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法

就事論法
有合法的獵捕行為,才有合法的買賣,在此前提下,我們應該先討論哪些狀況下是可以合法捕鳥的?  
就事論法
                日前(103/09/03),臺北市通過了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新規定引起諸多新聞報導。這可能會引起大家的好奇心,到底我國還有那些縣市有相關的規定?其實大部分的縣市目前都以「犬隻管理辦法」或「畜犬管理自治條例」等來管理地方的動物行政事項,大多以維護環境衛生為原則,而非動保法強調的「尊重生命」。這些是民國80年代動物保護觀念尚未發展時所訂定的法規,在當時,「環境清潔」大於一條生命,動物所受遭遇由此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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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背景:   立法院於2013年1月8日第八屆第二會期,三讀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6條修正案,本法條修訂源於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於2010年10月記者會,揭露66個網路部落格上多達263種野生動物販賣,在現行法令缺乏管理的狀況下,助長民眾任意飼養丟棄、業者追求利益任意捕捉珍稀動物等種種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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