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法

爭點分析
寫給所有關心動物的人:   2004年2月底於動物保護議題發生的大事,是台灣有上萬隻狗狗,疑似因長期食用寶路狗食致生腎衰竭,罹病的狗狗,不分狗種,自小型犬到大型犬,無一倖免。這些生病的狗狗,除需面臨洗腎治療的苦痛外,嚴重的狗狗已因此死亡。
爭點分析
動保法的宗旨與精神 1.動物保護法之立法精神係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第一條),並且規定「任何人不得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第六條),提供對動物的基本保護。 2.要求 「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第五條),賦予飼主基本責任以提昇動物的生命尊嚴和福祉。 3.同時藉由規範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傷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第七條),來避免無辜的民眾受到動物的意外攻擊或傷害,具體而微的說明了「保護動物保護人」的人道意涵。
爭點分析
「動物保護法」終於在10月13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了,一位在美國讀書的義工來信說,該法「走在人民的意識之前,意義特別重大。」 「動物保護法」通過立法以後,簡單來說就是-自今而後,凡是虐待動物,或是「造成動物傷害到人」的人,都算犯法。至於看到有人虐待動物,而對其罪行視若無睹者又該如何?根據一部美國黑人民權電影中的一段對白,那是「統統有責任」!
爭點分析
 「動物保護法」在大家的千呼萬喚下,終於在本會期(第三屆第六會期)於立法院三讀通過,誕生了。多年來,無數的團體和個人為它奉獻了心力,但也有無數的動物等不及它的庇護而受到虐待和殘殺。   台灣是第五十四個制定「動物保護法」的國家,說明了「尊重動物生命,保護動物」是世界文明展演的趨勢,也是現代國家提昇人道水平的標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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