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生命協會 台灣動物之聲電子報 http://www.lca.org.tw/epaper/index.htm
第100期
出刊日期:2004年12月24日 發行單位:關懷生命協會
創刊日期:2000年10月23日 出刊週期:每月1、15日出刊
本期目錄
活動紀實:殘暴不仁 竭澤而漁-反對「開放丹大狩獵」記者會紀實
新聞稿:反對「開放丹大狩獵」記者會新聞稿
觀點:殘暴不仁、竭澤而漁--強烈反對丹大林場開放狩獵計劃
公告:「年節大清倉•動物之家草菅狗命」係90年舊聞,請網友勿再予以散播,製造不實消息
動保訊息:北醫校狗事件 校方已善意回應
動物資訊:動物星球「馴服有方」DVD

◎活動紀實  
 

殘暴不仁 竭澤而漁
反對「開放丹大狩獵」記者會紀實


23日上午於立法院103會議室,本會與陳建銘立法委員、永續生態旅遊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右起:永續生態旅遊協會賴鵬智、關懷生命協會釋昭慧、陳建銘委員、林務局組長方國運、沈智慧委員)
  23日上午10:00於立法院103會議室,本會與陳建銘立法委員、永續生態旅遊協會共同召開「殘暴不仁•竭澤而漁--反對開放丹大狩獵」記者會,對於農委會於丹大林場推行四年試辦狩獵計劃、擬於民國97年開放成為供全民參與的「野生動物狩獵專區」,嚴正表達堅決反對之立場!

   記者會由陳建銘委員主持,由委員說明召開記者會之目的之後,本會創會理事長昭慧法師發言表示:開放狩獵根本違反世界「反狩獵」潮流,今年11月英國國會下院才以超過一百票的差距,否決了獵狐法案,而農委會竟將台灣少數民族才有的狩獵文化,包裝成「生態旅遊」向全民推銷野蠻遊戲。再者,原住民的狩獵早已「不傳統」,佈滿陷阱與捕獸夾的山林,觸目驚心,不但殘虐野生動物,濫殺無辜犬貓,且連登山客都心頭發毛,表示人身安全堪虞。加上華人「野味食補」文化,開放狩獵將更助長歪風,形成一個盜獵集團、山產行銷與野味饕客的共犯結構。

   林務局保育組長方國運亦主動出席記者會,他表示:「開放全民參與狩獵」應是媒體誤傳,狩獵計劃的本意是「永續利用」野生動物資源、並且「傳承原民文化」。昭慧法師當場駁斥:中時晚報記者陳世財數度向林務局求證,而且接連幾日媒體皆一致報導「林務局表示」未來考慮開放平地人入山打獵,卻不見林務局出面澄清;農委會應改變觀念,不該再把野生動物當作「永續利用」的資源,這根本就是人類沙文心態作祟。野生動物只是人類的「地球伙伴」,而不是人類的「資源」。無論哪個族群,「傳統文化」都沒有無限上綱的權力,而必須與時俱進,革除陋俗。如果農委會不停止丹大狩獵計劃,將要求農委會主委下台!

   永續生態旅遊協會顧問賴鵬智接著發言表示:強烈反對「生態旅遊」被濫用、誤用來美化、合理化狩獵活動,生態旅遊的內涵絕非以「消耗性活動」為導向,而是以「保護自然、尊重自然」為前提。訓練原住民轉型為生態嚮導,是值得推動的方向,但應該是帶著遊客入山欣賞動物、不干擾動物,而不是去獵殺動物,「狩獵旅遊」絕不能跟「生態旅遊」劃上等號。建議農委會,關於即將結束的本次丹大狩獵活動,應將其研究方法、過程、結果資料公開於網路,以供保育界及學術界嚴格檢視。

   陳建銘委員發言表示,在目前查緝盜獵已然不力的情況下,開放狩獵將產生合法掩飾非法的嚴重後果。野生動物族群自有族群淘汰機制,犯不著人類職司管控其數量與生死的「上帝」角色。農委會不能說一套、做一套,以「生態嚮導」掩飾「開放狩獵」的作為。況且,「傳承原民文化」是原委會的業務,主管保育的林務局不該「撈過界」。要求林務局停辦丹大狩獵計劃。

   在記者會後半段,沈智慧委員於百忙之中趕來出席記者會,她表示:台灣是槍枝管制的國家,農委會連盜獵都無能禁絕,開放狩獵將難以禁絕非法槍枝進入山林。她堅決反對不人道的狩獵活動,原住民的困境不能靠開放狩獵來解決,政府可以多撥經費給原民保存傳統文物技藝,但傳承文化若要靠狩獵,不啻緣木求魚。她將把農委會這項預算砍到底,而立委陳建銘也強調,會緊盯下去,不讓計畫翻身。

   記者會結束後,昭慧法師於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王穎所進行的丹大狩獵試辦計劃很有問題,根據他所做的丹大野生動物族群調查,民國88年調查丹大哺乳類是32種,鳥類是91種;到了91年,哺乳類剩13種,鳥類剩68種。野生動物分明不斷減少。林務局引用王穎的報告,認為丹大野生動物有增加趨勢,可以開放狩獵,根本在說謊。而且,王穎自己用紅外線攝影機調查,91年丹大山羌前後出現256隻次,他卻建議要開放狩獵200隻;水鹿50隻次,開放獵殺20隻,山豬5隻次,開放殺3隻。其規劃的開放狩獵數量,根本不合理。

【後記】24日林務局發布新聞稿指出:因該兩份報告的調查目的、範圍均不同,88年的報告係全區約11萬公頃的野生動物普查資料,91年報告係未來劃設保護區時分區規劃及監測報告,其調查目的、面積不同,因此兩者之間數據無法作為比較之用。

   此言甚有疑問:既然兩者之間無法作為比較之用,何以林務局宣稱在丹大地區「已進行三年半的監控調查」,以此當作開放狩獵之「學術根據」?既然無法比較,林務局何來根據宣稱丹大地區「族群並未明顯減少」?且林務局仍未回答:何以本次試辦10天所開放的狩獵頭數,與91年整年隻次相當?把一整年所監測之頭數屠殺殆盡,合理性何在?

   狩獵與生態旅遊,本質上根本矛盾!發展「非消耗性」生態旅遊,不必試辦狩獵!不論帶民眾打獵、或帶民眾「看」原民打獵,皆屬不宜!林務局說「絕非推廣為一般民眾之狩獵活動」,顯為託辭。且,既打算劃設狩獵區,應將該區列為「危險山區」,怎能鼓勵民眾入山旅遊?難不成美伊休戰期間,觀光局也可辦個「戰區觀光旅遊團」?

   林務局新聞稿中說:這次試辦計畫係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七條第二項劃設狩獵區之需要,及增訂之第二十一條之一「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之需要,得獵捕、利用野生動物」之規定,預作之準備。

   此理由甚為荒謬。若為文化祭儀之狩獵需要,應等待原民申請之後,由林務局審核是否合理;林務局理該扮演監督管理之責,何必「主動辦理」狩獵活動號召原民入山打獵?而且還打算一辦四年?傳承原民文化,顯為四年試辦計劃之煙慕!

↑回目錄↑

 

新聞稿  
  反對「開放丹大狩獵」記者會新聞稿

  農委會擬於民國97年將丹大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開放成為供全民參與的「野生動物狩獵專區」,由原民獵人擔任「生態嚮導」,帶著一大隊觀光遊客一起獵捕野生動物。如此打著「永續利用、生態旅遊」之美名,實則「殘暴不仁、竭澤而漁」的野蠻遊戲,關懷生命協會堅決反對!其理由如下:

一、合法掩飾非法,將令盜獵更形嚴重
  農委會認為「盜獵行為,防範無法滴水不漏,根本無法禁絕;與其這樣,不如適度開放」。理由甚為荒謬。若果如此,那麼無法禁絕的販毒、販槍、雛妓,難不成就乾脆適度開放,來個「毒品、槍枝、雛妓交易專區」嗎?無法完全禁絕山老鼠盜採林木,難不成也乾脆建立「山老鼠砍伐林木專區」嗎?

   任何法律再如何完善,都無法完全阻止違法的發生,這是必然的社會現象。無法有效遏阻非法,該檢討執法難以落實之原因,而思以改進,斷不能以「違法難以根絕」當作「法律棄守」之理由。

   合法從未能阻止非法,反令非法掩蓋於合法之帷幕,更添查緝之困難,而且混淆社會價值觀,導致社會問題將更形嚴重。例如:容許居民合法擁有槍枝最多的美國,也是發生槍擊犯罪事件最多的國家;不肖分子利用合法執照,進行非法槍枝買賣,加上走私黑槍,造成嚴重的犯罪問題。又如希臘,在1999年宣佈娼妓合法化,目前合法妓女共有七千人,然而無照營業的黑市妓女,卻遠遠高過這個數字。

   我們擔心,在執法已然不力之現況下,一旦合法開放狩獵、還號召全民參與,不只丹大一區,其他地區的盜獵將更形嚴重。自丹大試辦狩獵以來,接連傳出好幾起盜獵事件,這證實了我們的疑慮,絕非杞人憂天。

二、台灣山區盜獵風行,多為了圖利,而不是為了文化
  國外著名的公園,在那裡常常可以看到野生動物,如鹿、熊之類,成為特殊的旅遊經驗,甚至在都市裡也可以看到天鵝、雁鴨以及各類的小動物跟人類和平相處。相反的,台灣素稱寶島,擁有許多的珍稀物種,但是絕少機會在野外看到大型野生動物。

   我國雖然「野生動物保育法」早已施行,但是山區的山產店林立,盜獵行為相當普遍,原住民及非原住民都有盜獵者,他們盜獵的目的,不是為了保護文化傳承,而是用來圖利。

   至今政府仍無法有效遏止盜獵與山產店販售野生動物,如果明目張膽再開放狩獵,不論其理由如何動聽,都必將荼毒山林動物,形成生態浩劫!

三、原住民的狩獵早已「不傳統」
  隨著科技以及行銷工具的進步,原住民的狩獵傳統早已中斷,現在的狩獵,多是擎著槍彈,山林裡散放著捕獸器夾、圈套、陷阱、鳥網、鳥踏子等等,這種狩獵方法,不分季節、不計種類、不論雌雄老幼,一率濫捕濫殺,竭澤而漁,甚至時有誤傷犬隻之情事。相對於傳統的素樸方式,原民狩獵早已是面目全非。美其名為「傳統」,何嘗有刀矛弓箭、草木石塊乃至徒手與飛禽走獸「公平搏鬥」的傳統實質可言?現代原住民的「新狩獵文化」,不但是野生動物的浩劫,也是原住民族失根的悲哀。

四、開放狩獵與文化傳承無關
  的確,原住民有極珍貴的文化傳統,需要更多的關注,但是任何民族的傳統,也往往因為時空的變化而作調整,斷無一成不變的傳統可言,原住民是如此,漢民族何嘗不然?而原住民文化的喪失,與狩獵區的有無,其實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因為原住民早已可以合法擁有獵槍,早已可因祭祀需要而合法狩獵;學者調查指出,丹大山區每年被獵殺的野生動物有五千頭之數,蓬勃的狩獵活動一直存在。

   儘管如此,原民文化仍在快速劣化當中,可見得原住民文化的消失,關鍵不在能否合法狩獵;想要靠開放狩獵,來挽回原住民傳統文化的一線生機,不啻緣木求魚!原住民狩獵文化的失傳,其中牽涉到複雜的歷史因素、政治糾葛、種族歧視、經濟結構、社會條件……,這都讓文化復原成為一件極為艱辛的事,政府應以各種可行的措施,解決原住民的生活困境,維護原住民的文化價值,開放狩獵並不能解決問題。坦白說,原住民乃至農委會開放狩獵的真正理由,恐不在文化的傳承,「經濟誘因」才是真正的理由!

五、違反世界反狩獵潮流
  對原住民以「傳統」為名而開放狩獵,我們尚期期以為不可;如今丹大山區竟然開放全民的觀光狩獵,農委會簡直真是得寸進尺,視動保與保育界之逆耳忠言宛若無物!

   二十世紀下半葉以來,隨著人類環保意識的覺醒,越來越多良心人士開始反對狩獵。各種動物保護組織和反狩獵團體在歐美各地相繼成立,呼籲人們「從屬于自然,不要在自然界為所欲為」,并把狩獵斥為「上流社會的野蠻游戲」。在英國,狩獵一度被視作一項高尚的傳統運動,而今年,英國議會下院就表決通過了完全禁止攜犬打獵的議案。可見殘虐生命的文化傳統,勢必在「尊重生命、尊重自然」之文明趨向下,逐漸消逝。狩獵縱然是原住民的傳統文化,也不能無限上綱,而應順應普世價值與時代潮流而作適度的改變。

   最讓我們傷心的莫過於,打著「綠色台灣」旗幟的民進黨政府,竟意欲將台灣少數民族才有的狩獵傳統,包裝成「生態旅遊」,拿「非洲狩獵旅遊」作為學習經驗,向全民推銷殘暴殺戮的「野蠻遊戲」!這真是對綠色執政的一大諷刺!

--本文改寫後刊於93.12.24中國時報「時報廣場」〈終止野蠻的狩獵遊戲吧!〉

↑回目錄↑

 

觀點  
 

殘暴不仁、竭澤而漁--
強烈反對丹大林場開放狩獵計劃
釋昭慧/玄奘大學應用倫理研究中心主任


記者會中昭慧法師抨擊林務局丹大試辦狩獵計劃「殘暴不仁•竭澤而漁」。左為記者會主持人陳建銘委員。
  農委會規劃將丹大林場轉型而成「全民」參與「生態旅遊」的狩獵專區,吾人強烈反對此一政策,理由如下:

一、人類沙文心態濃厚
  農政官員向媒體說:「動物都會生老病死,合理的利用,對資源管理才有利。」可笑的是,農政官員也有生老病死,難道因此就可以「合理利用」他們當作狩獵的標靶嗎?

   農政官員口口聲聲說,這是「永續利用發展的政策」。然而將野生動物當作「永續利用」的資源,這根本就是人類沙文心態作祟。野生動物只是人類的「地球伙伴」,而不是人類的「資源」。牠們自有族群淘汰機制,犯不著人類職司管控其數量與生死的「上帝」角色。

二、將人類的「娛樂」建立在動物的痛苦上
  農委會林務局將職業獵人轉型而為「生態嚮導」,配合他們過去豐富狩獵的經驗,很快帶著大家找到目標,一起享受狩獵的「樂趣」。旅遊事屬娛樂業,農委會竟將遊客的娛樂,建築在野生動物的嚎啕痛苦之上。我們不難想像:這種血淋淋的「生態旅遊」,呈現的將是何其悲慘的「生態大屠殺」光景!

三、保育單位不務正業、推波助瀾
  狩獵是原住民的傳統文化。農政官員認為,開放民眾參與狩獵活動,可以藉此了解原住民文化,這將會是生態旅遊最可貴的「賣點」。

   然而試問,農委會又不是原民會,豈能如此不務正業,撈過界來製造賣點?更何況,即使原民團體有「發揚狩獵文化」的呼聲,農委會都應站在野生動物保育的立場,嚴加反對,如今不此之圖,反而主動推波助瀾。這樣下去,保育官員不如改換業務來管理屠宰場算了!

   農政官員又說:「盜獵行為根本無法禁絕;與其這樣,不如適度開放。」無法禁絕盜獵,倘若就構成了可以開放狩獵專區的理由,試問,無法禁絕山老鼠盜伐林木,是否可因此而開放山老鼠伐木專區?無法禁絕吸毒販毒、販槍、雛妓,是否可因此而開放毒品、槍枝、雛妓交易專區?

四、「傳統文化」不宜無限上綱
  部分原民團體一直以「傳統文化」作為狩獵訴求,許多人怕得罪原住民,不敢站出來反對狩獵訴求。而且類此反對之聲,一定會被抹黑為「族群歧視」或「宗教歧視」。然而即使身為佛教徒,筆者依然堅決反對已變質的佛教「放生」行為;即使身為客家族群,筆者也一樣反對「神豬」祭之客家習俗。這與「族群歧視」或「宗教歧視」無關,因為不論是哪個族群,「傳統文化」都沒有無限上綱的權利,而必須與時俱進,革除陋俗。

   更何況,說是原住民狩獵傳統,實則目前的狩獵工具以槍彈為主,早已不「傳統」了。而佈滿陷阱與捕獸夾的山林,則是怵目驚心,不但殘虐野生動物,濫殺貓犬,且連登山客都已反映,人身安全堪虞。

五、「食補」文化推波助瀾
  部分原住民靠狩獵維持生計,這是可以同情理解的。然而在台灣,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早已結合漢民族的「野味食補」文化,形成一個盜獵集團、山產行銷與野味饕客的共犯結構。現在政府還未正式開放狩獵,台灣山區的盜獵行為已然萬分猖獗,山豬、水鹿、山羌、果子狸和飛鼠,常被大量獵殺,丹大林場不祇一次發現野生動物屍橫遍野,慘不忍睹。而黑熊專家黃美英更是在台灣山林中發現:台灣黑熊的足跡已經鮮見,而可監測到的大部分黑熊,也已被殘忍斷掌。可見盜獵所造成的台灣生態傷害,形勢是何等險峻!

   農委會不但不強力取締盜獵,反而索性大開方便之門;開放之不足,還要以「生態旅遊」之名,擴大而成「全民」的狩獵遊戲,這不啻是一場生態浩劫!屆時必將出現「以合法掩護非法」的現象,使野生動物的獵捕量,大到無法想像的地步。

六、反狩獵的時代思潮
  狩獵縱使是原住民的傳統文化,也應隨順時代潮流改變。儘管英美過去有狩獵傳統,但近數十年來,反狩獵的聲浪大起。就在台灣開放丹大狩獵的前夕,英國下議院已於本(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以三百二十一票對兩百零四票,超過一百票的差距,否決了獵狐方案。人家是力抗不良的狩獵傳統不遺餘力,台灣民間過往並無狩獵娛樂,農委會卻要引將進來,這到底是要把台灣帶到哪裡去?

七、難防非法槍枝,增加執法風險
  復次,根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八條,未經許可,不得製造、販賣或運輸槍械,亦不得轉讓、出租或出借槍械,然則開放「全民」狩獵,無論是假借什麼名目來讓遊客擁有槍枝,都屬公然的違法行政。

   就在丹大開放狩獵前五天(十二月二十日),南投縣仁愛鄉三名原住民青年,結伴前往望陽部落的山上違法狩獵,在下山時,槍枝走火,子彈打中其中一人下體,並貫穿上腹部,送醫急救宣告不治。據查三人所使用的霰彈槍,並未合法登記。

   開放狩獵前夕,尚有非法槍枝進入山林,未來以合法掩護非法的槍械製造、販賣、轉讓、出租事件,一定層出不窮。試問:連盜獵都無能禁絕的農委會,又憑什麼誇下海口,認定他們可以禁絕非法槍枝進入山林?保育警察與巡山員面對荷槍實彈的狩獵客,要來檢查其槍械來源是否合法,這不是置執法人員的性命於險境中嗎?

   總之,丹大林場開放狩獵政策,產生過程粗糙草率,殘暴不仁、竭澤而漁,因此吾人嚴正抗議,並強烈要求農委會收回成命!

--原刊於93.12.24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回目錄↑

 

公告  
 

「年節大清倉•動物之家草菅狗命」係90年舊聞 請網友勿再予以散播 製造不實消息

  本協會網站於「焦點話題」欄中,2001年1月份「年節大清•動物之家草菅狗命」一文,近日遭人引用散佈,製造「翌年年節前大清倉」之不實消息,已造成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困擾及形象受損,本協會對此鄭重呼籲關心動物的朋友:該文係90年舊聞,請勿再予以散播,以免不實消息導致社會大眾誤解。

  據本會向動檢所了解,動物之家於每年春節前,以增加動物醫院協助收容及辦理認養活動以減少收容量,於春節期間每日皆安排工作同仁及志工,妥善照顧收容動物。本會於去年年節前後觀察,動物之家收容數量並無銳減。動檢所鄭重表示,絕無大清倉之措施。但由於90年該舊文近日又有熱心網友於網路散播,對該所犧牲假期默默服務的工作同仁及志工,傷害甚大,盼望網友多給予鼓勵與支持,請勿再散佈不實消息或因而謾罵抹黑。

  由於台灣保護動物意識不倡,公立動物收容所在員額及預算有限的情形下,需要大家一起參與志工服務工作,以發揮民間正面的影響力量。至於各地收容所於年節期間是否妥善照顧動物的問題,請各位關心動物的朋友一起協助監督。

↑回目錄↑

 

動保訊息  
 

北醫校狗事件 校方已善意回應

  22日校方已對校狗的未來做了決定─-得於校園內安享晚年,「佩佩」也可回來〈詳見樂幼社bbs〉。但後續管理問題仍需諸位愛狗人事的支持,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樂幼社社長是大一新鮮人,初生之犢卻擔下不容易處理的問題,請各位給予實質支持,讓他們有堅實的後盾走下去,陪伴逐漸凋零的老狗能安心而幸福的走到盡頭。

↑回目錄↑

 

動物資訊  
 

動物星球「馴服有方」DVD

  想學習如何處理狗狗對飼主出門所產生的焦慮?想學習觀察狗狗的情緒?想訓練狗狗不要亂吠叫?想治療狗狗隨地小便的毛病?想訓練行為偏差的狗狗?想訓練狗狗基本禮儀?如何讓吵鬧的狗狗安靜下來?如何對付愛追逐的狗狗?如何讓你的狗有家教?答案全在「馴服有方」!(共六集)

麗音公司:三重市光復路一段61巷24弄15號之一
     TEL:(02)8512-3355
     FAX:(02)8512-3366

↑回目錄↑

 

關懷生命協會 關懷生命協會
網站:http://www.lca.org.tw E-mail:lcatwn@ms15.hinet.net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莊敬路289巷5弄16號 TEL:(02)8780-0838 FAX: (02)8780-0840
劃撥帳號:16874551 戶名: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
捐款請註明用途( 流浪狗專戶、一般捐款、經濟動物、野生動物、同伴動物或實驗動物

如您無法觀看完整本期電子報圖檔, 請至此網址觀看:http://www.lca.org.tw/epaper/index.htm