,為瞭解動物生理及心理上的需求,為使飼養環境最接近自然,為回饋實驗動物的野生族群,近年來也開始從事生態、行為及保育的研究。
在上述這種良性的互動關係下,生醫研究單位、動物福利團體及實驗動物三者間都互有所得。生醫研究單位在加強基礎研究,建立自給自足之飼養繁殖族群的同時,提升了其所使用動物的品質,而且減低了對野生族群的危害;動物福利團體透過其監督的過程,更成功的落實及推動其理念;實驗動物除本身受到人道的對待及尊重外,永續性的生存也得到了保障。
黑猩猩可以來台灣了嗎?!
這樣看來,這些黑猩猩進入台灣似乎是件會受到各方肯定及祝福的事,但事實是這樣嗎?
生醫研究與動物福利團體相互制衡的結果,形成美國今日的實驗動物管理辦法及動物福利法案,而且在此過程中要付出相當大的社會成本。所有相關及配合的基礎及管理研究,需要有龐大的研究經費及人力,設置符合規定的飼養設施及退休福利,更要花費大筆的金錢。
台灣在過去經濟奇蹟的時期,是累積了不少的財富,但這幾年持續的不景氣,及政治轉型期間被任意開出的支票,已耗損了不少的元氣。在許多政府單位紛紛裁員及減肥的今天,增加一個硬體需求美金兩百萬,每年營運至少花費美金一百萬的黑猩猩研究中心,是否為明智之舉。況且,上述的經費預估尚末包括數十隻黑猩猩幾年後的「退休金」。依國外實驗動物的退休制度,一隻黑猩猩在「服役」三至五年後可退休,但研究單位需奉養牠安享天年,而一般黑猩猩可活到五十至六十歲,也就是說研究單位至少要養牠們三、四十年。在政府財政日益吃緊,社會福利又尚未健全的現在,花這樣的錢來奉養動物,如何能得到納稅人的信服?若不依此種福利法的規定來奉養動物終老,又如何擺脫國際間保護動物人士對我們的「關愛」?
在上面的討論中,我們還沒談到保育界對此問題的看法。在進入此話題之前,我們得先說明保育人士訴求的重點。保育界著眼的是永續性的使用,他們當然贊同保護動物及動物福利團體的主張,希望能為飼養的動物謀求福利,但他們也瞭解生物醫學研究的必要性。對保育人士而言,與其持續捕捉野生動物,不如建立繁殖族群,有效地管理及解決實驗動物的供需問題,所以IUCN不僅沒有反對使用實驗動物,並積極規劃設立繁殖族群,及從事圈養繁殖的復育計畫,以期減少對野生族群的使用,並保存種源及遺傳的多樣性。
當賴比瑞亞的黑猩猩尋求進入台灣之道的消息傳出之後,國際靈長類動物保護聯盟(IPPL)對此事件的回應是:依CITES的規定,台灣要取得進口此些黑猩猩的許可時,需先確定收留動物的單位能夠妥善地收容及照顧動物,這些動物不足供商業使用,且不會危及該種動物的生存。若能滿足此些條件,收容與否,使用情形為何,便是台灣內部的問題了。
這樣的態度並不能保證國際間的保育及保護動物人士,都會贊同我們收留這些黑猩猩。國際間激進的保育團體,很少以埋性的態度對待我們。一點點小事端,都可能引發嚴重的保育風暴。這種壓力更迫使我們必需謹言慎行。
黑猩猩究竟該不該來台灣 ?
這實在不是件容易回答及評估的問題。Prince博士語重心長的一段話:如果你們基於愛護動物的心,反對黑猩猩來台灣尋求生路,你們將會把牠們推向死亡之路,更充分說明了這個問題的兩難。施用於美國的研究及管理制度,未必適用於台灣。就台灣本身需求及成本上的評估,也未必能預見日後所可能牽引出的問題。更何況,這項計畫是否執行,其決策的過程可能有其它的政治考量或因素,不一定完全由成本效益、利害得失來權衡,也不一定是以民意為依歸。只希望所有與此事件相關的人士,在行為的過程中能本著無私及尊重生命的態度,認真誠意地相互協調合作,這才是生靈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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